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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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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可持续大会举行,加速信息披露基础设施建设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06-20 04:15
可持续信息披露趋势 - 全球对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问题的关注推动企业加强可持续信息披露 [1] - 2025年北京国际可持续大会探索构建包容、协同的可持续信息披露生态体系 [1] - 可持续发展需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全球协同合作 [1] 中国可持续披露准则进展 - 2022年以来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参与国际治理 坚持与国际准则"趋同"原则 [1] - 2023年12月财政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 [2] - 2025年4月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 [2] - 计划到2030年基本建成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 [2] 国际准则与中国实践 - ISSB主席支持中国以ISSB准则为基础制定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 [2] - 气候准则征求意见稿彰显中国提升气候相关财务信息质量与透明度的决心 [2] - 全球已有36个国家和地区采用或正在将ISSB准则纳入监管框架 占全球GDP的60% 温室气体排放量的60% 除美国外全球资本市场总市值的80% [3]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负责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含会计准则和可持续披露准则) [3] - 基金会北京办公室于2023年6月19日揭牌 作为中国代表机构正式运营 [3] 可持续信息披露的意义 - 统一、可比的持续信息披露是全球资本市场长期稳健发展的基石 [3] - 中国利益相关方积极拥抱ISSB准则可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与国际融资能力 [3] - 有效引导资本支持绿色低碳领域 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金融支持 [3]
多方共议可持续信息披露 “包容协同”“成本效应平衡”获青睐
证券时报网· 2025-06-19 14:30
可持续信息披露发展现状 - 全球资本市场正通过国际标准协同、本土化创新及多方协作提升可持续相关风险与机遇信息质量,助力绿色转型与跨境投资 [1] - 中国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这是继2024年11月《基本准则》后的首部具体准则,体现对"双碳"目标的政策响应和全球气候治理参与 [1] - 财政部坚持与国际准则"趋同"原则,制定符合中国国情且具特色的国家统一可持续披露准则 [1] 监管机构推进措施 - 中国央行正修订《金融机构可持续信息披露指南》,将拓展披露范围并加强与国际主流标准的可比性,突出投融资活动间接环境影响披露 [2] - 央行组织编制生物多样性金融目录,对标TNFD等国际准则,拟开展自然相关信息披露试点并支持生态保护项目库建设 [2] - 部门间共建共治共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可持续披露准则建设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 [2] 企业实践进展 - 截至2025年5月,中国A股5400余家上市公司中2461家披露ESG报告,披露率达45.7%创历史新高 [3] - 470家央企上市公司中462家发布ESG报告,披露率达98.3%基本实现全覆盖 [3] - 企业正按ISSB提出的"四支柱"框架(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与目标)编制报告,推动ESG信息披露从形式合规向实质披露转变 [3] - 大型出海企业将ESG纳入供应商管理体系,推动供应链管理向可持续价值共创转型 [3] 行业实践案例 - 中国中车集团构建产业链碳中和生态圈,计划开展全供应链企业绿色评价,通过绿色技术协同应用实现各环节系统减排 [4] - 企业推进ESG建设从单点突破转向协同共建,带动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全技术链绿色转型 [4] 国际标准影响 - ISSB准则帮助投资者识别跨时间维度的价值链风险和机遇,全球监管机构与国际证监会组织合作提升资本获取能力和投资决策质量 [5]
2025年北京国际可持续大会—— 推动全球基准落地实施:构建包容协同的可持续信息披露生态体系
中国金融信息网· 2025-06-19 13:58
