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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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锻智能: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1 16:13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总则 - 制定目的为规范投资者管理工作,加强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活动增进投资者认同,提升公司价值 [1] - 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及诚实守信 [1][2] - 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管需高度重视并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1] 管理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ESG信息、股东权利行使等9类 [2] - 沟通方式包括电话/传真/邮箱、现场调研、说明会、路演、股东大会等7类 [2][3] - 需设立专人负责投资者热线及邮箱,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布联系方式 [3] - 需加强官网投资者专栏建设,利用上证e互动等平台开展互动 [3] - 可安排现场参观或分析师会议,但需避免泄露内幕信息 [3] 信息披露与说明会 - 信息披露需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易懂 [4] - 股东大会需为中小股东提供便利,包括网络投票及会前沟通 [4] - 需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业绩说明会、分红说明会等),原则上在非交易时段举行 [4][5] - 说明会需提前公告并征集问题,董事长或总经理原则上应出席 [5] - 特定情形下强制召开说明会,如分红未达标、重组终止、股价异常波动等 [5][6] 组织与实施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证券部为专职部门 [6][7] - 禁止行为包括透露未公开信息、发布误导性内容、价格预测等 [7][9] - 工作人员需具备法律知识、沟通能力及行业认知 [7] - 需建立投资者关系档案,记录活动内容并存档 [10] 附则 - 办法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11] - 解释权归董事会,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11]
国药股份: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38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以规范与投资者的沟通 提升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2]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合规性原则 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1] - 平等性原则 强调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并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便利 [1] - 主动性原则 公司主动开展活动并回应投资者诉求 [1] - 诚实守信原则 注重诚信规范运作 [1]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与方式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 证券分析师 财经媒体 监管部门等 [2] - 通过官网 新媒体 电话 股东大会 投资者说明会等多渠道沟通 [2]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 经营管理 ESG信息 文化建设 股东权利行使等 [2][3] - 特别说明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3] 组织机构及职能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4] - 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 其他部门及员工有义务协助 [4]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 组织活动 处理投资者诉求 管理沟通平台等 [4] 人员素质与培训 - 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 专业知识 沟通能力及行业了解 [5]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 传真和邮箱并由专人负责 [5]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 [5] 基本要求与实施 - 严格审查传达信息 要求客观真实完整 [5] - 禁止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发布误导性内容 作出价格预测等行为 [5] - 以已公开信息为交流内容 不慎泄露需立即公告 [6][7]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保存不少于3年 [7] 股东会与投资者说明会 - 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包括网络投票 [8] - 投资者说明会需便于参与 原则上在非交易时段召开 [8] - 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长 财务总监 至少一名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 [8] - 在特定情形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 终止重组等情况下需召开说明会 [9] - 定期报告披露后积极召开业绩说明会 [9] 接受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时需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 - 禁止利用调研从事市场操纵或内幕交易 [10] - 调研前需知会董事会秘书并全程参加 [10] - 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出具证明并签署承诺书 [10] - 承诺书内容包括不打探未公开信息 不泄露信息 不使用未公开信息等 [10] - 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并签字确认 [11] - 建立事后核实程序 发现错误或泄露需要求改正或公告 [11]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接受调研参照执行 [11] 上证e互动平台管理 - 指派专人及时查看并回复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 [11] - 发布信息需谨慎客观真实完整 不得使用夸大误导性语言 [12] - 不得通过平台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内容冲突 [12] - 对已披露事项可详细说明 对未披露事项需告知关注公告 [12][13] - 不得利用平台迎合市场热点或夸大影响 [13]
华平股份: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38
总则 - 公司为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增进了解和认同、促进良好关系、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投资价值而制定本制度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指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1]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原则和对象 - 管理目的包括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2] - 基本原则包括合规开展、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创造参与机会)、及时回应诉求、规范运作营造健康市场生态 [2] - 工作对象涵盖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行业研究员及媒体等相关机构和个人 [2]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职责和方式 - 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及企业文化等 [3] - 主要职责涵盖分析研究、信息沟通、会议筹备、公司推介、媒体合作及危机处理等 [3]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证券部为职能部门负责日常事务 [2] - 证券部可列席公司战略研讨会、经营例会等重要会议并向各部门问询情况 [3]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大会、网站、电话、电子邮件、面对面访谈及媒体采访等 [4] - 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 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 [4] 自愿性信息披露 - 公司除依法披露外 应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含业绩、现金分红及重大事项说明会)向投资者介绍情况 [5] - 自愿性信息披露遵循公平原则 面向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避免选择性披露 [5] - 披露预测性信息时需以明确警示性文字列明风险因素提示不确定性 [6] - 当已披露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不真实时 公司应及时更新信息 [6] - 一旦发布应披露的重大信息 需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在下一交易日前正式披露 [6] 投资者关系管理从业人员要求 - 从业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良好沟通技巧、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状况及熟悉资本市场运作机制 [7] - 公司可定期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 鼓励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相关培训 [7] -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等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信息、发布虚假信息或从事违规行为 [7] 附则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8]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交所业务规则执行 若与后续规定冲突应及时修订 [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修订时亦同 [8]
