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表决通过
中国新闻网·2025-11-28 13:55

立法进程与实施时间 - 《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于2026年3月1日起实施 [1] - 该条例由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11月28日表决通过 [1] 立法意义与监管框架 - 条例填补了重庆市地方金融立法空白,标志着地方金融治理进入法治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1] - 条例旨在理顺地方金融管理职责,做到地方金融组织监管“长牙带刺”,压实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属地责任 [1] - 条例明确了地方金融组织准入、审批和备案事项,并设定罚款、停业整顿、吊销金融业务经营许可等行政处罚措施 [1] - 条例健全了“空壳”“失联”机构退出机制,从严惩处非法金融活动以提升监管震慑力 [1] 西部金融中心建设 - 条例专门设置“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章节,提出健全现代金融体系,激发金融创新活力,扩大金融对外开放 [2] - 该章节旨在优化金融发展环境,促进各类金融要素资源高效集聚,增强重庆作为西部金融中心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2] - 建设重点包括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 [2] - 将加大对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金融支持 [2] 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市场秩序 - 条例健全了地方金融组织公司治理和业务合规管理制度,并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2] - 条例强化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大对恶意逃废债、金融欺诈等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