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判定规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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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张玉军:及时发现查处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全面提升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能力
中国环境报· 2025-04-22 23:24
政策背景与意义 - 生态环境部联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印发《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判定规程(试行)》,旨在加大对生态破坏事件的查处和监管力度 [1] - 《规程》出台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填补了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判定标准的空白 [2][3] - 政策聚焦于因违反法律法规或人为活动导致的生态破坏,排除自然灾害等非人为因素 [4] 判定标准与情形 - 明确7种疑似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线索收集情形和10种初步判定情形,涵盖对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及海洋生态的破坏 [5][6] - 判定依据包括对典型生态系统、重要生态空间的占用,以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下降等量化影响 [5][6] - 强调对法定生态保护区域内的破坏事件及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情形的考量 [6] 工作流程与实施机制 - 建立"线索收集—调查评估—结果判定"三级工作流程,由国家与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协同负责 [7] - 利用卫星遥感、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线索主动发现能力,结合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等多源信息 [8] - 成立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判定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库,确保调查评估的科学性与权威性 [7][9] 技术支撑与整改要求 - 推动生态大数据平台建设,提升事件判定的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 [9] - 要求精准计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物多样性等受损程度,并开展生态风险预警 [9] - 督促地方制定科学整改措施并落实修复责任,实现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闭环管理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