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开放申购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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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赎回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25-08-26 22:12
纳斯达克100 ETF暂停赎回业务 - 因2025年9月1日美国劳动节境外市场休市 基金将于当日暂停赎回业务 2025年9月2日恢复且不再另行公告 [1] - 该基金自2024年11月25日起已暂停申购业务 以维护持有人利益 [1] 国泰兴富债券基金开放期安排 - 第二十一个封闭期为2025年5月28日至8月27日 开放期自2025年8月28日至9月24日的工作日接受申购 赎回及转换业务申请 [1][3] - 第二十二个封闭期自2025年9月25日起至12月24日止 期间不办理任何申赎转换业务 [1][3] - 基金采用3个月封闭期与5-20个工作日开放期交替运作模式 开放期内未赎回份额自动转入下一封闭期 [2] 申购与赎回规则 - 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 赎回最低份额为1.00份 不足1.00份需一次性赎回 [4][5] - 持有期少于7日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持有期≥7日的赎回费至少25%计入基金财产 [5] - 销售机构可设定更高申赎门槛 注册登记机构按份额登记日计算持有时间 [4][5][6] 基金转换业务 - 转换费用由申购费补差和赎回费构成 补差费根据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差异收取 [7][8] - 转换需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且转出/转入基金均需在该机构开通转换业务 [8] - 不同注册登记机构间的基金转换仅支持直销柜台渠道办理 [8] 销售渠道与客户服务 - 直销机构为国泰基金上海柜台 客服专线400-888-8688 官网www.gtfund.com [9] - 合作销售机构包括兴业银行 好买基金 天天基金 海通证券 申万宏源等10余家机构 [9]
国泰君安安弘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7-22 23:17
基金基本信息 - 国泰君安安弘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封闭期为6个月,期间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1] - 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6个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后续每个封闭期为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6个月 [1][3] - 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公告 [1][3] 第五个开放期安排 - 第五个开放期为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15日(16个工作日),期间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 [2][4] - 开放期内每个工作日(交易所正常交易日)可办理申购和赎回,具体时间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2][4] - 第五个封闭期预计为2025年8月16日至2026年2月22日(以实际假期为准),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和赎回 [2][4] 申购业务 -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 [5] -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等费用 [6] - 申购申请以T日受理,T+1日确认,T+2日后可查询确认情况,申购不成功则退款 [7] 赎回业务 - 每次赎回最低份额为1份,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不得低于1份 [8] - 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持有期少于7日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10][11] - 赎回申请以T日受理,T+1日确认,赎回款项在T+7日内支付 [12] 销售机构 - 场外直销机构包括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系统 [14] - 场外非直销机构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15] - 无场内销售机构 [16] 信息披露 - 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累计净值 [16] 其他提示 - 投资者需详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详情 [17] - 基金管理人可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提前公告 [18] - 基金管理人可能开展促销活动,调低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投资人提供优惠 [18] - 大额申购或赎回时可能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估值公平性 [18]
浦银安盛普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度第三次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7-13 23:04
基金运作安排 - 浦银安盛普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自2023年10月14日起暂停个人投资者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恢复时间另行公告 [1] - 基金采用定期开放运作模式,封闭期为3个月,若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2] - 2025年度第三次开放期定为2025年7月15日,仅1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每个工作日可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2][3] 申购业务规则 - 非直销机构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0.1元,直销柜台方式首次最低需1万元人民币 [5] - 基金管理人可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总规模限额,需提前公告调整 [5][6] - 申购费率按金额分段收取,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市场推广及销售等用途 [7][8] 赎回业务规则 - 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持有期少于7日的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11][12] - 赎回申请生效后,资金将在T+7日内支付,巨额赎回时按比例确认并延迟支付 [33] 转换业务规则 - 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加申购费补差构成,从低费率基金转高费率需补差,反向则不收费 [14][16] - 转换以份额为单位申请,代销机构单笔最低0.1份,直销机构单笔最低100份 [20][21] - 转换后持有期重新计算,注册登记在不同机构的基金不可互相转换 [21][2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代销机构定投每期扣款最低0.1元,电子直销平台每期最低100元 [27][28] - 扣款规则遵循销售机构安排,非交易日是否顺延以代销机构规定为准 [27][28] 销售渠道 - 直销机构包括上海直销中心及电子直销平台(官网、APP、微信服务号) [30] - 场外代销机构涵盖浦发银行、招商银行等16家银行及券商,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告为准 [30][31] 信息披露安排 - 封闭期内每周披露一次份额净值,开放期每日披露净值,半年度/年度末次日披露净值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