新劲刚: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38
投资者关系管理框架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以完善治理结构并规范信息沟通流程 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投资者关系工作通过信息披露和互动交流加强沟通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2] - 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业务规则 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4]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证券事务部为职能部门 其他部门有义务协助工作 [5][18][21] - 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沟通能力及行业认知 [19] - 主要职责包括制度拟定、活动组织、诉求处理、渠道维护及投资者统计分析 [22] 沟通内容与渠道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披露信息、经营管理、ESG信息及风险挑战等 [8] - 通过官网、新媒体、电话及交易所平台等多渠道开展 采用说明会、路演、调研等方式 [9][10][11] - 公司需保证咨询渠道畅通 官网设投资者专栏 互动易平台发布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 [10][23] 特定活动管理 - 调研活动中发现错误或未公开信息需要求改正或立即公告 禁止信息泄露 [12] - 股东大会需提供网络投票 为中小股东参与提供便利并预留交流时间 [13]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包括业绩、现金分红及重大事项说明会 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出席 [14][15][16] 信息披露规范 - 法定披露信息需第一时间在指定报纸或网站公布 禁止其他形式替代公告 [17]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需编制记录表 次交易日开市前刊载 包含交流内容及重大信息说明 [24] - 巨潮资讯网为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另设证监会认可报刊 网址或电话变更需及时公告 [23][25]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办法由董事会解释 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与后续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新规为准 [26][27] - 制度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实施 [28]
江波龙: 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26
核心观点 - 公司修订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投资者调研接待行为 加强信息透明度与公平性 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1][2][3] 制度基本原则 -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禁止选择性披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2] - 坚持诚实守信原则 确保信息客观真实准确 杜绝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 [2] - 严格执行保密原则 禁止擅自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2] - 遵守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 - 贯彻高效低耗原则 提高工作效率并控制接待成本 [2] - 实行互动沟通原则 主动听取意见实现双向良性互动 [2] 特定对象范围 - 包括证券分析咨询服务机构及其关联人 [3] - 涵盖证券投资机构及个人投资者 [3] - 涉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 [3] - 包含新闻媒体及从业人员 [3] - 含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3] 责任部门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4]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接待事务并接受董事会秘书领导 [4] - 非授权部门及人员不得参与接待工作 [4] - 需加强网络信息管理防止非正式渠道泄露未公开信息 [4] 接待流程规范 - 特定对象需提前通过电话等方式预约 [5] - 来访前必须签署承诺书 最迟于活动结束前完成 [5] - 需验证来访者身份并保存相关文件 [5] - 合理安排参观流程防止信息泄露 [5] 沟通内容范围 - 公司发展战略与竞争方针 [5] -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及定期报告说明 [5] - 已公开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与研究开发进展 [5] - 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5] - 股东权利行使方式与程序 [5] - 已披露重大事项包括投资变化资产重组诉讼仲裁等 [5] 信息披露管理 - 避免在定期报告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 [6] - 不为考察调研提供资助 来访费用自理 [6] - 特定对象发布文件前需知会公司 公司有权要求更正错误信息 [6] - 向特定对象提供资料时需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6] 档案管理与记录 - 沟通情况可通过官网或公告形式披露 [7] - 需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数据库 [7] - 记录内容包含参与人员时间地点交流内容问答记录及演示文档 [7][8] - 需说明活动是否涉及应披露重大信息 [8] 合规与责任 - 禁止在任何活动中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8] - 若意外披露重大信息需及时报告并正式披露 [8] - 违规人员需承担相应责任 触犯法律将追究法律责任 [8] 附则与执行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 [9]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9] - 预约需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方式联系董事会办公室 [9] - 来访需携带身份证明及签署后的承诺书原件 [9]
道道全: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15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需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1] - 平等性原则 公司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特别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提供便利 [1] - 主动性原则 公司应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并回应投资者诉求 [1] - 诚实守信原则 公司需注重诚信规范运作并担当责任 [1]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 增进投资者了解 [2] - 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 获得长期市场支持 [2] - 形成服务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2] -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与股东财富增长 [2] - 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 改善公司治理 [2]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 证券分析师 财经媒体及监管机构等 [2]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 经营管理信息及ESG信息 [2] - 包括股东权利行使方式 投资者诉求处理及公司面临的风险挑战 [2][3] 信息沟通规范 - 必须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 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3] - 涉及股价敏感事项时需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告并解释信息披露规则 [3] - 不得以投资者关系活动交流替代正式信息披露 [3] - 不慎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时需立即公告并采取必要措施 [3] 沟通渠道建设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 传真和电子邮箱并由专人负责 [3] - 加强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建设 利用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 [4] - 关注互动易平台信息并依法履行媒体报道引发的信息披露义务 [4] - 董事会秘书或指定人员需及时处理互动易提问并整理普遍性问题 [4] 现场调研管理 - 可安排现场参观及座谈 但需避免泄露内幕信息 [5] - 控股股东及高管接受调研前需知会董事会秘书并全程参与 [5] - 调研机构需出具单位证明和身份证并签署承诺书 [5] - 承诺书内容包括不故意打探未公开信息及不泄露无意获取的信息 [5][6] 研究报告管理 - 要求调研机构在发布研究报告前知会公司 [6] - 