可持续信息披露全球发展 - ISSB准则为投资者提供透明信息,有助于识别跨时间维度的价值链风险和机遇,全球多个司法管辖区在采纳ISSB准则方面进展显著 [3] - ISSB主席支持中国以ISSB准则为基础制定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并肯定中国已发布的基本准则及气候相关征求意见稿 [3] - ISSB期待中国政府和企业更积极回应准则实施征求意见稿,贡献中国声音 [3] 中国可持续披露准则建设 - 中国财政部坚持与国际准则"趋同"原则,制定符合国情且具中国特色的国家统一可持续披露准则,计划到2030年基本建成该体系 [5] - 中国已发布基本准则和气候准则征求意见稿,初步形成部门共建、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5] - 需加强部门协同、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提升企业信息披露能力及第三方服务能力 [5] 金融机构可持续信息披露 - 中国人民银行正修订《金融机构可持续信息披露指南》,加强与国际标准的可比性及互操作性,突出投融资活动间接环境影响披露 [7] - 人行组织编制生物多样性金融目录,推动自然相关信息披露研究,拟开展试点并支持生态保护项目库建设 [7] 中国企业ESG实践 - 中国以系统性创新融入全球ESG发展,构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体系框架与实践路径 [9] - 中国中车率先践行ISSB准则,提升可持续信息披露能力,连续13年获央企经营考核A级及9年上交所信息披露A级评价 [11] 区域与国际合作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北京办公室推动准则落地与能力建设,促进区域内利益相关方合作 [9] - ISSB副主席强调统一、可比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是全球资本市场长期稳健发展的基石,准则全球采用已取得积极进展 [13]
可持续信息披露重塑企业战略
经济日报· 2025-06-10 22:06
政策发布与影响 - 财政部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 标志着中国统一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建设迈出关键一步 [1] - 准则将对企业战略重塑、治理结构优化、风险与机遇识别及气候目标设定产生深远影响 [1] 当前披露现状与挑战 - 近2500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2024年度ESG相关报告 披露率超过45% 其中约400家公司实现从社会责任报告向ESG或可持续发展报告转型 [1] - 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面临数据基础薄弱、信息质量参差不齐、供应链中小企业未被纳入披露体系、上下游数据协同能力不足等问题 [1] 供应链韧性建设方向 - 可持续信息披露应成为强化供应链韧性、提升系统适应能力与风险协同治理水平的工具 [2] - 需应对贸易摩擦、气候变化、绿色壁垒等外部冲击 以及资源环境要素配置市场化程度不高、企业气候风险识别能力不足等内部挑战 [2] 行业实施策略 - 优先聚焦制造业、能源、化工等排放强度高、链条长、国际关联度高的重点行业和领域 [3] - 细化披露指引、应用指南与监管制度 建立动态风险评估与采购调整机制防范系统性风险 [3] 技术应用与机制创新 - 鼓励企业构建数字化供应链可持续信息共享与风险监测平台 实现气候、环境、合规与业务风险的动态识别与协同分析 [3] -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精准追踪市场需求与环境标准变化 提升上游供给对绿色需求的响应速度 [5] 龙头企业引领作用 - 鼓励上市公司等龙头企业率先建立碳核算和可持续绩效审计体系 带动供应商同步披露关键ESG绩效指标 [4] - 将可持续表现纳入供应商评价与激励体系 推动上下游企业联合开展碳足迹追踪、减排路径共建和绿色技术协作 [4] 中小企业支持措施 - 推动制定简化版ESG报告指南和模板 降低企业成本与提升参与意愿 [4] - 政府与行业组织提供数据平台、培训服务与第三方工具支持 增强中小企业可持续管理水平 [4] 政策激励体系 - 对绿色采购达标供应商给予增值税减免、绿色信贷贴息等政策支持 [5] - 对绿色引领型龙头企业在绩效审计、ESG披露、碳足迹管理等方面予以财政补贴 [5] - 设立绿色供应链转型专项基金 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信息系统建设与能力提升 [5]
提升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质量加强ESG风险与机遇管理
中国证券报· 2025-06-08 21:29
