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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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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货物取得的延期付款利息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4 01:09
增值税销售额与价外费用 - 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人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但不包括销项税额 [2] - 价外费用涵盖手续费 补贴 基金 集资费 返还利润 奖励费 违约金 滞纳金 延期付款利息 赔偿金 代收款项 代垫款项 包装费 包装物租金 储备费 优质费 运输装卸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2] - 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 在征税时需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2] - 单位向购买方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属于价外费用 [3] 个人所得税免税所得 -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福利费 抚恤金 救济金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 [11] - 免税的福利费指根据国家规定 从企业 事业单位等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11] - 免税的救济金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11] - 生活补助费特指因特定事件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 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11] 需计税的福利费范围 - 从超出国家规定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 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 补助不属于免税范围 应计入工资 薪金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12] - 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 补助不属于免税范围 应计入工资 薪金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12] - 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 住房 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不属于免税福利费范围 应计入工资 薪金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12]
【涨知识】一文了解价外费用相关知识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2 11:46
价外费用税务处理 - 价外费用定义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2] - 不属于价外费用的情形包括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符合特定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符合特定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销售货物时代办保险收取的保险费及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和车辆牌照费[2] -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计征增值税[2] 价外费用开票规范 - 价外费用与价款的税目应保持一致并使用同一编码,价外费用开具发票类型应与所销售的货物、劳务、服务等保持一致[2] - 价外费用的发票既可以与销售货物合并开具,也可以单独开具[2] 价外费用计税案例 - 房屋租赁中乙方提前退租,甲方向乙方收取的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需要缴纳增值税[3] - 乙方支付租房意向定金后到期未租赁,甲方不予退还的定金因未伴随应税销售行为发生,不属于价外费用[3] - 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出租房屋而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属于价外费用[4] 供热企业税收优惠 - 对“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应当单独核算[9][10] - 热力产品生产企业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应根据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其采暖费总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增值税[10] - 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厂房及土地按规定征税[12] - 专业供热企业按其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全部采暖费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12] - 兼营供热企业按其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是否可区分,采用不同方法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13] - 自供热单位按向居民供热建筑面积占总供热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免征供热所使用厂房及土地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13] 税收优惠政策主体与期限 -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是指“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包括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和热力产品经营企业[16][17] - “三北”地区涵盖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7] - 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兼营供热企业和自供热单位[17] -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供暖期是指当年下半年供暖开始至次年上半年供暖结束的期间[20] 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查询 - 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公众查询】-【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查询合作伙伴是否为A级纳税人[22][23] - 查询时需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评价年度等信息进行搜索[26] - 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由主管税务机关评价确定并发布,按月更新,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实时了解自身信用级别[24]
【关注】收到承租方支付的违约金需要开票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02 01:01
政策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1] -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销售额包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价外费用包括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等,承租方支付的违约金属于应并入销售额的价外费用 [1] 违约金发票开具 - 商品编码应选择与租赁服务对应的编码,如"不动产经营租赁" [1] - 备注栏建议注明"价外费用违约金"相关信息 [1] - 税率选择取决于房产性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老项目"适用5%简易计税,新项目按9%税率开具 [1]
收到项目奖励金的增值税税务处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22 01:13
增值税政策解析 - 项目保证金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 只要按时退还且未用于应税项目 无需缴纳增值税 [5] - 价外费用需计入应税销售额 包括手续费 奖励费 违约金等12类费用 按相应税率缴纳增值税 [7][8] 价外费用具体类型 - 明确列举12种应税价外费用:手续费 返还利润 赔偿金 奖励费 补贴 基金 集资费 违约金 滞纳金 延期付款利息 代收款项 代垫款项 [9][10][11][12][13] - 4种特殊费用除外:包装费 包装物租金 储备费 优质费 需单独判断税务处理 [14] 政策执行细则 - 代垫运输费用免税需满足:承运发票直接开给购买方 且纳税人转交发票 [17] - 代收政府性基金免税需满足:国务院/省级批准 使用省级财政票据 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18][19] - 代办保险/车辆税费等特定代收款项明确排除在价外费用外 [20] 税务处理差异 - 销售额定义为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财政部另有规定除外 [22] - 保证金与价外费用核心区别:前者属合同担保 后者属经营衍生收入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