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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风波,专家来支招
搜狐网· 2025-08-06 09:58
核心观点 - 购车消费者与汽车销售方之间的纠纷频发 消费者维权成为关注焦点 节目通过典型案例和专家解读分析购车领域的法律问题 [1] -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显示销售方未履行告知义务和隐瞒车辆维修事实构成欺诈 需承担民事责任 包括撤销合同 返还购车款和赔付损失 [2] - 企业购车案例中4S店涉嫌伪造合同印章和签名 车辆存在质量问题 但法院未支持消费者主张 案件涉及刑事犯罪可能性 [5][6][7][8][10][11] - 专家指出购车者处于信息不对称弱势 法院应基于消费者保护核心做好利益平衡 民事案件涉刑需中止审理或移送司法机关 [13][15][17] - 汽车三包规定适用于家用汽车 但更高级别法律规定企业购车也可要求销售者承担修理 更换 退货 赔付损失等法律责任 [18][19][23][24] - 代步车占用费诉求不合理 因车辆质量问题争端必然导致代步车使用 当事人无需支付费用 [19] - 维权途径包括申请检察机关监督或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需注意诉讼时效和证据收集 [21] 典型案例分析 - 江苏邓女士案例:销售方未告知车辆维修事实 法院判决撤销买卖合同 返还购车款并赔付75万元损失 [2] - 北京张某案例:销售方无法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 法院判决撤销合同 退还购车款124,200元 并加倍赔付138,000元(现法律改为三倍) [2] 企业购车纠纷详情 - 2021年5月12日天津某4S店购入进口汽车 价值上百万元 提车当日发现第三排座椅问题 后续出现刹车盘和方向盘抖动等质量问题 [5] - 4S店未出具合同 2022年8月19日补签合同 但庭审中4S店出具伪造公章的合同 关键条款差异将供方责任转嫁需方 [7] - PDI文件涉嫌伪造公司司机签名 公里数等数据存疑 对于判断欺诈销售和车辆质量起关键作用 [8] - 法院一审二审自行组织车辆鉴定 但未记录完整车架号 存在程序瑕疵 吕女士公司败诉 [10] - 4S店另行起诉要求返还代步车并支付每日300元费用 基于先前判决法院支持该诉求 吕女士公司已上诉 [11] 法律专家解析 - 购车者处于信息不对称弱势 法院应基于消费者保护核心做好利益平衡 [13] - 伪造印章和签名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剥夺权利 并处罚金 [15][22] - 民事案件涉刑需中止审理或移送司法机关 刑事责任追究后可附带民事诉讼 [17] - 汽车三包规定针对家用汽车 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规定企业购车也可要求销售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8][19][23][24] - 代步车占用费诉求不合理 因车辆质量问题争端必然导致代步车使用 无需支付费用 [19] - 维权途径包括申请检察机关监督或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需注意诉讼时效和证据收集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