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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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民营企业家改判无罪
第一财经· 2025-11-06 06:38
文章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个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益保护再审典型案例,旨在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供指引和规范 [1] - 典型案例体现了坚持罪刑法定、刑法谦抑性和依法平等保护三大原则,纠正涉企产权冤错案件 [1][2] - 通过具体案例再审改判,明确罪与非罪界限,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1][2][6] 典型案例原则总结 - **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在谢某案中,因《公司法》修正将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原虚报注册资本行为不再违反新法,故改判无罪 [1][4][5] - **坚持刑法谦抑性原则**:在叶某某案和窦某某案中,因证据不能证实当事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或侵占、挪用等犯罪事实,均改判无罪,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 [1][8][13] - **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在史某某、王某某案中,再审纠正原审错误,判定国有企业对某矿业公司未支付的全部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体现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平等保护 [2][18][19] 典型案例具体改判分析 - **谢某等三人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13日再审,因法律变更,宣告谢某不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赵某某、杨某某无罪 [4][5] - **叶某某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5日再审,认为叶某某虽伪造收条收取租金24万元,但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宣告无罪 [7][8] - **窦某某案**: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8日再审,因个人与分公司资产高度混同(资金净流出9100万余元),认定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无罪 [11][12][13] - **史某某、王某某案**: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22日再审,改判某矿业公司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总价款4.66亿元,已付2.398亿元,尚欠2.262亿元)并承担利息,某联合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5][16][18]
供热经营权“说废就废”,怎能不让民营企业家心寒?| 新京报快评
搜狐财经· 2025-11-01 08:07
事件概述 - 两家不同地区的民营供热企业遭遇特许经营权被当地主管部门单方面强行接管的事件 [3] - 甘肃岷县宏源清洁热力有限公司投资3.7亿元获得30年特许经营权,但仅运营5年便被毁约接管 [3] - 山东滨州博兴县恒源热力公司投资4亿元运营15年后,同样被以供热不达标为由通知取消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 [3][4] 具体案例细节 - 宏源公司于2018年通过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招商引资,与岷县政府签订30年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3] - 2023年6月宏源公司突遭律师函告知取消特许经营权,7月被当地工作组强行接管并封存资产 [3] - 博兴县主管部门在发出拟终止特许经营权通知后才匆忙召开听证会,被指违背行政程序 [4] - 类似事件还包括重庆泰克公司在贵州仁怀投资8亿元建设的废水处理厂遭强行接管 [4] 行业影响与政策背景 - 事件反映出个别地方营商环境存在硬伤,招商引资时民营企业是座上宾,运营后可能遭遇各种问题 [4] - 2024年5月20日正式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强调保护民营经济组织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 [6] - 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规划建议指出需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6] -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需政府带头守信践诺,地方政府应遵循法定程序,不能随意干预民营企业正常经营 [7]
供热经营权“说废就废”,怎能不让民营企业家心寒?|新京报快评
新京报· 2025-10-31 06:43
事件概述 - 两家不同地区的民营供热企业遭遇特许经营权被当地主管部门强行接管的事件 [2] - 甘肃岷县宏源清洁热力有限公司30年经营协议仅履行5年便被毁约 [2] - 山东滨州博兴县恒源热力公司在运营15年后被以供热不达标为由接管 [2] 甘肃岷县宏源公司案例 - 公司于2018年通过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招商引资获得岷县城区30年独家供热特许经营权 [2] - 公司先后投资3.7亿元 [2] - 2023年6月公司接到律师函被告知取消特许经营权 [2] - 2023年7月岷县城区集中供热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强行接管并封存公司资产 [2] 山东博兴县恒源热力案例 - 公司投资4亿元并运营15年 [2] - 公司曾因安全供热获得博兴县住建局发文表彰 [2] - 被接管前被指责常年供热不达标 [2] - 当地主管部门在发出拟终止特许经营权通知后才匆忙召开听证会 [3] 行业与政策背景 - 近期类似事件在贵州仁怀也有发生,泰克公司投资8亿建废水处理厂遭强行接管 [4] - 今年5月20日正式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强调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4] - 法律明确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4] - 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4]
供热经营权“说废就废”,怎能不让民营企业家心寒?