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建设 - 财政部等九部委2024年11月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首次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体系,涵盖所有中国境内企业,要求信息具备可靠性、相关性等质量特征 [1] - 2025年4月财政部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加速构建中国特色ESG监管框架 [1] - 沪深北交易所2024年4月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2025年1月发布编制指南,强制披露主体需在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2025年度报告 [2] 央企ESG实践进展 - 2024年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实现ESG相关报告(含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ESG报告)披露"全覆盖" [3] - 国资委2022年提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发展目标,2023年发布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通知,2024年发布社会责任履行指导意见和市值管理意见 [2] - 央企需统筹社会责任报告与ESG报告,集团层面突出科技创新等"三个作用",上市公司层面提升披露质量并借鉴国际经验 [5] 信息披露框架特点 - 《基本准则》与《编制指南》在目标导向、披露原则(可靠性/可比性等)、披露要素(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上保持一致,采用国际通用"四要素"框架 [3] - 《编制指南》额外包含《第二号 应对气候变化》,细化温室气体核算等四大气候议题披露要求 [4] - 《基本准则》覆盖全类型企业,《编制指南》专注上市公司,央企采取分步推进策略 [3] 气候风险管理 - 全球气候治理面临系统性危机,气候风险需明确具体应对策略,关注直接排放与产业链间接影响 [7] - 企业应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追踪平台,运用数字化工具实现实时管理 [8] - 气候议题需纳入重要性评估,结合情景分析方法强化披露 [4] 公司治理优化 - 公司治理是ESG本源,需完善股东/董事会/经理层治理机制,加强任期制契约化管理与末位淘汰制度 [6] - 建设风险防控体系,坚持合规经营与党的领导,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6] 生物多样性保护 -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高度适配,央企需系统性开展识别评估工作 [9] - 建议构建企业生物多样性方法学指标体系,培养专业人才并总结案例 [9] 数智化技术应用 - 需建立ESG数据治理机制,优化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全流程,开发人工智能模块提升决策能力 [8] - 数字化工具应支持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实时追踪与管理平台建设 [8]
可持续信息披露系列研究 | 气候转型与范围三排放
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 2025-05-29 00:25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未提及 报告核心观点 对标国内外可持续披露标准,国内企业和金融机构披露实践仍存在较大差距,本报告聚焦ISSB S2准则下的气候转型与范围三排放管理要求,剖析范围三排放在实现净零目标中的关键作用及其管理复杂性,为国内市场参与者提供实施路径,助其构建范围三排放管理体系,后续将发布气候风险评估分析研究报告 [8] 各部分总结 概述 - 气候变化成全球紧迫挑战,中国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企业和金融机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受重视 [9] - 2023年ISSB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S2号:气候相关披露》,2024年中国财政部联合九部委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计划到2027年出台气候相关披露准则,2030年基本建成国家统一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 [9] - ISSB S2要求企业透明系统披露气候相关信息,财政部基本准则明确四大核心披露要素并采取实施策略,生态环境部和国家统计局2025年1月发布首版“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 [10] - 准则实施和数据库支撑促使企业重新审视业务模式和资源配置,加强与供应链协作,金融机构需披露投资和贷款组合的范围三排放 [10] 气候转型计划:低碳转型的路线图 ISSB S2对气候转型计划的披露要求 - 基于TCFD框架,企业需在气候转型计划中披露战略与业务模式调整、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管理、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与实施路径、关键假设与依赖因素等核心内容 [13] ISSB S2与其他主流披露框架的比较 - 披露范围上,ISSB