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015元(含税),以总股本2,404,675,324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070,129.86元(含税)[2][4]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放年度为2024年[2][7]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3] 分派实施细节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该公司保管[5]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6]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不适用[7]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个月以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8]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放0.0135元[9] - 香港市场投资者(沪股通)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放0.0135元[9] - 其他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每股实际发放0.015元[10] 咨询方式 - 权益分派事项可通过证券事务部电话0571-86664353咨询[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