新京报· 2025-10-31 06:18
事件概述 - 两家不同地区的民营供热企业遭遇特许经营权被地方政府强行接管的事件 [1] - 甘肃岷县宏源清洁热力有限公司的特许经营协议期限为30年,但仅经营5年便被毁约并强行接管 [1] - 山东滨州博兴县的民营供热企业投资4亿、运营15年后,同样被指责供热不达标并面临接管 [1] 甘肃岷县宏源公司案例 - 公司于2018年通过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招商引资,与岷县政府签订30年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1] - 2023年6月公司接到律师函被告知取消特许经营权 [1] - 2023年7月岷县城区集中供热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进入公司并接管封存资产 [1] - 主管部门仅通过一纸律师函收回特许经营权,可能涉嫌违反协议及程序违法 [2] 山东博兴县恒源热力案例 - 公司曾因安全供热获得博兴县住建局发文表彰,但后被指责常年供热不达标 [1] - 当地主管部门在发出拟终止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通知后,才匆忙召开听证会 [3] - 此操作被指违背行政程序 [3] 行业与政策背景 - 近期类似事件频发,包括重庆泰克公司在贵州仁怀投资8亿建废水处理厂遭强行接管 [3] - 事件反映出个别地方营商环境存在硬伤,民营企业可能从招商引资的座上宾沦为盘中餐 [3] - 民营经济促进法于今年5月20日正式施行,强调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 - 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规划建议指出要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4] 核心问题与影响 - 地方政府前恭后倨的行为背离法治意识与契约精神 [3] - 此类纠纷的处理不仅关系企业兴衰,也关乎当地民生冷暖与政府诚信 [1][5] -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需要政府带头守信践诺,遵循法定程序 [4]
如何保障民企与国企合作中的合法权益
搜狐财经· 2025-09-16 13:32
文章核心观点 - 《民营经济促进法》确立了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为国家长期方针,并针对市场准入、权益保护等民营企业关切问题设置专门规定 [1] - 吉林省保安押运护卫有限公司的案例揭示了国企与民企合作中存在的公司治理失效、股东权益受损及潜在利益输送问题 [3][5][11] - 案例反映出在缺乏透明度与有效沟通的合作中,企业经营效益显著下滑,民企股东知情权与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8][13] 法律与政策背景 - 《民营经济促进法》于2024年5月20日正式施行,首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写入法律 [1] - 法律明确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1] 合作案例背景 - 吉林省保安押运护卫有限公司为国企与民企合作经营,民营方长春恒谊工贸有限公司持股40% [3] - 2022年10月,根据吉林省国资委文件,原持有60%股权的吉林省保安协会将其股权无偿划转给吉林省国资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 公司治理问题 - 协议约定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产生方式,但国资方在实际经营中未按协议执行 [5] - 国资公司直接委派了总经理及副总经理,未按照约定通过市场化选聘或内部竞聘方式产生 [5] - 公司未定期召开股东会,部分需董事会决议的事项在事后补开董事会,审批程序严重滞后 [5] - 2024年11月董事会审议的《押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议案,实际审计报告已于2024年2月由国资方单方委托出具 [5] - 民企指派的出纳人员因拒绝支付未经审批的款项于2024年12月2日被解职 [6] 经营绩效与股东权益 - 押运公司2023年企业利润相较2022年显著下滑,减少额度达2261万元,利润下降比例高达73.6% [8] - 公司税前利润率从2022年的26.43%降至2023年的8.88%,利润率大幅下滑66.40% [8] - 民企股东先后9次申请股东知情权以了解利润下降原因,均遭拒绝,仅获3小时查阅部分会计凭证 [8] 潜在关联交易与利益冲突 - 押运公司股东国资公司于2023年12月投资设立吉林省数智安保有限责任公司,其业务与押运公司存在部分重叠 [8] - 数智公司在未获金融守押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经营相关业务,且其董事长、财务总监与押运公司关键人员交叉任职 [9] - 数智公司未经押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私自代表押运公司签订《国有产权转让协议》 [9] - 根据文件要求,国资公司需承担向其上级股东每年支付1100万元(后披露为1500万元)的现金责任,民企质疑存在私自提取押运公司现金及转移股东财产的问题 [11][13] 问题反映与调查进展 - 民企长春恒谊工贸有限公司先后5次向吉林省国资委及国资公司股东发函反映问题,并于2024年12月向省里反映情况 [13] - 2025年1月,吉林省国资委综合监督处通知民企已收到材料,并明确答复将对押运公司2023年财务账目进行重新审计,同时核实1500万元钱款路径 [13] - 吉林省国资委已成立由副主任牵头的调查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民企仍在等待结果 [13]
