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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科瑞: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5-09 08:39
股东大会会议安排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至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7] -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提前30分钟办理签到手续,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并领取会议资料,会议开始后进场者无权参与现场投票 [2] - 股东发言需提前登记,提问时间不超过5分钟且不超过2次,需说明持股数量,发言不得打断会议进程 [3][4] 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 - 2024年营业收入1.44亿元同比下降28.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100万元同比下降143.90%,总资产18.22亿元同比下降1.02% [17][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3541万元同比下降49.28%,主要因客户回款周期延长;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5838万元主要因大额存单收益减少 [34] - 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6353万元,但因净利润为负决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11][12] 董事会与监事会工作 - 2024年董事会召开13次会议审议61项议案,包括财务报告、利润分配、董事薪酬等事项,独立董事提交3份述职报告 [18][19][22] - 监事会召开9次会议监督公司运作,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状况,内部控制有效,未发现违规担保行为 [25][26][28] - 2025年计划加强人才引进和研发投入,优化激励机制,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 [23][24][29] 行业与业务情况 - 营业收入下降主要受军工行业人事调整、装备参数变更等因素影响,检测订单量下滑 [33] - 销售费用增长10.30%因扩大市场团队,管理费用增长34.30%含新厂房折旧及子公司开办费用 [32] - 研发费用增长9.09%源于持续投入检测试验技术和高端人才引进 [33]
瑞达期货去年信披评价降级,今年四大高管被罚!前董秘去年薪酬成“双冠王”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5-09 06:25
瑞达期货合规问题 - 公司因风险管理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及会计核算不规范收到厦门证监局警示函 导致年度定期报告财务数据不准确 [3] - 子公司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贸易类业务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3] - 董事长林志斌 总经理葛昶 财务总监曾永红 首席风险官杨明东四名核心高管同时被出具警示函 情况较为罕见 [1][6] - 2024年海南分公司因客户信息管理不当 互联网业务管控不到位等问题被海南证监局责令改正 [9][10] 信息披露评级变动 - 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从A级降至B级 因公司收到海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触及考核负面清单 [13] - 深交所明确表示根据规定 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司不得评为A级 [13] 高管薪酬异常情况 - 2024年前任董事会秘书林娟税前薪酬达217.2万元 较2023年99.31万元增长超过100% [14] - 林娟薪酬在公司内部高管中排名第一 远超董事长115.34万元和总经理96.87万元 [14] - 在A股4家期货上市公司中 林娟薪酬217.2万元显著高于同行 永安期货96万元 南华期货133.26万元 弘业期货39.06万元 [17]
定期报告及时、准确是保障投资者权益的重要前提
证券日报· 2025-05-07 16:22
上市公司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事件 -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上市公司因未按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被中国证监会立案[1] - 上市公司未如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包括未聘请审计机构或临时更换审计机构导致无法出具年报 以及年报编制及审计过程中涉及财务信息等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需与相关方多轮协调沟通[1] - 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反映公司在内部治理 财务管理和与审计机构合作等方面存在缺陷和不足[1] 监管应对措施 - 监管部门可进一步强化规则执行力度 对未按时披露年报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处[1] - 监管部门可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 建立动态监管高频交易数据机制 对异常交易行为实施实时监控与预警以防止中小股东利益受损[2] - 根据相关规定 若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需提升自身治理水平 完善治理结构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3] - 上市公司必须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 不仅要按时披露年报还要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3] - 除强制性披露信息外 上市公司还应积极对可能影响未来业绩的重要事项进行自愿性披露如披露技术创新和新业务发展的进展情况以增强投资者信任[3] 投资者权益保护 - 市场各方应合力持续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 未来可建立优先赔付投资者损失再向责任主体追偿的投资者权益保护体系[3] - 定期报告的及时准确发布是保障投资者权益的重要前提 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对增强投资者信心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至关重要[3]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04-29 12:48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信息披露报告及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等多份专项报告,均获全票通过[1][2][3] - 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获7票同意,5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5][6][7] - 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335万元,较2024年增加12万元[26][113] - 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设立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等8个委员会并明确人员分工[16][17][18][19][20][21][23] 