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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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养老金融”旗号非法集资超50亿元,企业多名高管获刑
新浪财经· 2025-06-10 02:52
案件概述 - 上海裔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养老旅游基地、酒店、度假别墅等项目非法吸收公众资金50 3亿余元,未兑付金额15 4亿余元 [1] - 公司自2020年3月起资金链断裂,但仍继续吸收公众存款,新增未兑付金额3 6亿余元 [1] - 公司通过旅游宣讲会、口口相传等方式推销养老、旅居类理财产品,承诺保证本金并获取固定收益 [1] 涉案人员与组织结构 - 沈某峰为红通在逃人员,全面负责公司决策并实际控制公司资金 [1] - 周某标、李某、霍某珊分管公司销售、旅游基地和养老项目 [1] - 周某桃、徐某、危某香负责带领销售团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1] 案件侦查与起诉过程 -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发现公司部分产品为"旅居预付卡",经调查确认具有还本付息特征 [2] - 检察机关通过恢复电子数据发现更多涉案证据,包括董事会决议、不能如期兑付通知书等 [3] - 检察机关认定周某标等6人在明知公司经营困难情况下仍继续非法集资,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4] 案件审理结果 - 一审法院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周某标等人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九年不等 [5] - 法院并处罚金共计560万元 [5] - 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5]
以黄金理财为名非法集资,7年诱骗1600余人,涉案金额超4亿元
环球网· 2025-06-10 02:45
转载来源:环球网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案发后,刘某香销毁公司大量财务数据,导致确定受害人数和金额难度大大增加。面对困局,市南区检 察院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会商,建议综合涉案账户情况以及账户转款数额、时间等规律性重复特征等 情况,认定集资参与人;同时分析公司涉案账户转款情况,对集资参与人提供材料不全,但具有明显返 本付息规律特点的转款,计入犯罪数额。经过上述工作,证实的返本付息规模从最初集资参与人报案的 2亿余元提高至17亿余元,进一步印证了集资款主要用于返本付息而非生产经营活动。 2023年7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因该案可能判处无期徒刑,市南区检察院随后移送青岛市检察院。 2024年9月20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以集资诈骗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判处 刘某香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 330万元。一审判决作出后,二被告人提出上诉。2025年3月3日,山东省高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 另查明,2022年11月,刘某香、李某在被监视居住期间仍不思悔改。为掩饰、隐瞒集资诈骗犯罪所得及 收益,二人将500万元集资款转至深圳市某公司 ...
小心!投资黄金遭遇集资陷阱,多人中招
中国经营报· 2025-06-08 05:13
公司违规模式 - 永坤黄金表面为珠宝零售商,实际通过"存金生息""预购黄金"等产品构建资金池,承诺年化12%—18%高收益吸引投资者 [2] - 公司业务模式本质为庞氏骗局:无实际黄金销售或资产管理业务支撑,依赖新投资者本金支付老投资者利息 [2] - 公司仅持有珠宝零售资质,却变相开展需持牌的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 [3] 案件进展与法律定性 - 公安机关已立案查处,公司涉嫌刑事犯罪,主要责任人将面临刑事处罚及退赃退赔 [1][3] - 投资者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受害人身份登记,难以通过民事途径维权 [1] 资金与资产疑点 - 公司宣称托管黄金存放于银行金库并投保,但保险标的物存放地点及保障范围存疑 [3] - 合同条款中关于黄金托管、回购的具体规定缺乏透明度,资金流向不明 [3][4] 行业投资风险警示 - 黄金市场因避险需求及通胀预期走强,但需警惕"保本+固定高收益"承诺,正规黄金投资收益与市场波动挂钩 [4] - 投资者应核实底层资产(如仓单、仓库)、机构资质及合同条款,避免非正规渠道投资 [4][5] - 建议黄金配置不超过家庭资产20%,分散投资至国债、指数基金等以降低风险 [5]
【防非宣传月】非法集资套路“深”,千万别入“坑”!
天天基金网· 2025-06-04 11:07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刑法》将非法集资解释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 资诈骗罪。目前社会上高发和多发的是前者,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 收公众存款罪在《刑法》上规定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 资人支付高额利息,以还本付息的方式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还本付息除了支付 货币以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人群筹集资金是他的一个特 征。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少数的特定人;犯罪分子往往 以合法的经营形式来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的发案率快速增长,一些机构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 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给人民群众尤其是老年人群体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和精 神伤害。为了提高防范意识,现在带您了解一下非法集资相关知识,让我们共同 防范非法集资经济犯罪。 面对套路满满的非法集资该怎么办? Tip 第一,有投资需求的朋友要主动学习相关金融理财知识。看财经类新闻报道,有助于提升自 己对财经知识的掌握程度;关注法治栏目,可以多了解经济诈骗类案件,从他人上当受骗的 经历中汲取教训。 第二,要提高自己识别集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的能力。官方网站、企业信息 ...
