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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分配方案 - A股每股现金红利0.42元(含税)[1] - 以总股本502,012,87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47,414股为基数分配利润,扣除后总股本为501,665,462股[1]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0,699,494.04元(含税)[1] - 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41971)元/股[1] 分派对象 -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1]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347,414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3] - 股东李江淮、李潇帆、李永川、李潇宇、李春华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3] 实施时间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日期为2025年5月13日[1][2] 红利发放方式 - 除自行发放外的其他股东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发放[3]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于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3]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3] 扣税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缴[3] - 持股1个月以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4] - 首发前限售股个人股东解禁后持股超过1年免征,1年以内暂不扣缴[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0.378元[6] - 沪港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0.378元[7]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由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7] 限售股信息 - 公司首发前限售股于2024年7月22日上市流通[9]
华勤技术: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8 11:31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事项,累计回购5,556,054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向350名激励对象以34.34元/股价格授予263.8177万股限制性股票[2] - 回购账户中现存2,967,877股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3]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以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9元(含税)[2] - 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911,630,468.70元(含税),最终以登记结算结果为准[3] - 若权益分派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3] 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标准,前收盘价为73.89元/股[3][4]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计算值为0.8974元/股,实际分派值为0.9元/股[4] - 实际除权除息参考价为72.99元/股,与虚拟计算值差异仅0.0036%,影响绝对值低于1%[4]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5] - 方案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5]
比依股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8 10:39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831,575.30元(含税)[1] - 分配方案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1] - 若在公告披露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导致总股本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 除权除息方案及计算公式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2] - 以2025年5月15日收盘价16.65元/股为例,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16.35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16.3538元/股[2] - 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为0.0232%,低于1%,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较小[2] 差异化权益分派合规性 - 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已完成授予登记的激励股份但不参与分配[3] - 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含)[3] -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4]
索辰科技: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8 09:2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辰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 权除息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及方案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原因 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公司员工 ...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27 18:45
权益分派方案 - 以剔除已回购股份2,633,900股后的139,242,1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合计派发55,696,84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97,572,840股 [2][3][7] - 按总股本折算后,每10股现金分红为3.925740元,每10股转增3.925740股,每股现金分红0.3925740元,每股转增比例0.3925740 [2][3][14]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0.3925740)÷(1+0.3925740) [3][14] 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5日,分红对象为登记日在册股东 [8][9]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转增股份直接记入股东账户,不足1股部分按尾数排序派发 [10][11] 股本与参数调整 - 分红前总股本141,876,000股,分红后增至197,572,840股,基本每股收益摊薄至0.7612元 [7][14] -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从31元/股调整为21.98元/股,自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14] - 控股股东及高管减持价格承诺将根据除权除息调整发行价 [13] 股东大会与合规性 - 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时间未超两个月,与预案一致且股本未变动 [3][5][6] - 自派股东若因股份减少导致红利不足,责任由公司承担 [11]
金海通: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6 11:2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以总股本6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1,734,770股后的58,265,23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9,905,089.10元 [1][2]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或回购股份数量变动 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调整后方案无需重新提交审议 [2] - 差异化分红原因为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公司基于法规要求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 [2][3]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因未涉及转增或送股 流通股变动比例为0 [3] - 以2025年5月9日收盘价81.88元为基础 实际分派现金红利为0.17元/股 计算得出除权除息参考价为81.71元/股 [3]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计算值为0.17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同为81.71元/股 实际与虚拟分派计算结果差异为0% 影响小于1%阈值 [3][4] 合规性说明 - 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 且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1][4] -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对差异化除权除息事项完成审慎核查 并出具无异议意见 [1][4]
欧陆通: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1 11:16
利润分配方案 - 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104,907,16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93元(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62,209,948.84元 [1][2] - 因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按总股本折算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5837885元,每10股现金红利为5.837885元 [1][4] -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5837885元 [1][4] 可转债调整 - 欧通转债转股价格由44.56元/股调整为43.98元/股,调整自2025年5月28日起生效 [5] - 权益分派实施期间(2025年5月20日起)可转债暂停转股 [1] 税务处理 - 通过深股通持有的香港投资者及QFII/RQFII按10%税率征收红利税,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 [2] - 持股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税1.186元,1个月至1年补税0.593元,超过1年免税 [3] 实施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7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 现金红利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3] 其他调整事项 - 权益分派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4]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根据规定履行调整程序 [5]
友车科技: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1 09: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公规则》 《上海证券交 ( 易所上公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公 (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友车科技 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原因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作为用友 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上公公司"、 "友车科 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公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 行上公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 利润分配。截至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 144,317,400 股,扣除回购专用 证券 ...
西大门: 西大门2024年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2 11:3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至4,000万元回购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19.86元/股,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已回购3,106,332股 [3] -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不含回购专户)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且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 - 总股本191,547,440股中扣除回购专户3,106,332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88,441,108股 [4] 差异化分红计算方法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因无送转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5]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参与分配股本总数×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计算结果与实际分派一致均为0.25元/股 [5] - 以2025年4月24日收盘价11.84元/股为例,除权除息后参考价格为11.59元/股 [5] 合规性结论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股东利益 [6]
天润工业: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2 10:28
回购方案概述 - 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通过董事会决议 使用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资金回购部分A股股票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1]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原定为人民币9.82元/股 [1]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 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于2025年5月7日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 - 以总股本1,139,457,17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7,173,650股后的1,122,283,528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 [2] - 现金分红总额为224,456,705.60元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4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15日 [2][3] 回购价格调整机制 - 根据回购方案约定 若发生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 需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4]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计算公式为:调整前价格减去每股现金红利 [3][5] - 经计算每股现金红利为0.1969856元/股(224,456,705.60元÷1,139,457,178股) [3] 调整后回购方案详情 - 回购价格上限由9.82元/股调整为9.62元/股(9.82-0.1969856≈9.62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 - 按回购资金上限5000万元测算 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519.75万股 占总股本0.46% [5] - 按回购资金下限2500万元测算 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259.88万股 占总股本0.23% [5] - 调整后价格自2025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5] 方案实施安排 - 除价格调整外 回购方案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5] -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