发现错误或误导性记载需要求改正 拒不改正时需对外公告说明 [6] - 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立即报告交易所并公告 [6] - 明确告知调研机构在公告前不得泄露信息及买卖公司股票 [6] 信息披露要求 - 严格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6] - 披露信息需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6] 股东会与投资者说明会 - 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及网络投票方式 [7] - 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介绍情况回答问题听取建议 [7] - 需召开说明会的情形包括现金分红未达标 终止重组及证券异常波动等 [7] - 年度报告披露后需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说明行业状况及财务状况等 [7] 活动记录与刊载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需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和官网刊载 [8]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为主管负责人 [8] - 证券部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负责日常事务 [8] - 投资者关系员工需具备专业素质与技能 [8]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咨询投诉及管理沟通渠道等 [9] 内部协作与培训 - 其他部门及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9] - 可采取多种方式培训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或聘请专业机构协助 [9] - 内部信息反馈责任人需第一时间报告规定披露事项 [9] 禁止行为 - 不得透露或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或与披露信息冲突的内容 [10] - 不得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夸大性的信息 [10] - 不得选择性透露信息或存在重大遗漏 [10] - 不得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10] - 不得未授权代表公司发言或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 [10] - 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0] - 不得有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影响证券交易的行为 [10] 制度执行与修改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11] - 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抵触时按后者执行 [1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解释 [11]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改时亦同 [11]
沃尔核材: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证券日报· 2025-07-31 10:40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并积极与投资者保持沟通交流 [2] - 公司将持续优化投资者沟通机制以让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业务布局、战略规划及核心竞争优势 [2] - 公司将持续传递内在价值并以稳健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2]
太龙药业: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30 16:37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规范管理、加强沟通、保护投资者权益并提升治理水平 [1] - 制度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工作内容及实施方式 [1][2][3][4][5][6][7][8][9][10] 制度制定依据 -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定 [1]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1]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四项基本原则 [1][2]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 - 证券部门作为职能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开展工作 [3]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有义务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3] - 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沟通能力及行业认知等素质 [3][4] 工作内容与沟通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ESG信息、文化建设及风险挑战等 [4] - 通过官网、新媒体、电话、股东大会、说明会、路演等多渠道开展沟通 [5][6][7][8] - 需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邮箱并由专人负责确保畅通 [5] - 需为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并提前与投资者沟通征询意见 [6] 投资者说明会要求 - 需在现金分红未达标、终止重组、股价异常波动或重大事件受质疑等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7] - 年度报告披露后需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说明行业状况、发展战略及财务状况等内容 [8] - 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应当出席投资者说明会 [7] 投资者权益保障 - 公司需积极支持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及投资者保护机构的相关活动 [8] - 对投资者诉求承担首要责任并依法及时答复 [8] - 需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避免影响媒体独立性 [8] 信息披露规范 - 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通俗易懂 [9] - 禁止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误导性内容、作出价格预测或承诺等行为 [9] 档案管理与制度效力 - 需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以文字、图表或声像等方式记录活动 [9][1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10]
白云电器: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30 16:37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1] -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1] - 形成服务投资者 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1] -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1] -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改善公司治理 [1]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 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 符合法律 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2] - 平等性原则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 提供便利 [2] - 主动性原则 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 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2] - 诚实守信原则 注重诚信 坚守底线 规范运作 担当责任 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2]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 - 公司股东和潜在投资者 [2] - 投资者 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2] - 财经媒体 行业媒体和其他相关媒体 [2] - 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机构 [2] -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和个人 [2] 投资者沟通内容 - 公司的发展战略 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 发展规划 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3] - 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 包括定期报告 临时公告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等 [3] -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 包括生产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 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 经营业绩 股利分配等 [3] -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 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 资产重组 收购兼并 对外合作 对外担保 重大合同 关联交易 重大诉讼或仲裁 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3][4] - 