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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的中国军控、裁军与防扩散
新华社· 2025-11-27 02:30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政府发布白皮书,全面阐述新时代中国在军控、裁军与防扩散领域的政策立场、实践与主张,强调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建设性参与并引领国际军控进程,致力于维护全球战略稳定与安全 [1][4][5] 国际安全和军控形势 - 全球安全形势复杂严峻,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单边主义冲击国际秩序,地缘博弈加剧,局部冲突频发,军备竞赛升温 [6] - 大国竞争冲击地区和平,个别国家谋求绝对战略优势,持续扩军备战,导致全球军费开支屡创新高,特别是在亚太地区强化军事同盟、部署陆基中程导弹,制造紧张对立 [6] - 全球战略稳定面临严重威胁,个别国家调整核政策、维持庞大核武库、提升核威慑能力,加剧全球核冲突风险,导弹防御及外空、网络、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军事应用改变传统战略格局 [6] - 国际军控、裁军和防扩散体系受到侵蚀,个别国家退群毁约,国际防扩散机制深受实用主义和双重标准危害,少数国家构筑“小院高墙”、搞“脱钩断链” [7] - 新兴领域安全风险突出,技术失控、数据窃密、科技犯罪、伦理失范等风险上升,军事化进程加快冲击传统交战法则和战争伦理 [7] 新时代中国军控的政策立场 - 政策基于以和为贵的文化传统、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及和平发展战略,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践行全球安全倡议 [9] - 坚定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永不称霸、永不扩张、永不谋求势力范围,坚持防御、自卫、后发制人原则 [10] - 保持公开透明、合理适度的国防支出,与美国等军事大国相比,中国的国防支出占GDP比重、占财政支出比重、国民及军人人均支出均较低,并自2007年起每年向联合国提交军事开支报告 [10] - 秉持公正、合作、平衡、有效的军控理念,坚持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综合平衡、务实有效,反对政治胁迫、例外主义和双重标准 [11] - 深度参与军控领域全球治理,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已批准或签署20多个多边军控条约,与2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建立军控与防扩散磋商机制 [12] 建设性参与国际军控进程:核军控 - **核政策**:中国从拥有核武器第一天起就倡导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承诺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无条件承诺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 [14][15] - **核政策**:中国始终把核力量维持在国家安全需要的最低水平,在核武器国家中核试验次数最少,关停了重庆、青海等地的核武器研制生产设施,不搞核军备竞赛 [16] - **核透明**:中国采取核透明与建立信任措施,1995年至今发布了2部军控白皮书、10部国防白皮书,提交6份《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国家履约报告,并自愿通报弹道导弹发射等情况 [17] - **推动五核国机制**:中国于2019年举办五核国北京会议重启合作进程,2022年推动五核国领导人发表《关于防止核战争与避免军备竞赛的联合声明》,并牵头编制《五核国核术语》 [18] - **核裁军**:中国主张核裁军应坚持“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和“各国安全不受减损”原则,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应履行特殊、优先责任,大幅实质削减核武库 [19][20] - **核裁军**:中国坚定支持《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宗旨目标,自1996年首批签署以来始终恪守“暂停核试验”承诺,支持条约早日生效,国内多个监测台站已通过核证验收 [20] - **核不扩散**:中国推动政治外交解决核不扩散问题,建设性参与伊朗核问题谈判并推动达成全面协议,在朝鲜半岛问题上致力于政治解决进程 [24] - **核不扩散**:中国坚决反对在核不扩散领域奉行双重标准,明确反对美英澳核潜艇合作,认为其违反《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目标和宗旨 [24] - **和平利用核能**:中国积极开展和平利用核能国际合作,与30余个国家和地区签订政府间合作协定,向全球南方国家派出专家服务4000余人次,接待来华访问进修和培训6000余人次 [27] 建设性参与国际军控进程:导弹与反导、生物、化学及常规武器 - **导弹与反导**:中国坚决反对损害别国正当安全利益的反导和导弹部署,敦促个别国家停止发展和部署全球反导系统及导弹前沿部署,中国发展导弹技术和反导能力完全出于自卫防御目的 [29] - **生物安全**:中国将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战略,制定《生物安全法》,全面严格履行《禁止生物武器公约》义务,建立国家履约机制,不断加强生物两用物项出口管制 [30] - **生物安全**:中国积极引领全球生物安全治理,支持谈判缔结包含有效核查机制的议定书,并推动达成《科学家生物安全行为准则天津指南》 [31][32] - **化学武器**:中国是《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原始缔约国,积极完善国家履约立法,截至2024年底累计接待701次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现场视察,其中民用工业设施视察508次,是首个接受民用工业视察超过500次的缔约国 [33] - **化学武器**:中国敦促日本早日干净、彻底销毁日遗化武,二战期间侵华日军使用化学武器有记载达1791次,造成中国20多万军民伤亡,日遗化武已造成2000余人中毒伤亡 [35][36] - **常规武器**:中国全面支持全球常规武器军控,是《特定常规武器公约》及其五个附加议定书的完全缔约国,支持加强全球枪支管控,2023年10月批准《枪支议定书》 [37] - **常规武器**:中国对武器贸易采取慎重负责态度,2020年7月正式加入《武器贸易条约》,制定并严格遵循军品出口三原则,只与主权国家开展军贸合作 [38] - **常规武器**:中国加强扫雷国际援助与合作,1998年至今向40多个亚非拉国家提供援助,举办近30期国际扫雷培训班,中国维和部队在海外清除地雷和未爆弹药共计21600余枚 [38] 引领新兴领域国际安全治理 - **外空安全**:中国倡导防止外空军备竞赛,中俄于2008年提交、2014年更新“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条约”草案,推动以此为基础谈判达成外空军控法律文书 [40] - **外空安全**:中国秉持平等互信、透明开放原则开展航天活动,对外开放发射场等国家航天基础设施,履行空间物体登记等国际义务 [41] - **网络安全**:中国倡导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出“四项原则”和“五点主张”,该理念已多次被写入联合国大会决议 [42][43] - **网络安全**:中国坚定支持网络主权原则,主张各国对本国境内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资源和数据及信息通信活动拥有管辖权 [43] - **网络安全**:中国引领网络安全国际治理体系建设,2011年联合俄罗斯等向联合国提交“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这是国际上首份全面系统阐述网络空间行为规范的文件 [46] - **网络安全**:中国提出《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及《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倡议》,为制定全球数据安全规则提供蓝本 [47] - **人工智能军事应用**:中国倡导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发展理念,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和《中国关于规范人工智能军事应用的立场文件》 [48][49] - **人工智能军事应用**:中国主张建立人工智能军事应用国际治理框架,深入参与《特定常规武器公约》框架下“致命性自主武器系统”政府专家组工作 [49][50] 加强防扩散与和平利用科技国际合作 - **中国的防扩散政策与实践**:中国坚决反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扩散,加强出口管制制度建设,2024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及管制清单正式施行 [52] - **推动构建公正国际防扩散秩序**:中国支持联合国在防扩散领域发挥核心作用,积极参与联合国安理会1540委员会工作,已在华联合举办四期亚太地区国家联络点培训班 [54] - **坚定维护和平利用科技合法权利**:中国主张维护发展中国家和平利用科技的合法权利,反对将出口管制当作“脱钩断链”的工具,2021年与立场相近国家向联大一委提交“促进和平利用国际合作”决议草案并获得广泛支持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