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关注外国实体(FE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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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拆解了阿特斯“美国副本”,更高博弈在牌桌之外
阿尔法工场研究院· 2025-12-05 00:07
阿特斯应对美国IRA法案的股权架构调整 - 阿特斯与控股股东CSIQ在美国新设两家合资公司,分别负责光伏(M公司)和储能(N公司)业务,阿特斯持股24.9%,CSIQ持股75.1% [3] - 该股权比例设定精准卡在美国《通胀削减法案》认定“受关注外国实体”的25%持股红线之下,旨在规避FEOC身份,从而有资格享受45X先进制造业生产税收抵免等补贴 [7] - 此次重组涉及对供应美国市场的三家海外工厂(位于泰国、越南、马来西亚)股权结构调整,涉及一次性股权转让对价3.52亿元 [3] 新架构的运营与收益模式变化 - 经营模式从全球统一运营拆分为双轨制:美国业务由在美上市的母公司CSIQ统筹,阿特斯则聚焦美国以外的全球市场 [8] - 收益结构发生变化,美国业务将从报表合并转为按持股24.9%确认的少数股权收益,盈利贡献方式从控股收益转向投资分成 [8] - 新合资公司将通过租赁CSIQ的部分海外资产进行运营,并可能涉及与海外工厂重签长期供应协议及委托制造协议,以确保供应链合规 [8] 架构设计的战略意图与行业意义 - 核心目标是确保其在美国的制造基地(如德州梅斯基特的N型TOPCon工厂)能够稳定获得45X税收抵免,以抵消在美高昂生产成本,这是盈利关键 [10] - 该方案为受困于美国合规难题的其他中资新能源企业(如天合光能、隆基绿能)提供了一条极具参考价值的可复制路径 [10][12] - 标志着中国企业的全球化从产品输出、资本输出,演进到了“合规架构输出”的新阶段 [11] 方案面临的挑战与潜在风险 - 供应链“清洁性”溯源是巨大挑战,需对从硅料到辅材的全长产业链进行无可辩驳的溯源,难度和成本惊人 [11] - 企业需建立全新的、详尽的供应链管理和追溯体系,并承担高昂的第三方审计及长期存档成本,这些合规成本叠加美国本土高成本,可能侵蚀45X补贴带来的盈利空间 [12] - 美国监管环境存在不确定性,FEOC的最终解释规则可能变动,例如持股认定红线可能从25%下调,或扩大“有效控制”的定义范围,这将使现有架构面临重新评估的风险 [12][13] - 未来美国财政部、商务部等多部门可能推出更严密的协同监管措施,企业将面临动态演进、充满不确定性的长周期合规环境 [15]
全球感知|新能源企业出海 合规经营呼唤 “中外协作”法务模式
新华财经· 2025-09-20 06:08
欧盟电池法规核心要求 - 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规定自2027年2月18日起在欧盟市场投放的轻型交通工具电池、电动汽车电池及容量超过2kWh的工业电池必须配备“电池护照” [1] - 法规复杂性高且影响广泛涉及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等经济运营商许多细节有待次级立法进一步明确 [1] - 法规实施将推动企业进行全面的组织变革需要在运营、技术、供应链管理等多方面进行调整以满足新合规要求 [1] 欧盟市场综合合规挑战 - 除新电池法外欧盟在劳动用工、数据保护、公司治理等方面均有严格合规要求 [2] - 基于供应链安全与政治因素考量针对中国新能源企业的监管趋严导致合规门槛和成本持续攀升 [2] - 美国《通胀削减法案》中的“受关注外国实体”条款使中国电池企业无法申领美国清洁能源税收抵免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3] 企业风险管控与竞争策略 - 企业可将合规管理视为核心竞争力而非成本负担积极借助本地律师事务所和咨询公司等专业机构力量 [2] - 采取差异化竞争路径例如基于对锂电池市场饱和的判断主动转向镍氢电池等细分赛道以构建独特优势 [3] - 有效利用当地合作伙伴资源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是项目成功落地的关键完善风控和争议预防机制 [2][4] 国际化经营实操建议 - 在国别选择上采取“一国一策”灵活策略例如匈牙利投资环境友好但已出现中企聚集和资源紧张情况日本则用工成本高且解雇保护严格 [4] - 团队建设可采用“1+1+1”海外法务模式即由1名中方法务、1名本地法务与1家外部律所协同配合发挥中方人员在沟通与资源整合中的桥梁作用 [4] - 中小企业可优先建立“中外协作”的法务团队并选择在目标地区深耕多年、具备资源条件的律所作为长期合作伙伴此方式比自建大型海外团队更高效 [3] 合规体系深度整合 - 合规应嵌入业务流程而不仅是法律部门的职责例如“电池护照”需要动态真实的数据库支撑而非应付检查的静态页面 [4] - 企业对海外合作伙伴进行尽职调查避免轻信其所谓的“关系”和“资源”防止被卷入当地腐败或法律案件 [4] - 高合规成本背后蕴藏机遇建立符合欧盟标准的体系不仅能为全球布局奠定基础还能淘汰合规能力弱的竞争者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