S2要求披露范围一、二、三排放,强调气候变化对企业财务表现影响;ESRS要求披露“双重实质性”信息,范围更广;SEC相对聚焦财务相关性,范围有限 [19] - 披露深度上,ISSB S2强调对企业财务状况和长期价值创造影响,要求披露多方面信息;ESRS强调企业在气候变化中角色,要求披露更详细气候数据;SEC深度较浅,聚焦对财务报表直接影响 [21] - 适用性上,ISSB S2适用于全球企业,满足投资者对一致、可比和可靠气候相关信息需求;ESRS适用于欧盟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满足欧盟政策目标;SEC适用于美国上市公司,服务美国资本市场投资者需求 [22] 范围三排放:气候转型不可回避的关键议题 范围三排放重要性 - 范围三排放涵盖企业价值链上下游间接排放,占企业总排放70%-90%,是企业实现净零目标最大挑战之一,其管理有助于企业满足监管要求、识别供应链风险、推动绿色创新和业务转型 [23][29] ISSB S2对范围三排放的具体披露要求 - 企业需披露价值链中所有相关排放信息,明确减排目标及其与整体气候战略关联性,披露实现目标具体路径和进展情况,披露具体数量并说明计算方法、假设和数据来源 [31] 非金融企业的范围三排放管理实践 范围三核算与披露方法 – GHG国际标准 - 基于《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价值链(范围三)核算与报告标准》,范围三排放分15个类别,企业根据自身业务特点识别相关类别并优先核算贡献大的类别 [36] - 核算方法有项目特定法和平均数据法,企业披露应遵循《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五大原则,定期更新数据并调整核算方法 [37][38] 范围三核算与披露方法 – 三大交易所指南 - 国内三大交易所《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将范围三排放分为上游和下游排放两大类共15个类别,企业核算用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计算,根据数据可得性选择来源,披露应明确相关内容并确保透明度 [39][40][41] 范围三排放的管理与减排策略 - 核算面临边界界定困难和重复计算风险,企业可通过数据收集与供应链协作、优化核算方法与边界管理、应用数据处理工具、推动减排与透明披露改善核算质量并推动减排 [42][43][45] 案例分析 - 以达能公司为例 - 达能采用《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价值链(范围三)核算与报告标准》,用先进工具收集数据,定期更新并详细披露排放数据,环境表现获CDP三重A评分 [51] - 达能推进再生农业,承诺到2030年将新鲜牛奶甲烷排放量减少30%,已实现13.3%减排,在多国实施再生农业项目 [53] - 达能与供应商、社区和行业伙伴合作,推动低碳转型,参与开发全球再生农业框架 [54][56] 金融机构范围三排放的特殊性与应对 中国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框架与要求 -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为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提供指引,明确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对融资排放提出量化要求和披露标准 [65][66] - 金融机构融资排放测算遵循差异化方法,不同类型机构有不同要求,随着指南修订完善和实践深入,中国特色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体系将进一步完善 [67][68] 国际方法学框架及其在中国的适用性 - PCAF为金融机构提供统一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披露标准,其方法学与ISSB S2在多方面有效衔接,为金融机构气候信息披露提供指引 [69][70] - PCAF方法在中国实践面临排放系数不适用、企业排放数据难获取、核算方法和指标定义与中国统计口径有差异等挑战,需本土化调整 [74] 金融机构融资排放计算关键步骤 - 方法选择上,金融机构根据国际实践要求选择适合的组织边界和核算方法,优先采用财务控制法或运营控制法 [77] - 归因原则包括资金追踪原则和归因因子计算,数据质量方面,金融机构应优先用高质量数据并不断改进,无法获取时说明原因并披露评分 [78][81] 案例分析 - 以星展银行为例 - 星展银行聚焦九个碳密集行业设定脱碳目标和数据覆盖目标,发展可持续金融业务,承诺提供700亿新加坡元可持续融资,促成180亿新加坡元ESG债券发行,停止新的燃煤项目融资 [84][87] - 星展银行通过ESG风险问卷收集客户碳排放数据,采用审核机制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定期更新脱碳目标和进展情况并披露,参与碳市场合作推动透明化发展 [88] - 星展银行开发气候分析工具模拟客户排放趋势,支持多种场景分析和组合管理,根据客户成熟度分类提供差异化融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 [91][92] 总结与展望 - 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范围三核算可采用“三步走”策略,利用数字化技术手段提升效率和精准度,构建系统化管理体系并多方协作 [93][95][96] - 范围三核算和披露存在重复计算和“洗绿”风险,企业和金融机构应明确核算边界,遵循透明性和准确性原则确保信息可信度 [96] - 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趋同趋严,企业和金融机构应紧跟标准,采取行动提升环境绩效和数据透明度,推动能源转型与可持续发展 [97]