防非宣传月|警惕‘股市黑嘴’,远离非法荐股—警惕已投资原始股为名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野村东方国际证券· 2025-05-30 09:38
非法集资案例 - 福建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涉嫌以销售原始股为名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通过钻石购销方式收取客户投资款 投资者将投资款兑换成DC币后购买非洲Z国首都电力原始股 [4][5] - 涉案公司通过组织路演宣传 电视和网络媒体报道等方式公开销售原始股 承诺高额收益回报 吸引各地集资人参与投资 [5] - 大部分资金流入进出口公司对公账户和法人李某个人账户 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查处该案 冻结11个涉案账户 资金余额3.86亿元 [5] 案件处理结果 -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被告人李某 吴某等4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刑期5年5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 [6][7] 投资者警示 - 需警惕宣传原始股高额回报的非法集资诈骗行为 [8]
已有数万人被骗 起底“云养殖”里的骗局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05-26 13:38
云养经济模式分析 - 新兴"云养经济"模式通过互联网与农业结合 包括"云养殖""云种植""云种菜"等形式 吸引投资者参与[2] - 投资者通过下载App进行网上认养 可实时查看收益和养殖场动态 无需亲自参与养殖[4] - 典型案例中 出资一万元认养一头黑猪 承诺200天可获得六千元利润 年化收益率高达1095%[4] 传销运作手法 - 平台设置"推荐奖励""团队提成"机制 推荐新投资人可获得按投资金额比例的返利 上线通过团队计酬间接受益[10] - 传销组织租借农场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用少量租金将他人养殖场伪造成自有资产 实际规模远小于宣传[11] - 使用同一批猪充当"演员"供不同批次会员参观 制造养殖规模假象[13] 资金运作特征 - 前期支付给认养人的收益主要来自新投资者的认养费 而非实际经营所得[17] - 当资金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 通过谎称版本升级或转成港股等方式限制提现 为卷款跑路做准备[13] - 非法吸收的资金存放在个人或第三方关联账户 隐蔽性强 难以追踪真实去向[17] 行业监管措施 - 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云养经济"领域欺诈风险的提示》 要求农业经营主体规范经营[17] - 自2025年3月起 委托专业公司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对"云养经济"平台进行24小时监测 已积累1000多个风险标签[18] - 建立全国性监测预警体系 多部门联合打击非法金融活动[20] 行业风险特征 - 平台成立一年多即吸引四万多名会员 涉案金额巨大[10] - 北京、上海、重庆等多地发生类似案件 普遍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模式 打着"智慧农业"旗号[15] - 典型案件中年化收益率承诺达10% 远高于正常农业生产收益水平[15][17]
“鲸娱meta短视频”操盘手操盘好惠花平台或许也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
搜狐财经· 2025-05-20 14:21
好惠花平台商业模式 - 平台通过商家让利3%-20%比例生成绿色积分,积分经周期补贴可转换为最高5倍抵用券[1] - 消费者通过邀请码或联盟商家消费成为用户,推广新用户可获得直推4%和间推2%抵用券加速转换[4] - 联盟商家需营业执照,让利部分通过聚合码付款扣除并转为积分,最高实现5倍补贴[6] - 星推官通过推荐商家入驻获得服务费补贴,推广5家以下4%,5家及以上5%[8] - 区域服务商需缴纳6-10万保证金,享有区域内商家让利业绩6%补贴[10] - 平台采用D+1结算,商家获得80%款项,20%中40%回馈消费者和商家,实现最高500%补贴[11] 平台运营机制 - 补贴触发标准为平台总让利业绩达到115%涨幅或30天分配一次,最多分配40次[13] - 商业模式依赖持续新用户、新消费流入维持补贴,缺乏资金流入时补贴机制将失效[15] - 平台模式存在虚假交易风险,用户与商家可通过首次20%让利实现无限循环套利[15] 公司背景信息 - 运营主体为湖南好惠花网络科技,注册资本2000万,成立于2024年12月31日[16][17] - 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某曾操盘"小蜜淘平台"和"鲸娱meta"短视频项目[19] - 股东臧某云曾任小蜜淘市场运营副总,徐某为微商蜂盟团队创始人[19] - 历史项目"小蜜淘"被质疑为传销模式,"鲸娱meta"涉嫌非法集资和虚假宣传[21][23][24] 行业定位 - 定位为鲸娱短视频最大应用生态,践行"全民合伙人"理念[16] - 通过量化用户行为数据为"贡献值",建立商户-消费者-平台利益联结[16] - 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16599)[17]
【5.15投资者保护日】守护“钱袋子”,这些知识要牢记!
