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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奇平:加强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激活数字经济新动能
人民网· 2025-11-29 03:12
数据要素价值实现路径 - 数据价值通过持续、反复的使用实现,而非单纯占有,强调从所有权向使用权的转变[3] - 数据具有生命周期,不及时使用会导致价值衰减,使用权概念扩展了开发利用权利范围[3] - 强化使用权体现全面性和动态性,全面性指鼓励数据价值创造与实现并重,动态性指价值体现在全流通环节而非仅起点[4] 数据三权分置制度优势 - 三权分置相比传统物权确权更具灵活性,允许数据生命周期各环节主体参与价值实现[5] - 制度设计更注重公平性,所有权行使不得损害社会利益,当个体效率低于开放效益时优先考虑公共利益[5] - 通过扩大用益权范围建立激励机制,有效激励一线劳动者和网民等参与者[5]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突破点 - 数据确权试验聚焦无形要素有形化,可入表数据价值与知识产权相当且兑现力强[6] - 需区分场内交易与场外交易,鼓励有条件地区完善场内交易,同时探索场外及结合模式[6] - 法律建设需多元探索,财产法视角明确用益权适用,行为法视角规范数据收集使用过程[7] 数据市场商业模式创新 - 探索前店后场模式,政府与生态结合形成大中小企业合力[7] - 发展单边市场与双边市场并行,单边市场解决有形化数据,双边市场覆盖非有形化数据[8] - 利用区块链等技术推动对称合约等点对点合约创新[7] 政企协同机制构建 - 政府核心职责是基础制度建设,需完善法律保障挖掘数据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特质的新价值空间[8] - 企业需发挥供应链优势建立新型合作关系,大企业提供重型资产支撑,中小企业创新探路[9] - 监管体系需同步完善,建立协调机制平衡创新鼓励与风险防范[8] 规则制定与利益协调 - 让利益相关方参与决策过程提升规则认同感与执行力[10] - 建立公平利益协调机制,发挥行业组织和平台企业调节作用[10] - 政府建设服务体系,通过转型生态概念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发展合力[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