以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人民时评)
人民日报· 2025-05-20 21:42
民营经济促进法核心内容 - 民营经济促进法专设"权益保护"一章 明确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1] - 法律针对性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包括趋利性执法 选择性执法 运动式执法 乱收费 乱罚款 乱检查 乱查封等问题 以制度性保障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护航 [1] - 拖欠账款等问题直接影响中小民营企业运转 法治的确定性让民营企业家对未来有更稳定的预期 [1] 行政执法规范措施 - 国办专门印发意见要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针对"多头检查 重复检查 随意检查"等问题 [2] - 上海推行"检查码"制度 实现"无码不检查 检查必亮码 查后可评价" 并推出首批超400项"无事不扰"检查事项清单 [2] - 建议各地建立完善涉企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 加大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2] 法律创新与平等原则 - 民营经济促进法创下多个"第一次" 包括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 首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 [2] - 法律条文中关于"平等""公平""同等"的表述达26处 体现将平等原则贯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全过程 [3] - 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 平等对待 营造稳定 公平 透明 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3] 法律实施保障机制 - 需要全社会营造厉行法治氛围 及时澄清错误说法 有力打击侵权行为 畅通司法救济渠道 [3] - 各地区各部门需统筹推进配套规定出台 协调落实支持保障措施 确保法律正确有效实施 [3] - 通过法治稳定性增强发展确定性 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内生动力 促进高质量发展 [3]
保护合法权益就是保护民营经济的闯劲
南方都市报· 2025-05-04 15:58
法案核心定位与目标 - 法案名称为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于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核心定位是发展促进法和平等保护法 [1] - 法案旨在积极消除过去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对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权益保护贯穿全篇 [1] - 法案通过为权益保护单独设立专章并明确基本内涵来划定保护红线 [1] 人身权利保护 - 法案将人身权利置于权益保护专章的首条之首,是民法典立法精神的具体延续和细化 [2] - 针对“网络黑嘴”对民营企业家的蓄意炒作、造谣抹黑等新问题,法案明确了相应不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2] - 保障人身权益被视为民营企业家安心创业、取得财产的前提,是落实“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平等理念的具体体现 [2] 财产权利与经营自主权保护 - 法案对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的保护进行了规定 [1] - 针对实践中民营企业财产权保护的随意性问题,如“新官不理旧账”、拖欠账款、政策不兑现等,法案作出了相应规范 [3] - 法案为公权力行使确定边界,要求政府在经济活动中起带头示范作用,承诺“今天的投入不会被明天的政策否定” [3] 法律体系整合与落实 - 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规范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法,使得宪法和民法典确立的权利得以更细化、具体地落地 [3] - 法案将此前散落于政策文本、部门规章中的保护措施进行整合,以解决各地执行效果参差不齐的问题 [3] - 法案在落实中需要做好相关法律、政策衔接,尤其在司法救济等相关规则上需进一步明晰 [3] 平等保护的根本目的 - 加强对民营经济主体的权益保护是为了确保其在法律地位上拥有平等保护,并提供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工具 [4] - 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更有信心、更有闯劲的基础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