股东会议程安排 - 2024年度股东会定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采用现场+网络投票方式,股权登记日为5月14日[32][34][36] - 审议事项包括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东回报规划等12项议案,其中4项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单独计票[42]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代码362966)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表决,网络投票时间为9:15-15:00[50][56][57] 经营与资本规划 - 通过2025年度投资计划及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77] - 启动四家东吴村镇银行"四合一"改革,优化区域布局[16] - 修订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政策及风险章程,强化风控体系[12][13] 财务与估值管理 - 2024年拟派发现金股利16.47亿元,占归母净利润34.07%,分红比例居上市银行前列[102] - 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因股价连续12个月低于每股净资产(2023年10.77元/股),提出服务实体、公司治理等6项措施[94][96][97][98][99][100][101] - 大股东国发集团累计增持4.24%股份(1.89亿股),高管及管理人员增持210.57万股[103] 审计与内控 - 安永华明2023年审计收入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4.38亿元,具备137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经验[109] -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显示内控体系无重大缺陷[81][82] - 监事会确认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一季报内容真实准确,符合会计准则[65][68]
美股上市核心:招股书与公开披露文件的全面解读
搜狐财经· 2025-04-29 09:03
美股核心披露文件解析 壹、IPO与证券发行文件 - SEC审查发行的基础文件涵盖证券详情、财务数据及风险因素 [2] - 中概股需额外说明VIE架构、外汇管制等中国特有风险 [2] - S-1文件详述业务模式、竞争格局、管理层背景及经审计财报 [2] - S-1-A用于更新定价区间、承销商变动等关键信息 [2] - 需披露中美法律冲突如《数据安全法》对审计底稿的影响 [2] - 关键条款包括"绿鞋期权"和锁定期限制如大股东180天内不得减持 [2] 贰、定期报告与财务披露 - 业务描述需说明中国市场政策风险 [4] - MD&A需对比中美会计准则差异 [4] - 经PCAOB审计的完整财务报表为必备内容 [4] - 财季结束后45天内提交报告中概股常因跨境审计延迟面临退市风险 [4] - 可同步披露中文财报但需附英文摘要 [4] 叁、股权与治理文件 - 需解释同股不同权结构如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 [6] - 中国产业资本收购美股公司时需注意5%红线及10日内申报义务 [6] - 高管减持前须提前报备且需符合交易量规则如90天内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的1% [6] 肆、中概股特殊合规要点 - 根据HFCAA连续三年无法接受PCAOB检查将强制退市 [8] - 需专项说明中国《网络安全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的影响 [8] - 必须明确提示"合约控制"的法律风险及中国政府政策变动可能性 [8] 伍、实务建议 - 组建中美复合型团队包括SEC律师、PCAOB审计所、境内合规顾问 [10] - 建立披露日历严格把控10-K/Q、6-K等文件的提交节点 [10] - 针对做空报告、集体诉讼等风险准备快速响应机制 [10]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日报· 2025-04-29 02:07
公司财务数据 - 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 -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持有的31,914,893股限售股于2025年4月18日上市流通 [4] - 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均未经审计 [6][7] 环氧树脂业务经营情况 - 2025年第一季度环氧树脂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包括产量、销量、收入及价格变动情况 [8] -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8] - 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 [9] 公司融资及股份变动 - 2023年9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248,574,462股,每股发行价4.70元,募集资金总额1,168,299,971.40元 [11] -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885,504,047股增至1,134,078,509股 [11] 持续督导情况 - 中信证券作为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持续督导期间 [12] - 保荐人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文件及访谈等方式开展督导工作 [13] - 保荐人认为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14] - 保荐代表人彭桂钊、蔡宇宁因工作变动由文静、章洪量接替 [14]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日报· 2025-04-29 00:46
公司财务数据 -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 -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编制 审计类型为未经审计 [5] - 本期及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均为0元 [5] 股东信息 - 公告未披露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4]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未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 [4]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未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4] 公司上市及募集资金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34万股 每股面值1元 发行价格17.39元/股 [6] - 募集资金总额150,145.26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8,988.45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41,156.81万元 [6] - 公司股票于2024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6] 持续督导情况 - 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并完成持续督导工作 [6] - 保荐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活动符合规定 确保重大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 [6] - 持续督导阶段中公司不存在需向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7]
