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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19 20:59
权益分派方案 - 以总股本190,89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509,540股后的188,380,4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28,257,069.00元(含税)[2][3][6] -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3] -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为0.1480280元/股[2][11]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7日[7] -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托管机构划入资金账户[9] - 首发前限售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10]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 -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480280元/股)[2][11] - 最低减持价限制因除权除息相应调整[12] 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 实施期间若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3] - 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未超过两个月[5] 分红派息对象 - 截至2025年6月26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8] -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等扣税后每10股派1.35元[7] - 个人投资者根据持股期限差异化征税[7]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19 20:10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1.0元,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的形式实施 [2][3] - 分配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2][5] - 差异化分红方案基于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数111,036,148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1,036,148元(含税) [5] 股本变动调整 - 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新增499,051股,总股本由111,281,997股增至111,781,048股 [3] - 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至111,036,148元 [3][5]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1.0)÷(1+0)=前收盘价-1.0元/股 [6]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因不涉及送转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6] 分配实施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未指定交易股东的红利暂由其保管 [8]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44,9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9] - 特定股东(如优利德集团有限公司等)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10] 扣税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转让时补缴 [11][12] - QFII和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9元 [13]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红利1.0元 [14]
国缆检测: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039
证券之星· 2025-06-19 14:07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78,0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65,450股后的77,934,5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1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1,980,000元 [1][2] - 现金分红比例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48% [2] - 境外机构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93099元,其他股东根据持股期限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2][3]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除权除息日未明确提及但分红发放日为2025年6月26日 [3][4]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减去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0.410000元 [1][4] 分红实施细节 - 分红对象为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回购账户除外),现金红利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3][4] - 若自派股东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4] 相关参数调整 - 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分配基数调整为剔除回购股份后的77,934,550股 [1][4] - 减持价格承诺因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需相应调整 [5] 咨询与备查 - 咨询方式包括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备查文件包括股东会决议及中国结算确认文件 [5][6]
威海广泰: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12:56
分红派息方案 - 公司以扣除回购股份16,355,393股后的股本515,650,46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总金额为51,565,046.80元 [1] - 每股现金红利为0.0969257元,计算公式为总分红金额51,565,046.80元除以总股本532,005,861股 [1] - 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0.0969257元 [1] 方案审议与实施 - 分红方案已通过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于2025年5月13日通过决议 [1] - 本次实施方案与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不涉及资本公积金转股或红股派送 [2] 税务处理 -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实际派发0.900000元(税后) [2] - 个人股东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持股1个月内每10股补税0.200000元,1个月至1年补税0.100000元,超过1年免税 [2] 分红时间与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7日 [2] - 分红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分红发放方式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3]
恒锋工具: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12:08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70,135,876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人民币(含税) 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34,027,306.40元 [1] - 若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变化 将按"现金分红比例不变"原则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1] - 方案已获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权益分派方案调整 - 因可转债转股656股 总股本由173,135,850股增至173,136,506股 按比例调整后实际分红基数为170,136,532股 [2]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999,974股不参与权益分派 [2] - 扣税后QFII/RQFII及首发前限售股股东每10股实得1.8元 个人投资者按持股期限差异化征税 [2] 实施时间与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7日 [3]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 除权除息计算 - 按含回购股份的总股本折算 每10股现金分红=34,027,306.40元÷173,136,506股×10=1.965345元 [4] - 除权除息参考价=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0.1965345元 [4]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锋工转债"(123239)转股价格将因权益分派相应调整 调整前价格为20.12元/股 调整后为19.92元/股 [4] - 新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27日起生效 [4]
三峡旅游: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11:22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不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分配基数为689,392,273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8,939,227.30元 [1][2] - 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分配基数调整 - 公司总股本724,601,378股中扣减回购专户股份29,169,534股及业绩补偿义务股份6,039,571股后,实际分配基数为689,392,273股 [1][2] - 回购专户股份和业绩补偿义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2] 税收安排 - 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 [2]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2] -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红利税,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2] 除权除息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7日 [4]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51409元/股 [5] - 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每10股现金红利应以0.951409元计算 [5] 分红发放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4] - 分红对象为2025年6月26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
牧原股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11:22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72元(含税),分红总额为3,082,880,394.3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 - 分配比例按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为0.5742689元/股(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计算) [1][2] -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94,412,134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1][2] 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6日 [3]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 - 现金红利将于除权除息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4] 牧原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权益分派实施后,"牧原转债"转股价格由45.74元/股调整为45.18元/股,自2025年6月26日起生效 [4][5] - 调整依据为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每股现金红利按0.5643439元/股计算(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5] 实际现金分红金额 -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为5,368,356,239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3,082,880,032.18元 [5]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0.5643439元/股 [5]
深圳机场: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11:22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6月6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2,050,769,50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 [1] -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246,092,341.08元(2.05亿股×0.12元/股) [1]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按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1] 权益分派实施方案 - 分红基准日总股本维持2,050,769,509股不变 [2] - 不同股东类型适用差异化税率:深股通香港投资者/QFII/RQFII每10股实得1.08元 [2] - 个人股东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 [2]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区分香港投资者(10%)和内地投资者(差别化税率) [2] 分红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 [3] -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7日 [3] 分红对象与发放方式 - 分派对象为2025年6月26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机构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3] - 自派股东需自行承担因股份变动导致的现金红利不足风险 [3]
同和药业: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11:22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0.4元现金红利(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1] - 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发生变化,由421,527,350股(2025年4月25日)调整,但保持每10股派0.4元(含税)的比例不变 [1]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为基础,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元 [2]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持股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0.08元,持股1个月至1年每10股补缴0.04元,持股超过1年不需补缴 [2] -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红利税,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2] 权益分派日期及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7日 [2]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权益分派方法及咨询方式 -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3] - 咨询机构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江西省奉新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联系电话0795-4605333/4605773,传真0795-4605772 [3][4]
澳弘电子: 澳弘电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10:50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为0.6元(含税),以总股本142,923,95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5,754,370元 [1][2]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不适用 [1] - 分配方案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5年5月20日 [1] 股权登记与实施日期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除权(息)日为2025年6月26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26日 [1][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红利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1] - 特定股东(如杨九红、陈定红等)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2]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实际税负根据持股期限计算(1个月内20%,1个月至1年10%) [2][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54元 [3]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申报所得税,公司实际派发税前每股0.60元 [4] 咨询方式 - 股东可通过证券部联系电话0519-85486158咨询权益分派事项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