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差异化权益分派
icon
搜索文档
欧科亿: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9 10:17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250,000股,占总股本0.79%,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导致2024年度利润分配存在差异化分红 [4] -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介于3,000万元至6,000万元,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12个月 [4]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302,404.1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77,110,945.33元 [4] - 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57,531,70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派发23,629,756.20元 [4] - 现金分红与回购金额合计41,831,924.41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3.00% [4] 差异化权益分派计算依据 - 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157,531,708股,每股现金红利0.15元 [5] - 以2025年6月27日收盘价18.24元/股为参考价,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18.09元/股 [5] - 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的绝对值为0.0066%,影响较小 [5][6] 法律合规性结论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法规要求 [6] - 方案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6]
南京新百: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新百2024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9 10:17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于2022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7,000,000股,占总股本1,346,132,221股的0.52%,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5][6] - 根据《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第7号》规定,回购股份需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 [5][7]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0,073,449.45元,截至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203,540,000元 [7] - 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合计派发21,426,115.54元,不送红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7] - 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日期为2025年5月21日 [7][8] 差异化权益分派计算依据 -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339,132,221股(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7,000,000股) [8] - 每股现金红利经摊薄调整后为0.0159元,计算公式为(参与分配股本数×每股分红)÷总股本 [8] - 除权除息参考价公式为前收盘价减去调整后现金红利(6.70元-0.0159元=6.6841元) [8][9] 合规性验证 - 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绝对值为0.0015%,低于1%的监管阈值 [9][10] - 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股东权益 [11]
上海港湾: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9 10:17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4元(含税)[4][5] - 若股权登记日前可参与分配股份数量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调整每股分配比例[5] - 实际分配基数为总股本244,584,841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32股(244,584,809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7,882,668.23元[5] 差异化除权除息处理 - 回购专用账户32股不参与权益分派,需采用特殊除权除息计算方式[5][6]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其中现金红利按虚拟分派计算为0.114元/股[6][7] - 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21.53元/股为例,实际与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均为21.416元/股,差异影响为0%[7][8] 合规性结论 - 差异化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份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9]
京源环保: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差异化权益分派的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8 16:19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 [4]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289,038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4] - 现金分红总额为24,541,327.2元(含税),资本公积转增后总股本预计增至231,341,425股 [4][5] 差异化分派计算依据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5]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转增比例)÷总股本,本次计算值为0.3945 [5][6] - 以2025年6月19日收盘价16.01元/股计算,实际分派与虚拟分派的除权参考价分别为11.3286元/股和11.3748元/股 [6] 合规性分析 - 差异化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的绝对值为0.4078%,低于1%的阈值 [8] - 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及《回购指引》等法规要求 [8] -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的规定与现行法规一致 [4][8]
星球石墨: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8 11:18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通过董事会决议,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介于1,000万元至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34.40元/股,回购期限为3个月 [1]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实际回购500,000股,存放于专用账户(账号B885562250),根据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 [1]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度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 [2] - 截至2025年4月,公司股本为144,508,87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50,578,104.50元(含税) [2] - 若实施前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等变动,将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 [2] 特殊除权除息方案 - 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145,008,870股减少至143,769,462股 [3] - 扣除回购专用账户500,000股后,参与分配的股本为143,269,462股,现金红利总额调整为50,144,311.70元(每股0.35元) [3]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因无送股或转增,变动比例为0 [3] - 以2025年7月7日收盘价26.90元/股测算,实际与虚拟分派的除权参考价均为26.55元/股,差异率为0% [3] 差异化权益分派合规性 - 本次分派属于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的情形,且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绝对值低于1%,符合交易所规定 [4] -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分派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5]
