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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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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管局扎实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 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中国食品网· 2025-12-10 11:18
连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强化党建引领,积极践行"实干争先"理念,扎实推进农村 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通过深入市场和社区,以挂图展示、手册发放、现场抽检及答疑等形式普及食 品安全知识。 活动依托农贸市场"烟火气浓、人流量大"的优势,以"精准普法+便民服务"为核心,通过悬挂横幅、设 置咨询台、普法展板、现场案例解读等形式,向商户与群众面对面传递法律知识。结合职能开展"靶向 宣讲",聚焦假冒伪劣食品的危害和识别方法,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积极参与食品安全 监督,提高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能力及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群众关切,解读《中华人 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核心条款等热点法规,构建起"全方位"普法格局。 针对商户、消费者等群体的差异化法治需求,工作人员采用以案释法的通俗表达,细致解答矛盾纠纷调 解、消费投诉等高频问题,让群众真切感受到"食品安全关乎民生"。同步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让食品安 全知识自然融入日常生活, 此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咨询36人次。 "消费纠纷、食品安全咨询都讲得明明白白,真是把法律服务送到了心坎里!"现场商户的感慨道出了群 众心声 ...
我市发布第二批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每日商报· 2025-11-12 22:23
执法行动与处罚案例 - 富阳区某有限公司因使用过期蜜饯芜青丝和过期蔬菜馅生产月饼等糕点 且多批次绿豆糕被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被没收涉案食品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13万元[1] - 钱塘区某蔬菜食品有限公司因使用过期酱油生产酱腌菜 非法添加焦糖色着色 并在网店虚标价格销售蜜汁脆瓜 被没收过期涉案食品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02万元[2] - 建德市某大酒店因多次购买并加工销售无合法来源证明的野兔肉和黄麂肉累计100余公斤 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54万元[3] 违法行为类型 - 公司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以及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1][2] - 部分公司存在虚标产品价格等违反价格规定的行为[2] - 存在非法制售使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作的食品的行为[3] 行业监管动态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4] - 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农村地区的食品生产企业 小作坊 小餐饮店 小便利店 小摊贩和农贸市场等重点对象[4] - 行动旨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着力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并已发布多批典型案例[1][2][3][4]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典型案例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5-08-05 09:14
执法行动概况 - 河南省市场监管系统针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并公布一批违法案例 [1] 商标侵权案例 - 济源示范区某超市因销售侵犯“汾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被立案调查并移送公安机关 [1] - 商丘市睢阳区某副食经营部因销售侵犯“统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绿茶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62757元 [3] 食品生产与标签违规 - 信阳市潢川县某食品加工厂因使用过期原料生产食品及经营标签虚假的预包装食品被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物品并罚款85000元 [1] - 新乡市长垣市某食品公司因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素牛肉粒”被没收违法食品并罚款50000元 [4] - 驻马店市遂平县某食品厂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电商平台销售假冒食品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37100元 [6] 食品掺假与过期问题 - 平顶山市汝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的“单冷雪花肥牛”掺有鸭肉、“牛奶羊肉卷”掺有猪肉和鸭肉被没收违法所得、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并罚款85000元 [2] - 漯河市某食品公司因销售存放超过保质期的排酸牛肉等产品被没收违法食品并罚款27900元 [6] - 郑州市惠济区某商贸公司因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及过期食品被没收相关食品并罚款150150元 [1] 无证经营与虚假宣传 - 开封市某温泉酒店中心因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桶装水生产经营活动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44720元 [5] - 许昌市禹州市某百货零售店因在销售保健食品过程中组织顾客观看宣传视频并进行虚假功效宣传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25000元 [6]
北京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 涉及制假售假、欺骗误导消费
北京商报· 2025-04-14 09:26
专项整治行动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为期10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1] - 行动重点聚焦原料污染、制假售假、欺骗误导消费等突出问题 [1] - 行动针对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中交易市场、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等重点场所 [1] 重点打击行为 - 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1] - 严厉打击销售"三无"、"山寨"食品、虚假宣传和违法宣称功能等行为 [1] 消费者选购原则 - 拒绝购买过期食品,仔细核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1] - 拒绝购买"三无"食品,认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 [1] - 拒绝购买"山寨"食品,警惕价格异常低廉、名称包装与知名品牌高度相似的仿冒产品 [1] - 拒绝购买假冒食品,注意包装颜色暗沉、图案模糊、字体歪斜等细节 [2] - 拒绝购买虚假宣称功能食品,我国法律禁止普通食品宣称疾病预防或保健功能 [2] - 拒绝购买假冒进口食品,应查看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中文标签 [2] - 拒绝购买掺杂掺假肉类,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避免购买颜色气味异常产品 [2] 风险降低与权益保障 - 优先选择具备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的商超、便利店或官方平台 [2] - 观察食品色泽、形态,闻辨气味,杜绝购买变质、有异味食品 [2] - 重点核对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等标签内容 [2] - 妥善保存购物小票、订单记录等凭证,以便出现问题时依法维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