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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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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证券时报网· 2025-11-29 02:58
法规概述 - 《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于11月28日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3月1日正式施行,共七章五十一条 [1] - 该条例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后全国首部地方金融监管领域法规,填补了重庆市地方金融立法空白 [2][3] 核心内容与制度建设 - 系统规定了地方金融组织的设立变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规经营与禁止行为等核心制度 [1] - 通过专章形式对金融组织机构、市场、服务、创新、开放、生态和人才等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1] - 明确市、区县两级监管职责,并作出清理“失联”“空壳”金融组织等系统安排 [2] - 明确了非法金融活动和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为制度有效落地提供保障 [2] 战略目标与区域发展 - 条例紧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目标,提出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的具体路径 [2] - “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章节内容紧扣金融改革方向,立足西部发展实际,旨在激活区域金融发展活力 [3] - 条例明确提出支持证券等金融机构规范发展,为本地法人券商深耕区域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注入动力 [3] 行业影响与机构响应 - 条例为银行业助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指明方向,使行业在金融资源投放、合规经营、数字转型等方面工作更成体系 [2] - 作为唯一注册地在重庆的全国综合性上市券商,西南证券将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大战略,深入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3] - 下一步重庆将严格依据条例规定,抓紧制定配套政策,确保各项制度要求落到实处 [3]
《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表决通过
中国新闻网· 2025-11-28 13:55
立法进程与实施时间 - 《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于2026年3月1日起实施 [1] - 该条例由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11月28日表决通过 [1] 立法意义与监管框架 - 条例填补了重庆市地方金融立法空白,标志着地方金融治理进入法治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1] - 条例旨在理顺地方金融管理职责,做到地方金融组织监管“长牙带刺”,压实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属地责任 [1] - 条例明确了地方金融组织准入、审批和备案事项,并设定罚款、停业整顿、吊销金融业务经营许可等行政处罚措施 [1] - 条例健全了“空壳”“失联”机构退出机制,从严惩处非法金融活动以提升监管震慑力 [1] 西部金融中心建设 - 条例专门设置“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章节,提出健全现代金融体系,激发金融创新活力,扩大金融对外开放 [2] - 该章节旨在优化金融发展环境,促进各类金融要素资源高效集聚,增强重庆作为西部金融中心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2] - 建设重点包括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 [2] - 将加大对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金融支持 [2] 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市场秩序 - 条例健全了地方金融组织公司治理和业务合规管理制度,并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2] - 条例强化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大对恶意逃废债、金融欺诈等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