晋西车轴: 晋西车轴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维)
证券之星· 2025-04-03 12:19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独立董事刘维2024年度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1] - 刘维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现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益关联,确保独立性[1] - 2024年度出席全部7次董事会(含1次通讯参会)和3次股东大会,无缺席记录[2][3]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参与 - 参与战略与ESG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8次、提名委员会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会议[2] - 在审计委员会中8次会议全部亲自出席,重点关注年报审计计划和关键审计事项[4] - 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贾小荣及高管韩秋实、郝瑛的任命议案[4] 公司治理监督 - 审核5项关联交易议案,涉及兵工财务综合授信、日常关联交易等,确认交易公允且程序合规[6] - 核查确认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行为[7] - 监督募集资金使用,确认闲置资金现金管理程序合法且未改变资金投向[7] 高管与薪酬管理 - 审核通过2023年度董事津贴及高管薪酬方案,确认符合公司薪酬政策[8] - 批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认为符合会计准则且公允反映财务状况[8] -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其执业资格和审计质量[8] 信息披露与内部控制 - 2024年发布4份定期报告和49份临时公告,信息披露无差错[10] - 内控体系运行有效,未发现重大缺陷,审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10] - 完成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规定且未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10] 投资者关系管理 - 通过股东大会等渠道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及时性[5] - 批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长期发展规划[9] - 现场调研上海某公司,寻求新业务合作机会[6]
耐普矿机: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4-02 09:26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是重大事项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及信息披露工作 [5][6] - 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需履行信息收集和报告义务 [3][7]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信息披露,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合规培训 [17] 重大事项范围 - 经营活动重大事项包括采购政策变化、资产处置超过30%、业务模式重大调整等 [9] - 关联交易中与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披露 [9] - 控股股东或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质押、重组等需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 [10][11] 信息披露流程 - 重大事项可通过书面、电话、邮件、口头或会议形式报告 [13][4][5] - 董事会办公室需对报告事项分析判断,涉及披露的需拟定预案并提交董事会 [14] - 未经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对外披露信息 [18] 责任与执行 - 报告义务人未及时上报重大事项将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和修改,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20][21][22]
航发科技: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吴宝海
证券之星· 2025-03-31 11:22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独立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包括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1] - 独立董事具备西北工业大学教授背景,2024年7月起任职,个人及亲属无持股或任职情况,确保独立性[1] 会议参与及决策 - 2024年度出席8次董事会会议(全部出席)和4次股东大会会议(出席1次),会前充分准备资料并审慎行使表决权[2] -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确认提名程序合规且候选人无不适任情形[2] 关联交易审议 - 审议通过《放弃全资子公司四川法斯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3][5] - 中国航发成发以天回工业园及附属厂房增资法斯特,外部投资方通过公开挂牌引入,公司放弃增资权但仍为第一大股东,不影响合并报表范围[5] 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机构 - 第八届董事会聘任晏水波等高级管理人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交易所规定[5][6] - 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92万元(含交通住宿费),认为其具备专业能力且聘任程序合规[6]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 控股股东中国航发成发及中国航发持续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未发现违规情况[7] - 公司信息披露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原则,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有效保护中小股东权益[9] - 内部控制体系完善,覆盖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自评显示执行有效[9] 年度报告准备工作 - 独立董事听取管理层经营汇报,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及风险判断,审查董事会议案合规性[9] - 对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年度报告质量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9] 履职评价与建议 - 独立董事基于专业经验独立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维护股东权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利益[10] - 建议未来继续加强监督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