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证券时报网·2025-11-29 02:58

法规概述 - 《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于11月28日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3月1日正式施行,共七章五十一条 [1] - 该条例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后全国首部地方金融监管领域法规,填补了重庆市地方金融立法空白 [2][3] 核心内容与制度建设 - 系统规定了地方金融组织的设立变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规经营与禁止行为等核心制度 [1] - 通过专章形式对金融组织机构、市场、服务、创新、开放、生态和人才等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1] - 明确市、区县两级监管职责,并作出清理“失联”“空壳”金融组织等系统安排 [2] - 明确了非法金融活动和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为制度有效落地提供保障 [2] 战略目标与区域发展 - 条例紧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目标,提出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的具体路径 [2] - “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章节内容紧扣金融改革方向,立足西部发展实际,旨在激活区域金融发展活力 [3] - 条例明确提出支持证券等金融机构规范发展,为本地法人券商深耕区域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注入动力 [3] 行业影响与机构响应 - 条例为银行业助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指明方向,使行业在金融资源投放、合规经营、数字转型等方面工作更成体系 [2] - 作为唯一注册地在重庆的全国综合性上市券商,西南证券将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大战略,深入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3] - 下一步重庆将严格依据条例规定,抓紧制定配套政策,确保各项制度要求落到实处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