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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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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现代: 关于提前赎回“金现转债“的第十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7 08:17
核心观点 - 公司决定提前赎回"金现转债" 因股价触发赎回条款 旨在减少利息支出并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2] - 赎回价格为100.41元/张 含税 其中债券面值100元 当期应计利息0.41元 [1][6]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23日 赎回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10月9日 赎回完成后债券将摘牌 [7][9] 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2025年8月4日至8月22日期间 公司股票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9.35元/股的130% 即12.16元/股 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内至少15日股价超过转股价130%的赎回条件 [2][5] - 触发条款依据为《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第一种情形 [5] 可转换债券基本信息 - 债券发行总额为202,512,500元 共2,025,125张 每张面值100元 于2023年12月19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2][3] - 转股期限为2024年6月3日至2029年11月26日 转股价格为9.35元/股 [3][5] - 转股价格经历两次调整:2024年5月31日因权益分派从9.39元/股调整为9.37元/股 2025年6月9日再次因权益分派调整为9.35元/股 [4][5]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对象为2025年9月23日登记在册的全部债券持有人 [7] - 赎回程序包括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 并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资金划转 [7][9] - 债券持有人需在赎回登记日前转股或解除质押冻结 否则将按100.41元/张被强制赎回 [1][7] 公司治理相关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赎回条件触发前6个月内未交易债券 [9] - 转股时不足1股部分将以现金兑付 转增股份于转股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 [10]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铜陵定02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核心观点 - 公司决定提前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铜陵定02" 因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赎回价格为100.063元/张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0日 赎回日为2025年10月13日 [4][7][10]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7月12日批准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14,600万元 [5] - 债券于2023年10月23日完成登记 发行总量21,460,000张 债券代码124024 存续期6年(2023年9月21日至2029年9月20日) [5] - 债券于2024年3月6日在深交所挂牌 初始转股价格为3.38元/股 转股期限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9年9月20日 [5] 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 2024年6月7日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 转股价格由3.38元/股调整为3.30元/股 [6] - 2025年6月23日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 转股价格由3.30元/股调整为3.20元/股 [6] 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自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9月4日 公司股票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20元/股的130%(即4.16元/股) [4][6] - 债券于2025年3月21日已发行满18个月 满足赎回条件中发行时间要求 [4][6] -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 [4][7]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063元/张 其中债券面值100元 当期应计利息0.063元(按年利率1.1%计息21天) [10][11] - 赎回对象为2025年10月1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持有人 [13] - 债券自2025年9月30日起停止转让 2025年10月13日起停止转股 [15][17] - 赎回资金将于2025年10月16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 持有人资金账户到账日为2025年10月20日 [17] 股东交易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未交易该债券 [18] 转股操作说明 - 转股需通过托管证券公司申报 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面值100元) 转股后股份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 [19] - 不足转换为1股的余额将在转股后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 [19]
中辰股份: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9-05 12:19
中辰转债提前赎回法律意见核心内容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确认赎回程序合法合规 [2] 中辰转债发行及上市情况 - 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70.537万张 每张面值100元 发行总额57,053.70万元 [5] -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6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债券代码"123147" 简称"中辰转债" [5] - 债券存续期为2022年5月31日至2028年5月30日 转股期为2022年12月7日至2028年5月30日 [6] 赎回条件成就依据 -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 转股期内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时触发赎回条件 [7] - 公司股票自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9月5日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转股价格的130% 满足赎回条件 [8] - 赎回价格计算公式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 其中B为债券票面总金额 i为票面利率 t为计息天数 [7]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提前赎回中辰转债的议案 [9] -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说明当时已有10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的130% 提示可能触发赎回条款 [9] - 法律意见认为公司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 符合监管指引要求 [9]
中辰股份: 关于提前赎回中辰转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2:19
