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提前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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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陆药业: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4 11:14
董事会决议与赎回触发条件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全体9名董事出席并表决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北陆转债"的议案》 [1] - 自2025年6月17日至7月14日期间 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2元/股的130%(即9.13元/股) 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1] 赎回决策与授权安排 - 董事会基于优化资本结构和降低财务费用的目的 决定行使可转债提前赎回权利 [1] - 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后续赎回相关事宜的具体实施 [1] 中介机构意见与信息披露 -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对赎回事项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2]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提前赎回事宜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 - 详细公告内容通过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 [2]
齐鲁银行: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齐鲁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16:13
可转债赎回条款触发 - 公司股票在2025年6月3日至7月4日期间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5元/股的130%,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2][4] - 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2日起由5.14元/股调整为5.00元/股[2] - 赎回条款规定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达转股价130%时可执行赎回[3] 赎回关键时间节点 - 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8月8日,截至7月11日剩余20个交易日[1][6] - 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8月13日,截至7月11日剩余23个交易日[1][7] - 赎回登记日定为2025年8月13日[1][4] - 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8月14日[1][5] 赎回价格计算 - 赎回价格100.7068元/张=面值100元+当期应计利息0.7068元[4][5] - 当期利息按票面利率1%计算,计息天数258天(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8月14日)[5] - 二级市场价格128.27元/张显著高于赎回价,存在强制赎回损失风险[9] 赎回操作流程 - 赎回登记日后未转股债券将全部冻结[5] - 赎回款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发放[5][6] - 债券自2025年8月14日起摘牌[2][7] 税务处理安排 - 个人投资者按利息2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到手100.5654元/张[7] - 企业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境外机构暂免征税[7][8]
洪城环境: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不行使“洪城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1 09:27
"洪城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 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公开发行1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亿元,票面利率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6%、第四年0.8%、第五年1.5%、第六年2.0%,存续期6年 [1] - "洪城转债"自2021年5月2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起止日期为2021年5月26日至2026年11月19日,初始转股价格为7.13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4.88元/股 [2] "洪城转债"赎回条款 - 有条件赎回条款规定,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2]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B为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 [2] 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自2025年6月22日至7月11日,公司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3] 审议情况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提前赎回"洪城转债"的议案,因债券存续期至2026年11月19日,相关资金已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决定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4] - 从2026年7月12日起重新计算赎回条款触发情况,届时董事会将再次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4] 相关主体交易可转债情况 - 在本次赎回条件触发前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交易"洪城转债" [4]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收到上述主体在未来6个月内增减持"洪城转债"的计划 [4]
志特新材: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志特新材提前赎回可转债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9 11:12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14.033万张,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共计61,403.30万元 [1] - 可转债于2023年4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志特转债",债券代码"123186" [1] - 初始转股价格为41.08元/股,截至公告日最新转股价格为8.86元/股 [2]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 2023年7月3日转股价格由41.08元/股调整为40.99元/股 [2] - 2024年6月7日转股价格由27.22元/股调整为27.12元/股 [3] - 2024年10月9日转股价格由27.12元/股调整为27.11元/股 [3] - 2024年12月9日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8.00元/股 [4] - 2025年1月21日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2.50元/股 [5] 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 赎回条款: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5] - 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7月9日,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86元/股)的130%(11.52元/股),触发赎回条款 [6] 可转债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为100.36元/张(面值100元+当期应计利息0.36元) [6] - 赎回对象为截至2025年8月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志特转债"持有人 [7] - 赎回程序包括公告提示、赎回登记、赎回款到账等步骤,赎回完成后可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7] 公司相关人员交易情况 - 2025年1月至2025年7月,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凯越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卖出2,306,336张"志特转债" [8] - 其他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志特转债" [8] 保荐人核查意见 - 保荐人认为公司已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且本次赎回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约定 [9]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08 18:30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同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 [2] - 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泉峰转债"的议案》,因公司股票在2025年6月12日至7月8日期间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转股价130%(10.2570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3][8] - 公司决定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价格赎回全部"泉峰转债",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3][16] - 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泉峰转债"发行与转股信息 - 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公开发行620万张可转债,总规模6.2亿元,票面利率为0.4%-3.0%(分6年阶梯式递增) [9] - 可转债于2021年10月21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代码113629,2022年3月22日起可转股,初始转股价23.03元/股 [10][11] - 转股价经历8次调整,包括因利润分配、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非公开发行及条款触发修正,最终调整为7.89元/股 [12][13][14] 赎回条款触发与执行 - 赎回条款要求: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转股价130%(10.2570元/股),公司选择全额赎回 [14][15] - 赎回价格计算公式为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 [14]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在赎回条件触发前6个月未交易可转债 [17]
