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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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能科技: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7 11:25
利润分配方案 - 差异化分红送转未实施 [1] - 分配方案以总股本847,952,378股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12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1,754,285 36元 [1]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6/24 除权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6/25 [1][4] 分配实施方式 - 除特定股东外 其他A股股东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系统派发 [1] - 股东秦庆平、王咏梅及中阅聚焦11号私募基金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 税收政策细则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实际每股派发0 12元 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 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 [2][3] - 持股1个月内税负20% 1个月至1年税负10% [3] - 限售股自然人股东解禁前按10%税率代扣 实际每股派发0 108元 [3][4]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 税后每股0 108元 [4][5] - 港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 税后每股0 108元 [5]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 实际每股派发0 12元 [5] 咨询渠道 - 投资者可通过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34-2159288咨询权益分派事宜 [6]
振华重工: 振华重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6 11:19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分配比例:A股每股0.055元人民币,B股每股0.007649美元 [1]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1] - 利润分配以总股本5,268,353,501股为基数实施 [1] 相关日期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4日,除权(息)日为2025年6月25日 [1] - 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6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7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7月10日 [1] 分配实施办法 - A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向指定交易股东派发,未指定交易股东红利暂由保管 [1] - B股现金红利以美元支付,按2025年5月29日汇率折算 [3] 税务处理 - A股个人股东持股1个月内税负20%,1-12个月税负10%,超过1年免税 [1] - B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06884美元 [3] - B股外籍个人股东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税前每股派发0.007649美元 [4] 其他信息 - 分配方案经2025年5月28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咨询联系方式:公司战略发展部,电话021-50390727 [4]
中国瑞林: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10:11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总股本120,000,00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000,000元(含税)[1][2] - 差异化分红送转未实施,分配方案覆盖全体股东,包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 分红实施时间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6/18,除权(息)日为2025/6/19,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1] 股东红利发放方式 - 主要股东(如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及员工持股平台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2]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个月以内全额征税,1个月至1年暂减按50%征税[2]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及证券投资基金按1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45元[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45元[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45元[4]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派发0.50元[4] 咨询方式 - 权益分派事项咨询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6753105[4]
彩蝶实业: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1:16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以总股本116,000,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800,000元 [1][2]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日期为2025年5月19日 [1]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不适用 [1] 分红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息)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6月17日 [1][2]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标注 [1] 分红派发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2]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施建明、施屹等)及特定无限售条件股东(闻娟英、蔡芳等)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2]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实际税负 [3][4] - 持股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 [4]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解禁前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27元),解禁后按持股期限计税 [4][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27元),可自行申请税收协定待遇 [6]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27元),可自行申请税收优惠 [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自行申报所得税,公司派发税前每股0.30元 [7] 咨询方式 - 权益分派实施事项咨询部门为证券投资部,联系电话0572-3958999 [7]
浙江荣泰: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1:16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2] - 总股本为363,742,15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012,290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362,729,860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0,732,322.70元(含税) [2] - 差异化分红方案下,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194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194)÷(1+0) [2] 分红实施时间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17日 [1][2]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将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2][3] 股东红利派发细则 - 个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 [5]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解禁前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0.1755元;解禁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 [6]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每股派发0.1755元;沪股通投资者同样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6][7]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需自行申报所得税,公司按税前每股0.195元派发 [7] 特殊股东安排 - 公司股东葛泰荣、曹梅盛、郑敏敏、戴冬雅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1][2]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08 18:39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 72元[1] - 以总股本139,067,031股为基数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128,262 32元[2] - 分配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1] 实施时间与方式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会议日期为2025年5月16日[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3]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证券营业部领取 未办理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暂管[3] 特殊股东安排 - 王江林、安吉恒林商贸有限公司、王雅琴、王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6] - 差异化分红送转情况为"否"[5] 税务处理细则 - 个人股东及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税 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 转让时补缴[7]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 税后每股0 648元[8] - 香港投资者暂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0 648元[9] - 其他机构投资者不代扣税 税前每股0 72元[9]
赛分科技: 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6 10:15
分红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041元,以总股本416,464,084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075,027.44元 [1] - 分红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日期为2025年5月20日 [1]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具体日期未在公告中明确披露 [1] 分配实施办法 -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股东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1]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于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1]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1]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2] - 持股期限1个月以内(含1个月)按2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1个月至1年(含1年)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解禁前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10%,税后每股0.0369元 [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0369元 [3]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0369元 [4] - 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0.041元 [4]
开开实业: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3 10:17
分配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2024年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4元(含税),B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6125美元[1][2] - 利润分配以总股本243,000,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692,000元[2] - 差异化分红送转未实施[1] 股东权益分派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1日[1][2] - 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6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7日[1][2]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在公告中明确标注具体日期[1][2] 分配实施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派发[2] - 已办理指定交易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于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2] - 未办理指定交易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2] - 公司股东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3] 税收处理细则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内按20%税率计税,税后每股0.0352元;持股1个月至1年按10%税率计税,税后每股0.0396元;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4] - 持有A股限售股的自然人股东解禁前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0396元[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0396元[5] -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投资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0396元[5]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按每股0.044元发放[6] - B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005513美元[6] - B股外籍自然人股东免征个人所得税,按每股0.006125美元发放[8] 汇率折算基准 - B股美元现金红利按2025年5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7.1833折算[6]
百龙创园: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3 09:12
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 - 以总股本323,086,400股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 并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3股 [4]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5,232,096元 转增96,925,920股 分配后总股本增至420,012,320股 [4] - 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实施日期为2025年6月11日 [4] 股东红利发放安排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发放 已办理指定交易股东可于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5] - 窦宝德、窦光朋2名股东所持股份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6]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按持股期限差异化计税 [6][8] 不同类型股东税务处理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 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126元 [8] - 香港联交所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投资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实际发放每股0.126元 [9]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判断纳税 实际派发每股0.14元 [9] 股本结构变动 - 转增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由323,086,400股增加至420,012,320股 [9] - 股份总数同步由323,086,400股变更为420,012,320股 [9]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来源为股本溢价发行形成 不扣税 [9] 摊薄每股收益 - 按新股本420,012,320股摊薄计算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0.58元 [9]
雅运股份: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30 11:09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以总股本191,360,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963,200元 [1]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不适用 [1] - 利润分配方案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实施日期为2025年5月23日 [1] 股权登记与交易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6/6,除权(息)日和最后交易日均为2025/6/9 [1][2]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标注 [1] 分配实施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2]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2] - 谢兵、顾喆栋、郑怡华、曾建平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2]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0.12元/股;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税 [2]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0.108元/股,可申请税收协定待遇 [3] - 沪股通投资者(香港)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0.108元/股,可申请税收协定待遇 [3] - 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税,实际派发0.12元/股 [4] 咨询渠道 - 权益分派事项咨询联系部门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21-69136448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