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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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微”字当头 破立并举
中国环境报· 2025-05-22 01:40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强调以"微改革"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问题导向探索创新[2] -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内容,需通过"微改革"实现点上突破撬动面上提升[3] - 乐山市形成"1+N"横向协同机制,20余个市级部门参与改革,颁布9部地方性法规,推广"生态+司法"协作机制[4] 空气质量改善 - 乐山市2024年第一季度PM2 5浓度同比下降14 7%,空气质量全省排名提升9位,2月优良天数达100%[5] - 聚焦重点企业实施"清单式+责任制+时限制"管理,重污染天气预警指令响应时间缩短至5分钟,知晓率提升至98%[5] - 2024年冬季攻坚期间污染天数量同比减少16天,降幅42 5%,全市11个区县空气质量排位100%进位[6] 农村污水治理 - 乐山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覆盖79 5%行政村,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6 41%[10] - 建立四级责任分工机制,统筹9 33亿元资金,分类实施山区"一户一池"、丘区"多户并联"、坝区"集中处理"模式[9] - 建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达标村640个,占比57 8%,居四川省首位[10] 固废资源化利用 - 乐山市医疗废物回收处置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农村垃圾收运覆盖率均达10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98%[11] - 组建"无废城市"建设专班,引进46个资源化利用项目总投资23 2亿元,福华通达化学获评"绿色工厂"[11] - 成立全国首个"无废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油基岩屑中温无氧蒸馏技术,建成8座国省级绿色矿山[12]
赵一德在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上强调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抓得更紧更实更有成效坚决守护好我国中央水塔和中华民族祖脉
陕西日报· 2025-05-20 00:45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核心内容 - 强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 [1] - 要求深刻汲取秦岭违建事件教训,扛牢政治责任、历史责任 [1] - 目标是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抓得更紧更实更有成效,守护中央水塔和中华民族祖脉 [1] 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 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牵引健全常态化长效化保护机制 [2] - 推进条例护山、规划控山、智慧管山、系统治山 [2] - 完善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 [2] 问题整改与风险管控 - 打好问题整改硬仗,巩固"五乱"、尾矿库等问题整治成果 [2] - 强化民宿、农家乐等规范管理,动态排查重点领域风险隐患 [2] - 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警示震慑 [3] 生态保护治理具体措施 - 开展秦岭区域矿山整治三年行动 [2] - 突出抓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涵养、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 [2] - 谋划"十五五"储备一批重大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2] 高质量发展与生态保护统筹 - 严把产业准入关口,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元路径 [2] - 加快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2] - 从严落实法律规划政策,明晰开发边界和管控要求 [3] 责任落实与监督机制 - 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强化法治保障、数字赋能、监督问效 [2] - 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 [2] - 省领导及相关部门、市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会部署 [3]
湖南省委书记沈晓明部署生态环保工作 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
中国环境报· 2025-05-12 04:59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方向 - 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南 [1] - 紧盯目标 聚焦短板 全力攻坚 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 [2] - 科学谋划"十五五"生态环保工作 坚持实事求是又适度超前 [2] 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措施 -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因地制宜 分类施策 精准治污 [2] -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 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 [2] - 推进清洁生产 加快产业 能源 运输等结构调整 [2] 生态安全与监管强化 - 牢牢守住生态安全底线 全面梳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确保真改实改 [2] - 加大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排查整治预防 加强各行业领域监管执法 [2] -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完善基础体制 优化治理体系 健全市场体系 [2] 组织与执行机制 - 加强组织领导 树牢正确政绩观 全面压实责任 [2] - 增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 营造人人有责任 人人作贡献的氛围 [2]
解读!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张玉军:及时发现查处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全面提升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能力
中国环境报· 2025-04-22 23:24
政策背景与意义 - 生态环境部联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印发《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判定规程(试行)》,旨在加大对生态破坏事件的查处和监管力度 [1] - 《规程》出台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填补了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判定标准的空白 [2][3] - 政策聚焦于因违反法律法规或人为活动导致的生态破坏,排除自然灾害等非人为因素 [4] 判定标准与情形 - 明确7种疑似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线索收集情形和10种初步判定情形,涵盖对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及海洋生态的破坏 [5][6] - 判定依据包括对典型生态系统、重要生态空间的占用,以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下降等量化影响 [5][6] - 强调对法定生态保护区域内的破坏事件及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情形的考量 [6] 工作流程与实施机制 - 建立"线索收集—调查评估—结果判定"三级工作流程,由国家与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协同负责 [7] - 利用卫星遥感、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线索主动发现能力,结合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等多源信息 [8] - 成立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判定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库,确保调查评估的科学性与权威性 [7][9] 技术支撑与整改要求 - 推动生态大数据平台建设,提升事件判定的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 [9] - 要求精准计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物多样性等受损程度,并开展生态风险预警 [9] - 督促地方制定科学整改措施并落实修复责任,实现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闭环管理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