天天基金网· 2025-05-18 05:23
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宣传日 - 2019年起证监会将每年5月15日设立为"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倡导理性投资文化并构建投资者保护新格局 [1] - 个人投资者数量已突破2亿,其中80%以上为中小投资者,其权益保障直接影响金融市场稳定 [1] 投资者保护核心目标 - **知识普及**:将金融知识转化为生活常识,帮助投资者识别产品与风险 [2] - **风险警示**:揭露非法集资、虚假理财等套路,建立防骗意识 [2] - **权益守护**:明确知情权、选择权等权利,畅通维权渠道 [2] 投资前必备知识 - **卖者尽责**:金融机构需按"适当性原则"推荐匹配产品(如不向低风险承受者推销高波动基金) [4] - **买者自负**:投资者需确认产品风险等级与自身匹配,警惕"保本承诺"等违规宣传 [4] 投资中典型陷阱 - **高息理财陷阱**:年化收益率超6%需警惕,超8%极可能是非法集资(如"养老理财""区块链投资"骗局) [6] - **专家荐股陷阱**:无证荐股属违法,正规投顾需在证监会备案,可通过证券业协会官网查询资质 [7] - **保本承诺陷阱**:除存款类产品外,理财、基金等均不承诺保本,违规宣传可向12386举报 [8] 投资后维权方法 - **留存证据**:交易合同、宣传资料等需保存至少5年 [9] - **维权渠道**:可通过金融机构投诉部门→地方金融监管局→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逐级反映,或通过12345热线及法院寻求帮助 [9] 理性投资黄金法则 - **三不原则**:不投看不懂的产品(如衍生品、虚拟货币)、不借高利贷投资、不盲目跟风热点概念(如元宇宙、AI炒股) [11] - **官方渠道验证**:通过银行官网或中国理财网查询产品备案信息,确保真实性 [12]
某投资平台称邮寄黄金到指定地点可翻倍充值到投资账户?有风险不能寄还是马上寄
搜狐财经· 2025-05-17 02:49
法律风险 - 邮寄黄金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贵金属及其制品被列为限制寄递物品,未经许可寄送涉嫌违法 [3] - 根据《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黄金寄递需符合特定包装、保价及申报程序,私人随意寄送面临行政处罚 [3] 金融监管风险 - 承诺黄金翻倍充值违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涉嫌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吸收公众财物 [3] - 贵金属价格由国际市场决定,无法保证翻倍增值,此类宣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虚假宣传的规定 [3] 操作风险 - 黄金在寄递过程中存在物流丢失、损坏或被调包的风险 [4] - 平台通常未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监管,跑路或关闭后投资者难以追回资金或实物 [4] 投资者建议 - 发现此类宣传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金融监管部门举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4]
潮商大佬跑路英国自曝六次爆雷史,称“这行业离监狱最近”
商业洞察· 2025-05-16 09:24
核心观点 - 广东省金钥匙控股集团董事长林春浩在败光20亿后跑路至英国,声称"经营失败非诈骗",但被质疑为"贾跃亭翻版" [1] - 公司通过高息理财产品和虚假国企背景吸引大量中老年投资者,涉及金额达13.4亿元,最终资金链断裂导致数千投资者血本无归 [3][10][14] - 林春浩自称十余年经营总费用高达20.54亿元,资金主要用于员工工资、客户利息和填补业务坏账,但实际流向P2P、虚拟货币等高风险领域 [16][17] 公司背景 - 林春浩为潮汕商人,拥有政协委员、金融博士等多重身份,家族从华强北电子元器件起家,曾垄断多个IC芯片的亚洲独家授权 [5][7] - 2014年接手家族企业后转型为"金融+互联网+实体"的跨界集团,号称管理20亿政府基金,参建8000公里路桥 [8] - 2022年宣称交易额37.29亿,利润12.32亿,利润率高达33.03%,但实际业绩存疑 [12] 业务模式 - 通过年化6%-9%的市政工程项目为诱饵,针对中老年投资者设计"熟人推荐+高收益陷阱"模式 [10] - 产品收益表显示投资金额从2万到1000万不等,最高年化收益率达9.5%,按月分配利息 [11] - 虚构"市政工程债权九号产品",谎称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旗下,实际与非法"定向融资计划"无异 [12] 资金流向 - 募集的13.4亿元资金未投入宣称的市政项目,而是流向P2P、虚拟货币、股市等高风险领域 [12][16] - 旗下深圳市兴欣怡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前海金钥匙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进入清算 [14] - 林春浩自称亏损7.15亿元,但被质疑早有资产转移至英国的准备 [16] 行业影响 - 事件暴露潮商群体"敢为天下先"与过度冒险的双重特性,以及利用宗族纽带构建商业网络的特点 [17] - 反映当前理财市场存在的"高息诱惑"和"假国企"问题,对投资者教育提出警示 [10][12] - 律师指出该案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金额远超"数额特别巨大"标准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