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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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执行丨善意执行促主动履行
新浪财经· 2025-12-21 13:34
申请人梁某与被执行人肖某因返还原物纠纷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被执行人肖某需在十日内将辉南县某 小区的涉案房屋返还给申请人梁某。判决生效后,由于肖某未按期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执行案件时,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耐心调解化解 矛盾,以人文关怀温暖人心,不仅顺利促成被执行人主动腾退房屋,更成功避免了潜在纠纷的发生,实 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辉南法院始终坚持在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考量被执行人的合理诉求与实际困难,用灵 活多样的执行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此次案件的成功执结,既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又传递了司法的温度, 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注入了司法正能量。接下来,辉南法院将继续深化善意 文明执行理念,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辉南县人民法院 然而,就在原定腾房日期临近之际,被执行人肖某的丈夫刘某意外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腾房事宜再次陷 入停滞。承办法官核实情况后,考虑到被执行人家庭的特殊困境,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多 轮"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申请人梁某最终同意再次延长腾房 ...
海陵法院构建涉重大项目执行快速响应机制
新华日报· 2025-12-16 21:51
核心观点 - 泰州海陵法院通过创新构建涉重大项目执行快速响应机制 以精准司法举措保障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其核心做法包括快速识别评估、强化内外联动和全程跟踪服务 旨在破除项目梗阻、破解执行难题并实现双赢共赢 [1][2][3] 机制与措施 - 建立涉诉项目分类响应机制 在立案阶段对“涉重大项目”案件进行精准筛查和特殊标识 并成立专门合议庭实行全流程跟踪负责 [1] - 通过简化内部流程、压缩程序耗时提升案件办理效率 确保重大项目不受程序不当导致的拖延 [1] - 构建“内部整合、外部协同”的执行联动体系 对内强化立审执无缝衔接并建立信息共享与预警机制 对外加强与发改、住建、国土等部门的常态化对接 打破部门壁垒与信息孤岛 [2] - 案件执行伊始建立“项目需求清单”“执行进度看板”“风险预警台账”三张清单 完善从项目落地到投产运营的全流程法律服务链条 [3] - 深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针对不同案件特点和企业实际困难灵活采取执行措施 努力实现保障权益与减少损失的平衡 [3] 具体案例与成效 - 在处理省级重点项目“海陵港”的核心施工区域因原土地承租方遗留设备面临的“卡脖子”问题时 法院快速裁定准予先予执行 督促承租方限期搬离 为项目建设争取了关键时间 [1] - 在泰州特种水产繁育产业化基地工程项目的土地租赁纠纷中 法院以府院联动为抓手联合属地政府、街道等多次会商 促成第三方收购鱼货 街道折价回收鱼塘设备 将被告方已投入的上百万元资金损失降至最低 最终保障了涉案土地的顺利回收 [2] - 在泰州市引进的总投资约50亿元的某新能源摩托车制造及总部项目中 面对被执行企业拒不配合腾空、厂房内设备堆积如山的复杂局面 法院主动协调双方诉求 优化搬迁方案 统筹仓储、吊装及公证等资源全程跟踪推进 并为项目企业提供全程法律指引 提升了其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3]
崇川法院:多维发力破解执行裁判难题 “执”写司法为民答卷
扬子晚报网· 2025-09-11 11:04
执行是司法案件办理程序的关键一环,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而在执行过程中,有时会衍生出一些争议和问题,这时就需要执行裁判庭作出具 有法律效力的裁决,有效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执行实施行为,依法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9月11日下午,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 发布会,总结近三年半以来的执行裁判工作经验,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吴佳笑 校对胡妍璐 据统计,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崇川法院累计受理执行异议案件817件、执行异议之诉案件210件,已审结执行异议案件822件(含旧存5件)、执行异议之 诉案件182件。每年收案数量整体呈下降态势,彰显法院执源治理工作成效。 从案件结构看,案件争议多集中于财产权利"名实不符"、多重权益冲突等问题,其中案外人主张所有权排除执行占比最高,居住权、租赁权等新型异议类 型亦逐步出现。 为应对新形势下执行裁判工作的挑战,崇川法院通过创新机制破局:落实主体责任制和定案把关机制,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执行裁判审判质效;设立 执行争议预审查机制,推动异议纠纷实质化解,前端化解;落实审执人员双向挂职机制,聚焦力量融合,优化协调配合机制;完善防止滥用 ...
强制腾退2000余平方米物业!龙岗法院助力区重大产业项目
南方都市报· 2025-06-18 08:52
为保障强制腾退工作的顺利进行,龙岗法院执行局在街道的大力支持下,多次带队开展现场调查、走访 社区,做好腾退前期准备工作。现场调查中发现,被执行人黄某为对抗执行,故意安排临近产期的配偶 及其年近八旬的老母亲在涉案物业内居住,且在一楼厨房内放置大量煤气罐、刀具等危险品。被执行人 朱某夫妇在案涉物业经营汽修厂,在汽修厂已被停水、停电的情况下,自行购买柴油发电,并在汽修厂 饲养了六条恶犬,以防止人员进入。其他被执行人则一直观望拖延,拒不搬离。 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涉及物业面积大,部分物业有高空区、维修车间等危险区域,且存放了刀具、煤气 罐、柴油等危险品,腾退难度大。龙岗法院意识到执行工作若有不慎就可能引发安全事故,于是以"柔 性疏导"与"法律震慑"双管齐下。一方面秉承善意文明理念,法官多次约谈被执行人,释法析理消解对 抗情绪、争取积极配合。同时考虑到被执行人黄某配偶怀孕等实际情况,给予被执行人充分宽限期,并 多次组织调解;另一方面,因被执行人拒不提供调解方案、拒绝参与调解且在宽限期未主动配合腾退, 龙岗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黄某采取拘留措施,拘留期满,黄某仍拒绝主动腾退。 南都讯记者吴灵珊通讯员邓晶晶6月17日,深圳全市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