歌力思: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力思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7 16:06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通过董事会决议,决定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12个月 [3] - 截至2023年4月,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359,645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仍持有该部分股份 [4] -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2024年度权益分派需实施差异化分红 [4]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以总股本369,092,878股扣除不参与分配的5,359,645股回购股份后,剩余363,733,233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4] - 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0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186,661.65元(含税) [4] - 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 [4] 差异化权益分派计算依据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其中现金红利按虚拟分派调整计算 [5]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参与分配股本数×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计算结果为0.04927元/股(含税) [5]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最终除权除息参考价=前收盘价-0.04927 [5] - 以2025年6月19日收盘价7.60000元为例,实际分派与虚拟分派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差异仅为0.0097%,影响极小 [6] 法律合规性结论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回购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 [7][8] - 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8]
科华控股: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7 11:19
差异化权益分派背景 -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完成首次股份回购,累计回购1,346,205股占总股本1.01%,回购金额区间1,000-2,000万元[4] - 2025年5月19日完成第二次回购,实际回购2,516,084股占总股本1.2942%,回购金额区间2,000-3,000万元[5] - 两次回购股份均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均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4][5]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7元(含税)[5] - 不实施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5]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5] 差异化分派计算细节 - 截至2025年6月25日公司总股本194,407,705股,扣除回购专户后参与分配股本190,545,416股[6]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采用(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变动比例),因无送转故变动比例为0[6] - 实际分派除权参考价12.68元(前收盘价12.85元),虚拟分派参考价12.69元,差异影响仅0.0789%[7] 法律合规性结论 - 差异化分派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7] - 方案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7]
映翰通: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6 16:14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及9月24日披露回购股份预案,计划以不超过38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注销,回购期限12个月 [1] - 2025年5月31日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从38元/股调整为65.04元/股 [2] - 截至2025年6月17日累计回购299,981股存放于专用账户,根据法规规定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导致需进行差异化分红 [2]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以总股本扣减回购股份后的73,551,86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合计派发14,742,648.80元 [2] - 若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变动,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3] - 实际每股分配比例调整为0.20044元(含税) [3] 除权除息计算 - 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本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3] - 以2025年6月17日收盘价46.80元/股计算,实际除权除息参考价为46.59956元/股 [4] - 虚拟分派计算的参考价为46.60037元/股,差异影响绝对值仅0.0017%,符合小于1%的要求 [4] 合规性说明 - 差异化分派符合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的条件 [5] - 除权除息价格影响绝对值低于1%,满足监管要求 [5] - 保荐机构确认分派方案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回购股份监管指引 [5]
键凯科技: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6 16:14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采用差异化权益分派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存放于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 [4]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4] - 公司总股本60,650,700股,扣除存放于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47,914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60,502,786股 [4][5]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9,075,417.90元(含税) [4] -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47,914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因《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规定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 [4] - 差异化分派原因系公司2024年2月21日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4]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5] - 以2025年6月17日收盘价69.91元/股测算,实际分派现金红利为0.1500元/股,虚拟分派现金红利约0.1496元/股 [5] - 实际与虚拟分派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分别为69.7600元/股和69.7604元/股,差异绝对值影响仅0.00057% [5][6] 法律合规性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回购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 [7] - 律师事务所核查确认分派事项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2][7] - 差异化分派方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4]
瑞晟智能: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4 16:22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通过回购股份方案,拟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1000万至2000万元,价格上限24.12元/股 [4] - 2025年6月6日调整回购价格上限至46.05元/股,其他条款不变 [7] - 根据规定,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及转增权利,因此需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 [7]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以总股本扣减回购账户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现1元(含税)并转增2股,回购账户195,000股不参与分配 [7] - 截至2025年4月24日,总股本52,052,000股,参与分配股本51,857,000股,合计派现5,185,700元,转增10,371,400股 [7] - 实际执行时因回购账户股份增至361,065股,调整后每股派现0.10032元,转增0.20064股 [8] 除权除息价格影响 - 按实际分派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35.05-0.10032)/(1+0.20064)≈29.1092元/股 [9] - 按虚拟分派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35.05-0.09962)/1.19925≈29.1435元/股 [10] - 价格差异率0.12%,影响小于1% [10] 法律合规性结论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对股价影响微小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