可转债赎回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在2025年8月18日至9月5日期间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8.359元/股)的条件 [2] - 触发《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A)类情形 [2][5]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5日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 [2] 可转债基本条款 - 债券代码123147 简称中辰转债 发行总额5.70537亿元 [2] - 转股期自2022年12月7日起至2028年5月30日止 [3] - 转股价格经历三次调整:从初始7.78元/股下调至6.50元/股(2024年5月14日生效) [3] 后调整为6.46元/股(2024年7月17日生效) [4] 最终调整为6.43元/股(2025年7月17日生效) [5]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58元/张(含税) 其中债券面值100元 当期应计利息0.58元 [6] - 利息计算采用票面利率1.5% 计息天数142天(自2025年5月31日至10月20日) [6]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7日 赎回款将于10月27日到达持有人资金账户 [7] 转股相关安排 - 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100元面额) 转换成股份最小单位为1股 [9] - 转股新增股份可于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 享有与原股份同等权益 [9] - 不足转换为1股的债券余额将在转股后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 [9] 公司治理情况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未交易可转债 [8] - 赎回事项经由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
铜陵有色: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9-04 16:20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铜陵有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14,600万元,债券代码"124024",简称"铜陵定 02",存续期为2023年9月21日至2029年9月20日 [1] - 可转债于2024年3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转股期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9年9月20日 [1] - 初始转股价格为3.38元/股,后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为3.30元/股,再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为3.20元/股 [1] 赎回条款及触发条件 - 赎回条款规定:转股期内且发行满18个月后,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赎回可转债 [2] - 触发条件为:2025年8月13日至9月4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5个交易日不低于当期转股价3.20元/股的130%(即4.16元/股) [2]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2×i×t/365,其中B2为票面总金额,i为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 [2] 赎回批准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5日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决定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可转债 [2] - 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发布提示性公告及董事会决议公告 [2] 行业相关ETF动态 - 黄金股ETF(代码159562)跟踪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指数,近五日涨幅16.06%,市盈率23.26倍 [4] - 该ETF最新份额为3.9亿份,较前期增加4,70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出1,546.7万元 [4] - 估值分位水平为47.22% [5]
正海磁材: 关于提前赎回正海转债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4 11:14
核心观点 - 公司决定提前赎回"正海转债" 因股价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赎回价格为100.50元/张 赎回完成后债券将在深交所摘牌 [1][2][4] 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2025年7月25日至8月22日期间 公司股票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2.63元/股的130%(即16.419元/股) 已满足赎回条件 [2][4] - 赎回条款规定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的130% 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可触发赎回 [4]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对象为2025年9月1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债券持有人 [5] - 赎回价格按债券面值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0.50元计算 合计100.50元/张 [4][5] - 债券自2025年9月17日起停止交易 赎回款将于9月29日划入持有人资金账户 [5] 债券基本信息 - 债券发行总额14亿元(140,000.00万元) 每张面值100元 共发行1400万张 [2] - 初始转股价格为13.23元/股 经多次权益分派调整后当前转股价格为12.63元/股 [3] - 转股期自2023年5月29日起至2028年11月28日止 [3] 公司内部人员交易情况 - 董事兼副总裁高波在赎回前6个月内清仓1200张债券 [6] - 董事兼副总裁史丙强在赎回前6个月内清仓4432张债券 [6] - 其他控股股东及高管未在期间交易债券 [6]
新强联: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9-03 16:18
可转债发行及上市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规模为121,0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2,100,000张,按面值发行 [6] - 可转债于2022年10月2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强联转债",债券代码"123161",存续期限为2022年10月11日至2028年10月10日,转股期为2023年4月17日至2028年10月10日 [6] - 发行已获得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并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2]2158号) [5][6] 可转债赎回条件触发 - 赎回条件包括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 [7][8] - 公司股价在2025年8月14日至9月24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1.80元/股的130%(即28.34元/股),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13]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B为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 [8] 转股价格调整历程 - 初始转股价格为86.69元/股,后因2022年权益分派调整为86.59元/股(2023年5月11日生效) [8][9] - 2023年5月29日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至40.64元/股 [10] - 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转股价格于2023年9月21日调整为40.91元/股 [10] - 因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转股价格于2023年10月31日调整为40.36元/股 [11] - 因2023年权益分派,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21日调整为40.26元/股 [11][12] - 2024年10月25日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至21.89元/股 [12] - 因2024年权益分派,转股价格于2025年5月23日调整为21.80元/股 [13] 赎回程序及批准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行使有条件赎回权,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全额赎回登记在册的可转债 [14] - 本次赎回已满足《募集说明书》《可转债管理办法》及《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规定条件,尚需履行公告及信息披露程序 [13][14]
