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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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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6 14:13
经营范围变更 - 公司拟调整经营范围 新增移动终端设备制造与销售、智能机器人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等业务领域 [6] - 原经营范围中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业务保留 同时新增医疗器械生产与经营相关许可项目 [6] - 调整后的经营范围涵盖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等20余项业务类别 [6]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总则条款 增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表述 [1] - 明确党组织设立要求 规定公司应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2][13] - 法定代表人制度变更 规定董事或经理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3] - 股东权利义务条款调整 新增股东查阅会计凭证的权利 [10] 公司治理结构 - 优化股东大会职权表述 将"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23] - 调整重大事项决策标准 交易金额标准从绝对值改为相对值占比 [24]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 包括未实际召开会议等四种情况 [12] - 明确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新增八项禁止性规定 [19][20][21] 股份相关条款 - 统一股份发行表述 将"股票"修改为"股份" [7] - 细化股份回购情形 新增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7] - 调整股份转让限制 删除发起人持股锁定条款 统一按上市规则执行 [9] - 明确财务资助禁止规定 禁止为他人取得公司股份提供资助 [7] 股东会程序 - 缩短股东提案权持股比例要求 从3%降至1% [31] - 新增网络投票方式 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 [32] - 调整会议主持顺序 明确审计委员会召集时的主持规则 [35] - 完善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 赋予审计委员会召集权 [30]
国机通用: 国机通用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1:07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 公司因吸收合并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及业务拓展需要,拟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1] - 新增经营范围包括通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等一般项目,以及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施工等许可项目 [6] - 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1] 公司章程修订 - 根据2024年7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及2025年3月28日修改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不再设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2] - 修订内容包括法定代表人条款、股份收购条款、股东权利义务条款等多项内容 [3][4][5] - 新增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专门章节,规范其行为 [27][28][29]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股东会职权有所调整,包括增加对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的授权 [30] - 对外担保审批标准发生变化,新增总资产30%的担保限额要求 [31] - 董事选举程序修改,提名门槛从3%股份降至1% [42][43]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收购情形从4种扩大至6种,新增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 [10][11] - 股份回购后的持有期限从最长1年延长至3年 [13][14] - 股份转让限制条款有所调整,删除监事转让股份的限制 [15][16]
亚香股份: 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7 12:19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 公司经营范围由天然香料、合成香料生产销售等变更为日用化学产品制造、销售等,新增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1] - 删除原经营范围中关于危险化学品的限制性条款,单独列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项目 [1] - 经营范围变更后更加聚焦日用化学品领域,业务范围有所扩大 [1]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动 - 公司总股本由80,800,000股增至112,770,840股,注册资本由8080万元增至112,770,840元 [1] - 股本变动系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所致 [1] - 公司章程第六条相应修订,明确变更后注册资本数额 [2]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 - 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 [1] - 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法定代表人条款,明确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3]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 - 修订股份发行原则,强调同类股份同等权利 [6] - 调整公司股份回购情形,增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 [8][9] - 修订股东权利条款,增加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权利 [15][16]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包括未实际召开会议等 [19][20] 股东会制度调整 - 股东大会改称股东会,相应条款全面修订 [14] - 降低股东提案门槛,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即可提出提案 [37] - 明确股东会可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召开,提供网络投票便利 [37] - 调整重大交易审议标准,将相关财务指标绝对值门槛提高 [36] 关联交易及担保管理 - 提高关联交易披露标准,金额门槛由1000万元上调至3000万元 [36] - 修订对外担保审议标准,增加总资产30%的限额规定 [33][34] - 新增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信息披露要求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