A股ESG信披率创新高:钢铁、煤炭等高排放行业突破60%,纳入强制信披仍有25家未披露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5-14 12:19
ESG信披整体情况 - A股ESG信披率连续三年攀升,2024年达到45.72%,较三年前的36.96%显著提升,且这45.72%的上市公司总市值占A股的82% [1][2] - 金融业持续领跑ESG信披,银行业实现连续多年100%披露,非银金融业信披率达84.52% [1][2] - 钢铁、煤炭、交通运输、石油石化等高排放行业信披率均突破60%,较上一年度小幅增长 [1][5] 行业信披表现 - 银行业ESG信披率居A股首位,连续多年100%披露 [1][2] - 非银金融业信披率接近90%,达到84.52% [1][2] - 北交所38家披露ESG报告上市公司中,63%声明采用指引;上交所1293家披露公司中64%采用指引;深交所1140家披露公司中61%采用指引 [6] 强制信披进展 - 457家纳入ESG强制信披名单的上市公司中,432家已披露2024年ESG报告,信披率94.53%,较去年同期91.24%进一步提升 [11] - 纺织服饰、轻工制造等21个行业ESG强制信披企业全部完成2024年ESG报告披露 [11] - 建筑装饰、交通运输、房地产和基础化工四个行业从去年未完成到今年实现100%披露 [11] 信披质量与挑战 - 企业ESG报告披露结构更加清晰规范,开始从"表述承诺"向"展示行动与绩效"转变,引入定量数据支撑 [13] - 完整性不足和有效性欠缺是当前两大痛点,部分企业选择性披露,缺乏量化数据和具体行动路径 [13] - 大型企业因上游中小供应商数据缺失而放弃披露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 [16] 政策与监管动态 - 2024年4月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 [5] - 2024年12月财政部等部委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2024年4月发布配套《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征求意见稿)》 [6] - 政策强调"不给企业造成过多负担",初期允许企业自愿执行,未来逐步明确强制范围与时间表 [17] 中小企业ESG现状 - 中小企业碳排放占工业领域碳排放的46%,对中小微企业产品的最终需求所诱发的排放占全国排放总量的65% [15][16] - 中小企业ESG信披能力欠缺,碳盘查、情景分析等专业要求超出其能力范围 [16] - 建议推广"普惠绿色金融",通过数字化工具降低披露门槛,如用电、用气、用水数据推断环境足迹 [16]
ISSB动态追踪(2025年5月刊)——ISSB发布对IFRS S2修订的征求意见稿
搜狐财经· 2025-05-12 10:35
ISSB准则发布与生效时间 - 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于2023年6月26日正式发布IFRS S1和IFRS S2 统称ISSB准则 标志着可持续信息披露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的重大转变 [2] - ISSB准则自2024年1月1日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但对企业的具体影响时间取决于各国家或地区采纳以及强制要求适用的时间 [2] ISSB准则修订背景与目标 - ISSB基于利益相关方广泛反馈 识别了企业执行ISSB准则过程中遭遇的实施瓶颈 特别是在应用IFRS S2时面临的温室气体排放披露难题 [3] - 本次修订旨在通过优化豁免条款提升准则可操作性 在维持气候相关披露决策价值前提下建立更具成本效益的披露机制 [3] - 修订不涉及削弱温室气体排放披露要求 而是简化企业执行流程 避免重复性披露风险 缓解企业合规负担 [3] 具体修订内容 - 修订涉及IFRS S2中温室气体排放披露要求 包括提供额外豁免和澄清特定排放披露要求的现有豁免 [3][5] - 要求从事商业银行业务和保险的企业使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对交易对手方进行分类 并按类别披露相关融资排放信息 [5] - 要求企业按照《温室气体核算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2004年》计量温室气体排放量 除非法管辖区或上市交易所要求不同方法 [5] 修订影响范围与实施 - 金融部门企业和受特定司法管辖区要求约束的企业更可能受到本次修订影响 [6] - 修订内容均为非强制性条款 预计不会对ISSB准则实施造成重大影响 [6] - 企业可基于自身经营状况和业务特性自主抉择是否适用相关豁免规定 不影响发布遵循ISSB准则的合规性声明 [6] - 各司法管辖区可根据本地监管需求和市场环境自行决定是否向辖区内企业开放这些豁免政策 [6] 后续工作计划 - ISSB将收集分析利益相关方对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 计划于2025年年底前完成对IFRS S2的修订 [6] - 征求意见期为60天 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7日 [2]