雪榕生物: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9-03 11:17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与上市批准 -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提议提交可转换债券发行上市相关议案至股东大会审议 [6]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包括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措施等多项议案 [7] - 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8,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9] 可转换债券上市详情 -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85万张,于2020年7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雪榕转债",债券代码"123056" [9] -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起止日期为2020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23日,付息日定为每年7月24日 [9] 转股价格调整历史 - 2021年5月14日转股价格由11.89元/股调整为11.77元/股 [10] - 2022年3月21日转股价格由11.77元/股调整为11.03元/股 [11] - 2024年期间经历三次向下修正,最终转股价格于2024年8月26日调整为4.10元/股 [12] 提前赎回触发条件及决定 - 公司股票自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9月3日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的120%(即4.92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13] - 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前赎回"雪榕转债"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13] 法律合规依据 - 本次赎回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 [9] - 赎回条款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当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或股价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日收盘价达转股价120%时,公司有权赎回 [10]
海泰科: 关于提前赎回海泰转债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3 08:10
核心观点 - 公司决定提前赎回"海泰转债" 因股价触发赎回条款 赎回价格为100.260元/张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29日 赎回完成后债券将摘牌 [2][5][6] 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2025年8月1日至8月21日期间 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6.06元/股的130%(即33.878元/股)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5] -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 [2] 可转债基本情况 - 可转债发行规模为3.97亿元(396,571,600元) 于2023年6月27日发行 每张面值100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1亿元(391,375,588.47元) [2] - 债券于2023年7月17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代码123200 [3] - 转股期自2024年1月4日起至2029年6月26日止 [3] 转股价格调整历史 - 2024年5月29日因2023年度利润分配 转股价格由26.69元/股调整为26.43元/股 [3] - 2024年9月20日因限制性股票激励归属 转股价格由26.43元/股调整为26.36元/股 [4] - 2025年6月20日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 转股价格由26.36元/股调整为26.06元/股 [4]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260元/张 含当期应计利息0.260元/张(按票面利率1.00%计息95天计算) [6] - 赎回对象为2025年9月2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债券持有人 [6] - 赎回款将于2025年10月15日通过券商划入持有人资金账户 [8] - 债券赎回后将在深交所摘牌 [1][8] 转股相关说明 - 债券持有人需通过托管券商办理转股申报 [8] - 转股最小单位为1股 不足1股部分将以现金兑付 [8] - 转股股份于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 [9] 股东交易情况 - 经自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未交易该债券 [8]
金现代: 关于提前赎回“金现转债”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2 09:15
核心观点 - 公司决定行使可转债提前赎回权 因股价触发赎回条款 赎回价格为100.41元/张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23日 完成后债券将摘牌 [2][6][7] 可转债基本情况 - 债券发行规模2.025亿元 共202.51万张 于2023年12月19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代码123232 [2][3] - 转股期限为2024年6月3日至2029年11月26日 初始转股价9.39元/股 [3] - 经2023年权益分派调整后转股价为9.37元/股 2024年权益分派后进一步调整为9.35元/股 [4][5] 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2025年8月4日至8月22日期间 公司股价连续15个交易日不低于转股价130%(即12.16元/股) 满足赎回条件 [2][5][6] - 赎回条款规定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130% 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可行使赎回权 [5]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计算 每张100.41元 其中利息0.41元基于0.5%票面利率及301天计息周期 [6][7] - 赎回对象为2025年9月23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 赎回资金将于2025年10月9日划入持有人账户 [7] - 赎回完成后债券将在深交所摘牌 公司不对利息所得税代扣代缴 [1][7] 股东及管理层交易情况 - 经自查 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均未交易可转债 [8] 转股操作说明 - 转股申报需通过证券公司系统操作 转股后股份最小单位为1股 不足1股部分将以现金兑付 [8] - 转股股份于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 享有与原股份同等权益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