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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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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经营主体减免税政策常见误区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7 14:0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图片 ⼩微企业在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存在⼀些常⻅误区,错误适⽤政策可能还会带来涉税⻛险。今天申 税⼩微给⼤家总结5个注意事项,快来看看吧。 误区1/ ⼩规模纳税⼈⼀次性收取的不动产租⾦收⼊,可在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收⼊不超过10万元的,可享受免税政 策。 正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规模纳税⼈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 第1号)第三条规定, 其他个⼈⼀次性收取的不动产租⾦对应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除其他个⼈外的⼩规模纳税⼈不可分摊收⼊适⽤免税政策。纳税⼈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式的, 其 纳税义务发⽣时间 误区2/ ⼩规模纳税⼈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必须在建筑服务发⽣地预缴增值税。 正解: 增值税⼩规模纳税⼈按规定登记为⼀般纳税⼈的,⾃⼀般纳税⼈⽣效之⽇起不再按照增值税⼩规模纳税⼈适⽤" 六 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税两费 "减免政策。 但纳税⼈如果符合政策规定的⼩型微利企业和新设⽴企业的情形,或登记为个体⼯商⼾,仍可申报享 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误区5/ 正解: 登记为⼀般纳税⼈的新设⽴ ...
“高效办成一件事”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税费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篇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23 13:31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股权奖励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 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 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 [4] - 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技术人员包括对企业科技成果研发和产业化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 以及对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员 [4] - 股权奖励是指企业无偿授予相关技术人员一定份额的股权或一定数量的股份 [4] - 企业在代扣代缴时应将股权奖励情况单独填列 并在备注栏中注明"股权奖励"字样 [4] 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 -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给予科技人员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 [7] - 科技人员须对完成或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 单位应按规定公示科技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11] - 科技成果包括专利技术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植物新品种权 生物医药新品种等 [11] - 单位需留存备查材料包括单位资质材料 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 科技人员现金奖励公示材料等 [12] 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奖励政策 - 科研机构 高等学校以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时 获奖人取得股份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15] - 获奖人取得分红或转让股权所得时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5] - 享受优惠政策的科技人员必须是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在编正式职工 [15] - 奖励单位需在授奖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15]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政策 - 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可选择递延纳税政策 投资入股当期暂不纳税 [17] - 递延纳税可至转让股权时 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17] - 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植物新品种权 生物医药新品种等 [17] - 被投资公司需在取得技术成果并支付股权之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备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17]
关于育儿补贴,两部门最新公告!
搜狐财经· 2025-08-20 11:16
育儿补贴税收政策 - 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 - 卫生健康部门与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2] -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按规定为申领补贴的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免税申报 [2] - 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2] 政策背景 - 财政部、税务总局于8月20日发布关于育儿补贴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1] - 政策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有关规定 [1]
官宣!育儿补贴免征个税!
证券时报· 2025-08-20 10:34
育儿补贴税收政策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公告 对按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1] - 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卫生健康部门将办理个税免税申报[1] - 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确保政策落地执行[1] 补贴发放标准 - 补贴对象为符合法规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 发放至年满3周岁[1] - 按年发放育儿补贴 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1] - 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1] 实施进度安排 - 国家与地方已完成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正进行全流程测试[1] - 各地计划8月下旬陆续开放补贴申领 8月31日前全面开放[1] - 卫生健康部门与财政、税务部门协同推进准备工作[1]
两部门:对按照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搜狐财经· 2025-08-20 09:51
政策内容 - 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1] - 卫生健康部门与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1] -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按规定为申领补贴的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免税申报 [1] 实施时间 - 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1]
两部门:对按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国新闻网· 2025-08-20 09:40
育儿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 - 对按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1] - 卫生健康部门与财政部门 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1] -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为申领补贴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免税申报 [1] - 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1]
有关育儿补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最新公告
新京报· 2025-08-20 09:24
育儿补贴税收政策 - 对按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1] - 卫生健康部门与财政部门 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1] -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为申领补贴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免税申报 [1] - 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1]
政策解读|外籍员工居住天数满183天怎么办?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5 01:07
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税务身份判定 - 居民个人定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4][5] - 非居民个人定义: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或无住所且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6][7] 税务身份申报与调整机制 - 首次申报规则:无住所个人需根据合同约定预计居住天数,按预计情况预缴税款[9] - 居民转非居民:预先判定为居民但实际未满183天的,需在条件不符之日起15天内重新计算税款并补缴[10] - 非居民转居民:预先判定为非居民但实际满183天的,当年扣缴方法不变,年度终了后按居民标准汇算清缴[11][12] 居住天数超预期处理 - 实际天数超预期:若实际居住天数超过原预计90天(或税收协定下的183天),需在超限月份终了15天内重新计算并补缴税款[14] - 政策依据:相关调整规则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财政部税务总局配套文件[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