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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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04 21:25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015元(含税),以总股本2,404,675,324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070,129.86元(含税)[2][4]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放年度为2024年[2][7]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3] 分派实施细节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该公司保管[5]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6]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不适用[7]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个月以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8]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放0.0135元[9] - 香港市场投资者(沪股通)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放0.0135元[9] - 其他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每股实际发放0.015元[10] 咨询方式 - 权益分派事项可通过证券事务部电话0571-86664353咨询[11]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04 21:15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准 [1]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0,375,018股不参与分配 [2][4] - 差异化分红方案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565,825,782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1,456,445.50元 [3]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2455元/股(虚拟分派现金红利) [6]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参与分配股本565,825,782股×0.25元/股)÷总股本576,200,800股=0.2455元/股 [6]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因不涉及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 分配实施细节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指定交易的股东可直接领取,未指定交易的由结算公司暂管 [7] - 公司股东红蜻蜓集团有限公司、钱金波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8] 扣税安排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税,1个月内全额征税,1个月至1年暂减按50%征税 [9]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225元 [10] - 沪港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225元 [11]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纳税,实际每股派发0.25元 [11]
莱伯泰科: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5:08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 - 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66,778,238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066,942.80元(含税) [3] - 差异化分红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2]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5940元/股 [4] -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5940元/股,根据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和总股本计算得出 [3]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因公司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3] 分配实施办法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5] - 除公司自行派发红利的股东外,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均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5] - 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5] 税收政策 - 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5] - 对于QFII和RQFII股东,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54元 [6] - 对于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54元 [7] 相关日期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等具体日期未在文档中明确提及,需参考其他公告 [1]
致欧科技: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2:24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92313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80,168,395元(含税)[2][4] -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为400,841,975股(总股本402,388,475股剔除回购专户1,546,500股)[2][4] -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4] 股本变动情况 - 公司因股权激励归属限制性股票888,475股,总股本由401,500,000股增至402,388,475股[1][3]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1,546,500股不参与权益分派[2][4]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2日[6]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2日通过托管机构划入股东账户[6] 价格调整事项 - 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2313元/股[7][8] -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8元/股调整为27.8元/股[8]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将相应调整[7] 税务处理规则 - 香港投资者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按10%税率代扣红利税[4] - 内地个人投资者持股1个月以内需补缴税款0.4元/10股[5][6] - 首发前限售股个人投资者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税[4]
奥泰生物: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2:24
分红方案 - 公司实施差异化分红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77,868,33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6,802,501元(含税)[2] - 分红以总股本79,280,855股为基数,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412,521股[2] - 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若应分配股数变动则调整分配总额[2]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1.4733元/股,其中每股现金红利经摊薄调整后为1.4733元[3]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因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3] 分配实施 - 除公司自行派发现金红利的股东外,其余股东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4]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4] - 高飞、杭州竞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群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徐建明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6]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税[7]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1.35元[8] - 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1.35元[9]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派发1.50元[9]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等具体日期未在文中明确[5] 其他信息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召开日期为2025年5月19日[2] - 咨询方式为董秘办,联系电话0571-56207860[9]
赛科希德: 赛科希德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2:24
分红方案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总股本106,142,4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2,172,456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103,969,944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310,081.52元(含税)[1] -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2] - 若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由于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且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因此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3232元/股[2] -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103,969,944×0.33)÷106,142,400≈0.3232元/股[2] 分红实施安排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等具体日期未在文档中明确列出[1][3] -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3]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部分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3]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5] - QFII股东由公司代扣代缴10%的现金红利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97元[6] - 香港联合交易所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公司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97元[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0.33元[7]
明德生物: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2:24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219,486,2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现金分红总额为263,383,459.20元,按总股本232,520,957股折算每股现金红利为1.1327299元,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为11.327299元 [1][4] - 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1327299元/股 [1][4]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2日 [3]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分红实施细节 -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及境外机构每10股派10.80元(税后) [2] - 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2] - 自派股东若因股份减少导致现金红利不足,相关责任由公司自行承担 [3] 其他信息 -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2] - 咨询联系方式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证券部,联系人王锐 [4]
登云股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2:04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分配方案以现有总股本138,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20000元人民币(含税) [1] -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若总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将按固定总额方式调整分配比例 [1] 分派对象及方法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2日 [2] - 分派对象为截至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册的全体股东 [2]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划入资金账户 [2] 税务处理细则 - 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88000元 [1] - 个人投资者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转让股票时计算应纳税额 [1] -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红利税 [1]
华亚智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2:04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28,508,011.80元 [1] -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股份不超过38,010,675股 [1] - 分红前总股本为95,028,04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3,038,719股 [2]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 [3] -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2日 [3]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1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股份变动情况 - 限售流通股由39,073,158股增至54,702,198股,占比保持41.12% [5] - 无限售流通股由55,954,886股增至78,336,521股,占比保持58.88% [5] - 总股本由95,028,044股增至133,038,719股 [5] 其他调整参数 -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华亚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相应调整 [6] -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32.50元/股 [6] - 调整依据为募集说明书规定,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情况 [6] 咨询与备查 - 咨询联系人包括杨曙光、许湘东,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 [6] - 备查文件包括相关公告及股东大会决议 [6]
凯因科技: 凯因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2:04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每股现金红利0.30元(含税)[1][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944,42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3,509,027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67,435,395股[2] -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230,618.50元(167,435,395股×0.30元/股)[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1][3] - 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938元/股(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3]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因公司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红股[3] 分配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等具体日期未在公告中明确列出[1][3] - 部分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包括北京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特定机构[4] - 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派发[4]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4]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5] - QFII和RQFII股东由公司代扣代缴10%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6] - 香港市场投资者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30元[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