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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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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离岸金融,推动新一轮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
第一财经· 2025-06-04 12:59
自贸试验区与离岸金融的关系 - 自贸试验区是物理区域概念,离岸金融是交易行为的抽象概念,两者属性不同但存在相互作用[1][10] - 发展离岸金融需要运用自贸试验区的"试验"功能,在区内突破旧有体系进行重塑[11] - 自贸试验区以构建离岸金融体系为突破口,可促进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并优化其他经贸规则[12] 自贸试验区发展现状 - 全国已设立22个自贸试验区、70个片区,创新实践推动中国更高水平改革开放[2] - 自贸试验区创新逻辑是通过区内政策调整试验形成国际经贸规则后全国推行[2] - 近年发展侧重因地制宜,如上海结合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广东联动港澳,海南探索全岛封关[2] 自贸试验区政策工具 - 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行"法无禁止皆可为",改善营商环境吸引外资[3] - FT账户实现"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支持新型国际离岸贸易等需求[3] - 目前全国有三套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其中全国版本吸收自贸区经验修订而成[3] 金融开放面临的挑战 - 资本账户开放与金融体系发展形成互为前提的"悖论"关系[6][8] - 2023年国内居民总资产达718.2万亿元,资本账户完全开放可能引发金融市场巨震[7] - 金融服务业开放边际效应降低,需配合资本账户开放但风险管控难度大[7] 离岸金融的破局作用 - 境内离岸金融兼具"离岸"和"境内"特性,可提升监管水平和市场深度[9] - 离岸金融风险相对可控,开放节奏和风险冲击均可调控[9] - 离岸金融规则密集,能刺激其他经贸规则优化,是制度型开放最有效方式[12]
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探索离岸金融的发展路径
第一财经· 2025-05-21 12:38
离岸金融的战略意义 - 我国需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探索离岸金融发展路径,立足国内实体经济需求并融入国际金融体系,形成境内外协同发展新格局 [1] - 离岸金融是全球金融资源配置的核心枢纽,对提升国际金融中心能级具有关键作用 [2] 离岸金融对国际金融中心的影响 - 成熟的离岸金融市场能吸引全球金融资源汇聚,提升国际影响力与话语权,如新加坡、中国香港、伦敦等案例 [2] - 离岸金融业务(银行、保险、债券、衍生品等)丰富金融市场功能,满足多元化需求,强化资源配置能力 [3] - 推动金融机构国际化,促进产品创新与风险管理能力提升,通过国际合作学习先进经验 [4] 离岸金融与离岸经济的协同效应 - 离岸金融为离岸贸易提供跨境支付、信贷等服务,助力企业应对资金压力并拓展业务 [5] - 离岸金融赋能中资企业境外经济活动(产能转移、跨境并购等),形成与离岸经济的良性循环 [6] 离岸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 - 境内外离岸金融标准不一致导致监管套利问题,如贷款条件差异 [8] - 境内离岸账户体系功能不足(如自贸区账户适用境内规则),限制人民币国际化 [9] - 离岸金融产品创新滞后,自贸区探索多处于理论阶段,未进入实质性试点 [10] - 法制建设进度缓慢,仅自贸区账户和自贸债立法取得进展 [11] 离岸金融发展的路径建议 - 在上海自贸区试点设立离岸银行,参照国际惯例监管,服务境内外企业 [12] - 加快离岸金融产品创新试点,延长沙盒测试时间以探索风险应对方式 [13] - 推动境内外市场互联(如债券通南向通扩容)、监管协同(区块链技术应用)及税收优化(豁免增值税) [14][15] - 加强国际监管合作(CRS、反洗钱框架),设立离岸贸易法院,并加快离岸金融立法 [16][17]
上海法院近5年审结涉科技金融纠纷案件逾万件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居首
证券时报网· 2025-05-09 13:19
金融案件总体情况 - 2024年上海法院共受理一审金融商事案件150035件 审结149536件 收结案数同比分别下降31 66%和31 78% [2] - 案件类型前五位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69191件占比46 12% 信用卡纠纷34521件占比23 01%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15005件占比10 00%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5307件占比3 54%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4623件占比3 08% [2] - 简单小额案件(信用卡纠纷及标的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融资租赁纠纷)占总量超70% 2024年三类案件收案数量同比降幅分别为53 68% 43 06% 44 61% [2] 小额借款与涉外金融 -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2024年收案数量同比大幅增加170 77% 平均标的金额9 22万元 呈现"小额多家"特征 当事人多为小微企业 [3] - 近五年上海法院受理涉外 涉港澳台金融商事案件3418件 年均增长超10% 2024年此类案件数量逆势增长近30% [3] 科技金融纠纷特征 - 2020-2024年上海法院一审审结涉科技金融纠纷案件10540件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3488件占比33 09% 位列首位 [1][4] - 案件类型分布:银行类纠纷占比58 32% 证券类纠纷占比33 5% 证券类纠纷中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主 [4] - 证券侵权纠纷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 涉及领域从主板扩展至新三板 交易种类从股票债券扩展至资产支持证券 [4] - 证券欺诈纠纷原告主体多元化 公募基金 私募基金 信托公司等机构投资者诉讼增多 新类型案件如债券违约纠纷 私募基金纠纷 资产支持证券欺诈发行民事赔偿涌现 [4] 科技企业融资困境 - 近五年涉及创投资本案件551件 纠纷多源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无法按时退出 多数基金与被投企业签订对赌协议 [6] - 一级市场股权交易机制不完善 并购市场不成熟导致创投基金退出渠道受限 影响资本投资积极性 [6] - 对赌协议存在过度使用倾向 条款设置严苛期限偏短 触发后难以执行 形成"对赌回购困境" [6] 其他问题 - 科技金融产品服务与企业发展需求适配性不足 科技型企业合规经营意识及风险管理能力偏弱 [7] - 典型案例包括破产重整阶段上市公司股权代持行为无效 量化模型中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义务范围认定等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