气候准则加快制定 企业碳管理面临新考验
中国证券报· 2025-05-11 21:10
气候信息披露准则发布 - 财政部发布国内首个聚焦气候议题的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这是继2024年11月《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后针对气候议题的具体准则 [1] - 准则要求企业按范围一、二、三分类披露温室气体绝对排放总量,并围绕"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大支柱构建披露框架 [1] - 准则起草原则包括以《基本准则》为基础、与国际准则趋同、兼顾行业差异,已着手制定电力、钢铁等9个行业应用指南 [3] 国际衔接与政策规划 - 中国准则在结构和内容方面与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2023年发布的IFRS S1/S2保持较高一致性,体现与国际准则衔接的务实举措 [2] - 财政部规划到2027年出台气候准则,2030年建成国家统一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征求意见稿》加速了这一进程 [2] - 港交所2024年4月明确气候披露要求,沪深北交易所将气候变化列为环境信息披露首项内容,部分港股上市公司需在2026年强制披露范围三排放数据 [2][6] 披露框架具体要求 - **治理维度**:要求披露监督气候风险的机构/人员如何设定目标、监控进展及纳入薪酬政策 [3] - **战略维度**:需披露气候风险对战略和财务的影响,包括节能认证、碳交易等举措,每3-5年进行情景分析并每年评估气候韧性 [3] - **风险管理维度**:要求披露气候风险识别、评估流程及如何融入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4] - **指标与目标**:重点披露范围一/二/三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范围三数据不切实可行时需说明管理方式,优先采用直接计量法 [4] 金融机构与本土化核算 - 商业银行、保险和资管类企业需披露融资排放信息,因其通常占金融机构温室气体排放主要部分 [4] - 温室气体核算标准本土化,要求依据国家制定的碳排放核算标准,而非国际GHG Protocol体系 [4] 企业实施挑战与建议 - 气候信息披露对企业碳管理能力提出挑战,需提升测量、统计、分析排放的能力,当前企业在减碳目标设置和量化执行披露上仍有不足 [6] - 建议企业由易及难逐步推进,无定量信息时可先披露定性信息,避免负担过重 [7] - 鼓励有条件企业和地方试点先行,制定科学披露计划及实施路径 [7]
我国各省市应做大做强碳金融生态圈
国际金融报· 2025-05-06 09:21
ESG理念推动可持续发展 - ESG理念成为推动经济、环境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关键力量 [1] - 各省市需结合金融优势和产业集群优势推动可持续信息披露突破 [1] 完善政策与标准体系 - 需构建符合国际规范和国内需求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政策与标准 [2] - 借鉴GRI、TCFD等国际标准并扩大国际绿色金融标准互认范围 [2] - 出台地方绿色金融标准、行动实施方案等配套政策 [2] - 金融机构需将政策融入业务流程并在项目审批、风险评估中遵循 [2] 加强信息披露机制建设 - 建立协调统一的绿色金融ESG信息披露标准提高规范性和强制性 [3] - 推动绿色金融市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合作促进衍生产品创新 [3] - 以供应链金融为切入点协助链主企业完善ESG信息披露 [3] - 金融机构需将ESG因素纳入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体系 [3] 发挥金融市场与产业集群优势 - 引导资本流向低碳减排领域做大做强碳金融生态圈 [4] - 开展绿色信贷、绿色普惠金融和绿色科技金融业务 [4] - 绿色金融服务需与产业升级结合推动企业加强信息披露 [4] - 金融机构需加强合作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4]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 - 推广碳质押、碳回购、碳基金等绿色金融创新成果 [5][6] - 开发碳配额远期交易等标准化碳衍生品 [5][6] - 金融机构需全面准确披露产品环境效益和风险信息 [6] 强化人才培养与合作交流 - 将绿色金融人才纳入紧缺人才目录加大培育力度 [7] - 加强与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合作引入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 [7] - 金融机构需培养既懂金融业务又熟悉ESG理念的专业人才 [7] - 通过国际合作提升区域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