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化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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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富联: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3 12:21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6.40元(含税) 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拟回购注销1,285,505股限制性股票不参与利润分配 [2]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7,697,4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以总股本19,859,467,566股为基础 扣除1,285,505股限制性股票和7,697,400股回购专用账户股票后 实际参与分配股本为19,850,484,661股 [2] - 每股现金红利为0.64元 对应每10股派6.40元 [2] - 公司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2]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 (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3] - 因仅进行现金分红且流通股未变动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3]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19,850,484,661×0.64)÷19,859,467,566≈0.64元/股 [3] -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64元/股 [3] 价格影响验证 - 以2025年7月1日收盘价21.40元为例 实际分派与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参考价格均为20.76元/股 [3] - 价格影响差异绝对值为0% 小于1%阈值 符合差异化权益分派条件 [3][4] 合规性确认 - 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确认差异化分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交所相关监管指引 [4][5] - 方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
联影医疗: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8 16:12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4,134,116股股份,根据相关规定,这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需实施差异化分红 [1][2] - 公司此前已完成股份回购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介于4亿至8亿元人民币,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820,023,8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红股 [2] - 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5,601,909.76元(含税) [2] 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 - 公司总股本为824,157,988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参与分红的股本为820,023,872股 [2] - 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08元(含税),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0796元 [3]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为0.00%,对市场价格影响极小 [3] 保荐人核查意见 - 保荐人认为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 [4] - 中信证券和中金公司作为保荐人对本次差异化分红无异议 [4]
海尔智家: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8 10:08
差异化分红事项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主要因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2][3] - 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回购账户持有A股股份60,269,27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A股股本数为6,194,231,825股[5][6] - 差异化分红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65元(含税),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5] 差异化分红方案细节 - 公司A股总股本为6,254,501,095股,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后参与分配的股本占比99.04%[6] - 以2025年6月25日A股收盘价24.93元/股计算,实际分派除权参考价格为23.96496元/股,虚拟分派参考价格为23.97426元/股[6] - 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绝对值为0.0388%,影响较小[6] 法律合规性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及《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法律法规[8] - 公司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公告[3][5] - 法律意见明确公司差异化分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8]
财通证券: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7 11:11
差异化分红法律意见书核心内容 -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就财通证券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其合法合规性 [1][2] - 法律意见书依据包括《证券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规文件 [2] 差异化分红原因 - 财通证券于2025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1.5亿至3亿元 [3] - 截至2025年7月16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40,741,986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3][4] - 差异化分红实施原因为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向登记在册股东按每10股派发1.10元现金红利 [3]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分红基准日为2025年7月16日,公司总股本4,643,760,927股,实际参与分配股本4,603,018,941股 [4] - 维持每股分红金额0.11元不变,因"财通转债"处于转股期,最终分红总额将按股权登记日实际股本调整 [4] 除权除息计算 - 采用公式:除权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其中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5] - 以2025年7月16日收盘价8.07元计算,虚拟分派与实际分派的除权参考价均为7.96元,差异影响为0% [5] - 回购账户40,741,986股不参与分红对除权参考价影响小于1% [5] 法律结论 - 差异化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
财通证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7 11:06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 [1][2] - 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涉及总股本4,643,760,927股,扣除不参与分配的回购股份40,741,986股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为4,603,018,941股 [2]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06,332,083.51元 [2]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4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7月25日 [1][3] - 为保持总股本不变,"财通转债"自2025年7月17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 [2] 除权(息)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11)元/股 [3] -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11元 [3] - 本次权益分派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3] 红利派发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3] -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公司直接派发 [5]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5]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缴 [6] - QFII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0.099元/股 [7][8] - 香港市场投资者统一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0.099元/股 [9] - 其他机构投资者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0.11元/股 [10]
长盈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7 10:09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通过董事会决议,计划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33.1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介于2000万元至4000万元之间,回购期限为12个月[1] - 根据交易所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需实施差异化分红[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且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 - 以2025年3月31日数据为基准,总股本122,374,426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3,034,327股后,实际参与分红的股数为119,340,099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967,004.95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的33.26%[2]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回购账户股份增至3,115,598股,实际参与分红的股数调整为119,258,828股,分红总额相应调整为5,962,941.40元[3] 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 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因仅现金分红且无股份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3]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119,258,828×0.05)÷122,374,426≈0.05元/股,最终除权参考价=前收盘价-0.05元/股[3] - 以2025年6月23日收盘价33.41元测算,实际与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参考价均为33.36元,差异率为0%,符合交易所规定(差异绝对值≤1%)[4]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 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定,未损害上市公司与股东利益[5]
城投控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6 16:27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2] - 总股本为2,529,575,634股,扣除不参与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25,074,866股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为2,504,500,768股[5]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或回购股份数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并调整总额[3]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5,074,866股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4] - 依据《公司法》第210条及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4] 除权除息计算 - 以2025年7月2日收盘价4.23元/股为基准,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0396元/股[5] - 实际分派现金红利为0.04元/股,两者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分别为4.1904元/股和4.19元/股[5] - 价格影响幅度为0.01%,小于1%的阈值[5] 法律合规性 - 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交所监管指引要求[6] - 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6]
福然德: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6 09:21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根据《回购规则》和《回购指引》规定 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1][2] -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通过回购议案 拟使用4000万至8000万元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回购股份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 - 截至2025年7月2日 公司已累计回购1,913,100股 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 因此需实施差异化分红 [3]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2024年期末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且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 - 分配基数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为准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3,637,412.15元(含税) [4] 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以2025年7月1日收盘价13.81元/股为基准 [4] - 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13.66元/股 虚拟分派计算的参考价格为13.6606元/股 两者差异仅0.0044% 影响极小 [4][5] 合规性结论 - 差异化分红符合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的条件 且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绝对值低于1% [5] - 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5]
上海建科: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5 10:15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上述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3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2.76 元/股,调整后 的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生效。截至 2025 年 4 月 7 日,公司完成回 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6,124,910 股。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 ...
江西铜业: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4 16:28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通过董事会决议启动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5月17日累计回购A股10,441,768股 [2]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导致总股本与实际参与分配股份数存在差异 [4] 差异化分红方案 - 2025年3月27日及6月6日通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4] - 分配基数以总股本2,075,247,405股扣除回购股份10,441,768股后的2,064,805,637股为基准,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45,363,945.90元 [4][5] 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 实际分派除权参考价公式为前收盘价减现金红利,以2025年6月17日收盘价22.19元/股计算,结果为21.49元/股 [5]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6965元/股,对应除权参考价为21.4935元/股 [5] - 差异化分红对除权参考价影响绝对值低于1%(0.016%),影响微小 [5] 法律合规性结论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股东利益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