公司的环境 社会和治理信息 [4] - 企业文化建设 [6] - 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 途径和程序等 [6] - 投资者诉讼处理信息 [6] - 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6] -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6] 投资者沟通方式 - 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 [6] - 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 季度报告业绩说明会 [6] - 股东会 [6] - 公司网站 电子邮件 [6] - 与投资者进行一对一沟通 [6] - 公司介绍 宣传手册 邮寄材料等 [6] - 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 [6] - 网络 电视 报刊及其它媒体 [6] - 接待投资者来访调研 现场参观 [6] - 证券分析师会议 路演 [6] - 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4] 危机事件处理 - 在涉及诉讼 重大重组 关键人员变动 盈利大幅波动 股票交易异动 自然灾害等危机事件发生后及时获取有关信息 制定危机公关方案和投资者沟通计划 并积极组织实施 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 [4] 信息披露规范 - 根据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规定 公司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应当及时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的媒体和网站公布 [4] - 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的媒体和网站 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4] - 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 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 [4] - 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 必要时可适当回应 [4] 网络沟通平台建设 - 充分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 可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 通过电子信箱或论坛接受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并及时答复 [5] - 丰富和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的内容 可将新闻发布 公司概况 经营产品或服务情况 法定信息披露资料 投资者关系联系方法 专题文章 行政人员演说 股票行情等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放置于公司网站 [5] 投资者咨询与交流 - 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 咨询电话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 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 认真接听 咨询电话号码如有变更应及时公布 [5] - 利用网络等现代通讯工具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交流活动 [5] - 安排投资者 证券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 座谈沟通 合理 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 使参观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同时注意避免参观者有机会得到未公开的重要信息 [5] - 积极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创造条件 充分考虑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以便于股东参加 [5] - 在定期报告结束后 举行业绩说明会 或在认为必要时与投资者 基金经理 证券分析师就公司的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进行一对一的沟通 介绍情况 回答有关问题并听取相关建议 [5][6] - 不得在业绩说明会或一对一的沟通中发布尚未披露的公司重大信息 对于所提供的相关信息 公司应平等地提供给其他投资者 [6] - 可将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在内的公司公告寄送给投资者或证券分析师等相关机构和人员 [7] 限制调研期间 - 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披露前15日原则上不接受调研机构及个人的来访 调研活动 [7] - 季度报告 业绩预告 业绩快报披露前5日原则上不接受调研机构及个人的来访 调研活动 [7] - 自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前原则上不接受调研机构及个人的来访 调研活动 [7]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领导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 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具体事务 [7] -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对投资者管理工作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7] - 董事会办公室履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包括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建立工作机制 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 投诉和建议等诉求 定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 管理 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 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 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 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 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活动 [7]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8] 禁止行为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 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息 [8] - 不得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 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 [8] - 不得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 或者存在重大遗漏 [8] - 不得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8] - 不得在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 [8] - 不得有歧视 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 [8] - 不得有违反公序良俗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8] - 不得有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 或者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8]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和授权发言人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所组织和协调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 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8] 员工培训与资质要求 - 董事会办公室应当以适当方式对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部门负责人 公司控股的子公司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专题培训 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 还应当举行专门的培训 [9]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 诚实守信 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 熟悉公司治理 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全面了解公司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 包括产业 产品 生产流程 管理 研发 市场营销 财务 人事等各个方面 熟悉证券市场 了解各种金融产品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能够撰写公司定期报告及各种新闻稿件 [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在与投资者沟通时应热情耐心 树立服务意识 认真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10] 档案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当至少记载活动参与人员 时间 地点 活动的具体内容 其他应记载的重要事项 [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当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方式进行分类 将相关记录 现场录音 演示文稿 活动中提供的文档等文件资料存档并妥善保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10] 自愿性信息披露 - 