松霖科技: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松霖转债”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8 16:19
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 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公开发行61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1亿元 [1] - 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1] -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8月17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松霖转债",债券代码"113651" [2] - 自2023年1月30日起可转换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为16.58元/股,当期转股价调整为15.41元/股 [2] 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 赎回条款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的130%,公司有权赎回债券 [2] - 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月8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130%(即20.03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3] 公司不提前赎回决定 - 公司董事会全票通过不提前赎回"松霖转债"的议案,决定未来三个月内(2025年7月9日至10月8日)即使触发条款也不行使赎回权 [3] - 2025年10月8日后若再次触发条款,公司将重新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赎回 [3] 相关主体交易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赎回条件触发前6个月内均未持有或交易"松霖转债"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不提前赎回的决策程序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约定 [4][5] - 保荐机构对本次不赎回事项无异议 [5]
泉峰汽车: 关于提前赎回“泉峰转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8 11:15
泉峰转债触发赎回条款 - 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7月8日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 89元/股的130%(即10 2570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1]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决定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登记在册的"泉峰转债" [1][4] 泉峰转债发行与转股情况 - 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公开发行可转债62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 2亿元,票面利率第一年0 4%至第六年3 0% [2] - 可转债自2022年3月22日起可转股,初始转股价格为23 03元/股 [2] - 转股价格经历多次调整,2024年7月31日修正后转股价格为7 89元/股 [3] 赎回条款具体内容 - 赎回条款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应计利息赎回可转债 [3]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B为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 [4] 赎回执行安排 -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赎回全部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审议通过至赎回完成 [4] - 经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在前6个月内未交易"泉峰转债" [5] 投资者操作选择 - 投资者可选择在二级市场交易、按7 89元/股转股,或以100元/张加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 [2][5]
伟隆股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伟隆转债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7 16:23
可转债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4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伟隆转债",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数量2,697,100张,募集资金总额269,71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074,189.65元后,净额为262,635,810.35元 [1] - "伟隆转债"于2024年8月2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127106,转股期自2025年2月19日起至到期日止 [2] - 初始转股价格为8.60元/股,后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为8.26元/股,自2025年5月29日生效 [2] 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 - 2025年6月6日至7月7日期间,公司股票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的130%(即10.74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4] - 赎回价格计算公式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其中当期利息=票面金额×年利率×计息天数/365 [4]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为100.485元/张(含息含税),其中当期应计利息0.485元/张(按票面利率0.5%、计息天数354天计算) [5] - 赎回对象为2025年7月3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持有人,赎回款将通过托管券商直接划转 [5] - 赎回完成后"伟隆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 内部人员交易情况 - 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控股股东范庆伟清仓1,539,690张,实际控制人范玉隆持有102,740张未变动,其他高管合计买入11,629张 [6] - 除披露情况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内部人员交易"伟隆转债"的情形 [6]
伟隆股份: 关于提前赎回伟隆转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7 16:23
可转债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完成发行面值总额26,97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数量2,697,100张,募集资金总额26,971万元 [2] - 扣除发行费用707.42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263.58万元 [2] - 可转债于2024年8月2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伟隆转债",代码127106 [3] - 转股期自2025年2月19日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3] 转股价格调整 - 初始转股价格为8.60元/股,后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8.26元/股,自2025年5月29日起生效 [3] 赎回条款触发 - 2025年6月6日至7月7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5个交易日不低于转股价的130%(即10.74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4]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7日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决定行使赎回权 [4]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为100.485元/张(含息、含税),其中当期应计利息0.485元/张 [5][6] - 赎回对象为2025年7月3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伟隆转债"持有人 [6] - 赎回完成后,"伟隆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6] 内部人交易情况 - 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范庆伟减持1,539,690张,范玉隆减持102,740张,其他高管合计减持约7,629张 [7] - 公司未收到内部人员未来6个月内减持"伟隆转债"的计划 [8] 转股操作说明 - 转股申报需通过托管券商,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100元面值),转换股份最小单位为1股 [8] - 转股新增股份可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享有与原股份同等权益 [8]
齐鲁银行: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4 16:34
董事会会议决议 - 齐鲁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4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表决11名 [1] - 股东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因股权质押比例超过50%,其提名的蒋宇董事表决权被限制 [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齐鲁转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可转债赎回条款触发 - 2025年6月3日至7月4日期间,公司股票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齐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 - 公司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对登记在册的"齐鲁转债"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全部赎回 [2] - 授权高级管理层或其指定代理人负责赎回具体事宜,包括确定赎回日期、价格、程序等 [2] 信息披露 - 赎回相关事项详见同日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齐鲁转债"的公告》 [2] - 公司独立董事对赎回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