公司可以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各种活动和方式 自愿地披露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应披露信息以外的信息 [11] - 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遵循公平原则 使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机构 专业投资者能在同等条件下进行投资活动 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11] - 在自愿性信息披露过程中 当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已披露信息不真实 不准确 不完整 或者已披露的预测难以实现时 公司对已披露的信息及时进行更新 对于已披露的尚未完结的事项 公司有持续和完整披露的义务 直至该事项最后结束 [11]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无论以任何方式发布了法规和规则规定应披露的重大信息 要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并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进行正式披露 [11] 具体工作内容 - 建立公司内部协调和信息采集机制 及时归集 汇总各部门及下属公司提供的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 诉讼等信息 [11] - 在公司发生重大诉讼 重大重组 管理层人员的变动 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后 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 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11] - 做好召开年度股东会 临时股东会 年度业绩说明会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季度业绩说明会 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和相关会议资料准备工作 [11] - 做好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 季度报告的编制 设计 印刷 寄送等工作 [11] - 审核 编制公司面向资本市场的宣传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宣传材料 路演材料等 [11] - 在公司网站上及时披露与更新公司的信息 开设投资者互动交流的版块 解答投资者咨询 [11] - 接听投资者来电 回复投资者电子邮件 传真 接待投资者来访 安排投资者厂区参观 及时 全面向投资者介绍公司情况 [11] - 通过电子邮件 邮寄 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等渠道 与机构投资者 证券分析师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 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 [12] - 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 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项沟通机制 获得股东的支持和理解 [12] - 统计分析投资者的数量 构成及变动情况 持续关注投资者的意见 建议和研究报告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12] - 维护和加强与相关媒体的合作关系 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 引导媒体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客观 公正的报道 [12] - 与证券监管部门 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与其他上市公司就投资者关系工作展开不定期的交流 [12] - 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12] - 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 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 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及公司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相关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12] 业绩说明会要求 -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后的15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董事会秘书应出席说明会 [12] - 会议内容应包括公司所处行业的状况 发展前景 存在的风险 公司发展战略 生产经营 募集资金使用 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其变化趋势 公司在业务 市场营销 技术 财务 募集资金投向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 障碍 或有损失 投资者关心的其他问题 [12] - 公司应至少提前5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公告内容包括日期及时间 召开方式现场或网络 召开地点或网址 公司出席人员名单等 [13]
ST未名: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30 16:3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投资价值 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活动 增进投资者认同并提升企业整体价值 [2] - 管理目的包括通过信息披露促进投资者了解 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 形成服务投资者的企业文化以及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 [3]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遵循合规性 主动性 平等性和诚实守信四大基本原则 [4] - 合规性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 主动性强调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平等性要求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便利 诚实守信强调规范运作和责任担当 [4]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 - 工作对象涵盖投资者 证券分析师 财经媒体 监管机构及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5] - 交流内容需基于已公开披露信息 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6]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 - 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 法定披露信息 经营管理信息 ESG信息 文化建设及股东权利行使方式等 [7] - 主要职责涵盖制度拟定 活动组织 诉求处理 渠道维护及股东权利保障等 [8] 投资者沟通方式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 股东会 公司网站 分析师会议 一对一沟通 电话咨询及现场参观等多元化渠道 [9] - 特别强调使用互联网提升沟通效率并降低沟通成本 [10]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需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且通俗易懂 [11] - 需通过官网 新媒体 电话邮箱及投资者教育基地等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 [12] 网络沟通渠道管理 - 要求加强官网投资者专栏建设 利用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并谨慎回复市场热点问题 [13] - 需设立专人负责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邮箱 保证沟通渠道畅通 [14] 现场活动管理 - 可安排现场参观和座谈 但需避免来访者接触内幕信息 [15] - 股东会需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为中小股东参与提供便利 [16] 投资者说明会要求 - 需按规定召开业绩说明会 现金分红说明会等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出席 [17] - 在现金分红未达标 终止重组 股价异常波动等情形下必须及时召开说明会 [18] 投资者权益保障 - 公司需积极支持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 配合调解纠纷并承担诉求处理首要责任 [19][20] - 需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 避免影响媒体客观独立性 [21] 组织架构与责任划分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为业务主管 董事会秘书处为职能部门 [22] - 其他部门和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但不得擅自发布未公开信息 [23] 行为禁止规范 - 禁止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发布误导性内容 作出价格预测或承诺等行为 [24]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需具备行业知识 法律财务知识及沟通协调能力 [25] 培训与记录要求 - 可定期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 鼓励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 [26] - 需在投资者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刊载 [27] 特定对象接待规范 - 现场参观需派2人以上陪同并签署承诺函 避免泄露未公开信息 [28] - 接受采访前需知会董事会秘书 形成书面记录并共同签字确认 [29] 档案管理 - 需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和数据库 以电子及纸质形式保存不少于三年 [30] 制度附则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