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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银股份: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38
权益变动概况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文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8,566,5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666% [1][3][7] - 本次权益变动后,杨文江持有公司股份114,178,774股,持股比例从20.07%降至15.00% [1][3] - 变动期间为2020年6月13日至2025年7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3][4][7] 股东持股结构变化 - 本次减持前持有152,745,31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52,745,310股(20.07%),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 [3] - 减持后持有114,178,774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7,906,443股(3.67%),有限售条件股份86,272,331股(11.33%)[3] - 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占减持后总持股的75.6% [3] 减持交易明细 - 2020年6月13日至2020年9月12日减持7,552,485股,均价5.06元/股,占比0.9922% [4] - 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1日减持7,577,120股,均价5.70元/股,占比0.9954% [4] - 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4日减持7,583,356股,均价10.33元/股,占比0.9962% [4] - 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0日减持7,390,775股,均价6.37元/股,占比0.9709% [4] - 2024年12月6日减持7,611,800股,均价5.97元/股,占比1.0000% [5] - 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7月30日减持851,000股,均价6.64元/股,占比0.1118% [5] 股东持股计划 - 减持系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 - 2025年7月7日披露的减持计划显示,拟在公告后15个交易日起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2,835,737股(不超过总股本3%)[2] - 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合规基础上继续增减持股份的可能性 [2] 股份权利状况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持有股份中86,272,331股为限售股(高管锁定股)[3] - 2025年7月7日至8日,16,650,000股被质押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5] - 除上述情况外,所持股份无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5] 股东背景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文江为中国香港籍,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1][2] - 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无持股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2] - 此前6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外,无其他二级市场交易行为 [6]
永悦科技: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傅文昌)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37
核心交易概述 - 信息披露义务人傅文昌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永悦科技36,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2% [1][3][5] - 交易对手方为广州万江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转让单价为6.336元/股,总交易对价为228,096,000元 [3][5] - 本次权益变动后,傅文昌持股比例从12.70%降至2.68%,剩余持股数量为9,640,000股 [5] 交易主体信息 - 转让方傅文昌为中国国籍自然人,住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未持有其他境外居留权 [4] - 傅文昌确认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持股比例超过5%的情况 [4] - 本次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未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11] 交易协议关键条款 - 协议约定自签署日起5日内需向上交所提交转让手续申请,30日内需取得合规确认文件 [6][7] - 付款采用分阶段方式: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取得合规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159,667,200元,过户登记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34,214,400元 [7] - 协议明确违约方需按交易总金额5%承担违约责任,逾期退款需按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8][9] 交易目的与后续计划 - 本次权益变动系基于转让方自身投资规划安排,旨在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并引入新投资者 [4]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发生股份权益变动的可能性 [4] -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及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批准 [2][11] 历史交易情况 - 自权益变动发生日前6个月至报告签署日,傅文昌未存在买卖永悦科技股票的行为 [11][13] - 本次变动前傅文昌持有45,640,000股股份,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5][13]
法狮龙: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27
交易结构 - 屹华山汇协议受让法狮龙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17,512,34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3.9286% [4] - 周福海协议受让法狮龙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6,735,51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5.3572% [4] - 博智兴宇协议受让法狮龙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7,543,78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6% [4] - 本次股份转让合计31,791,64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5.2858% [4] - 周福海、博智兴宇将其持有的合计14,279,3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1.3572%)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屹华山汇行使 [4] 交易定价与支付安排 - 屹华山汇受让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26.62元,对应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466,178,730.38元 [24] - 周福海受让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26.62元,对应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179,299,515.78元 [43] - 屹华山汇支付安排包括诚意金1000万元、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6800万元、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3.22亿元存入共管账户、第三笔股份转让价款7617.87万元 [26][27][28] - 周福海支付安排包括定金500万元、第一笔转让价款7500万元、第二笔转让价款9929.95万元 [44] 交易主体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屹华山汇、周福海、博智兴宇 [2] - 屹华山汇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屹华投资,实际控制人为李敬祖 [6][7][9] - 周福海直接持有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9.67%股份 [5][17] - 博智兴宇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黄含勇 [7] 交易目的与后续计划 -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是基于对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信心,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协调自身优质资源为上市公司赋能 [18] - 截至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19] -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与股东优势资源协同发展,有助于为公司以及海盐当地引进优质产业等战略及业务资源 [18] 交易程序与合规性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提交上级有权主管部门审批 [20] - 交易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函 [29][44] - 转让方需在取得合规确认函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税款缴纳 [29][45] - 标的股份过户登记需在转让方取得税务部门纳税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 [29][46] 控制权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屹华山汇将持有上市公司13.9286%股份,通过表决权委托合计控制25.2858%表决权 [21] - 法狮龙投资持股比例从57.2660%降至31.9802% [21] - 沈正华持股9.1626%,王雪娟持股3.5791%保持不变 [21] 协议主要条款 - 协议包含交易先决条件、声明与保证、违约责任、终止条款等主要内容 [31][32][33][38][41] - 违约方需按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特定情况下需支付2000-5000万元违约金 [38][39] - 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可在满足特定条件时终止 [41][49]
宇邦新材: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26
核心观点 - 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宇邦新材2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8%,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从60.52%降至58.25% [5][8][14] - 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所致,不涉及控制权变更,且未导致公司治理结构或持续经营受重大影响 [8][10][1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含苏州宇智伴、苏州聚信源、肖锋及林敏四名一致行动人,其中仅苏州宇智伴参与本次减持,其余主体持股未变动 [5][6][8] 权益变动方式 - 减持方式为询价转让,减持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从6650万股降至6400万股,持股比例减少2.27个百分点 [8][14][15] - 苏州宇智伴减持全部250万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后,其持股归零;其余一致行动人(苏州聚信源、肖锋、林敏)持股数量及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9][10]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6087.5万股(占55.40%),有限售条件股份562.5万股(占5.12%);变动后无限售条件股份减少至5837.5万股(占53.13%),有限售条件股份保持不变 [9][10] 信息披露义务人结构 - 四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其中苏州宇智伴及苏州聚信源均为企业管理咨询类企业,注册地址相同(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吴淞江大道111号天运广场),肖锋与林敏分别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 [5][6][8] - 肖锋与林敏住所及通讯地址一致(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688号),且均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6][7]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持有≥5%的股份,且所持宇邦新材股份无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7][10] 未来计划与历史交易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宇邦新材股份的可能性,并承诺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宇邦新材股票的情况 [11]
达刚控股: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四次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26
控制权变更安排 - 孙建西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34,936,110股达刚控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11%)转让给上海曼格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 - 孙建西和李太杰拟分别将其持有的49,705,474股(占15.65%)和8,106,916股(占2.55%)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陈可行使,合计委托表决权股份57,812,390股(占18.20%)[5][7] - 交易完成后,曼格睿及陈可实际控制达刚控股29.2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陈可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5][7] 交易主体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海曼格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陈可,双方互为一致行动人[2] - 孙建西和李太杰因表决权委托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且孙建西与李太杰为夫妻关系[2][19] - 曼格睿成立于2023年11月2日,注册资本12,010万元人民币,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陈可,实际控制人为陈可[12][14] 股权结构变动 - 本次权益变动前,孙建西持有84,641,584股(占26.65%),李太杰持有8,106,916股(占2.55%)[32] - 本次权益变动后,孙建西持股降至49,705,474股(占15.65%),但表决权数量为0股;李太杰持股数量不变,表决权数量为0股[32][34] - 曼格睿将直接持有34,936,110股(占11%),陈可通过表决权委托控制57,812,390股(占18.20%)[34] 股东股份状态 - 孙建西所持股份中23,000,000股(占7.24%)存在质押,9,522,403股(占3.00%)存在冻结[6][7] - 冻结股份中的6,000,000股(占1.89%)已被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截至报告书签署日已完成竞拍但未完成过户登记[7][8] - 若600万股拍卖股份完成过户,陈可实际控制的表决权比例将从29.20%降至16.31%[35] 交易协议条款 - 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6.2972元,总转让价款为22,000万元,分三期支付:第一期1亿元、第二期2,000万元、第三期1亿元[35][36] - 交易成交先决条件包括信息披露真实性、监管机构审批、标的股份无权利限制等[36] - 过渡期内孙建西需维持公司正常经营,不得进行重大资产处置、章程修订等可能影响交易的行为[37] 信息披露义务人背景 - 陈可控制的核心企业包括碳禾能源(持股75.24%)、光行宝能源(持股63.73%)等多家新能源领域企业[15][24] - 陈可目前担任嘉兴智行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在新能源行业具有丰富管理经验[13][15] - 曼格睿为投资持股平台,尚未开展具体经营活动,无财务数据[19] 一致行动人诉讼情况 - 孙建西涉及与阜华冠宇的股份转让合同纠纷,涉案金额8,000万元,已达成和解协议[20][21] - 孙建西涉及与西安宸明实业的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3,950万元,目前已立案未判决[22] - 李太杰曾因子女短线交易公司股票被陕西证监局采取警示函监管措施[23]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证券报· 2025-07-30 19: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厦门市润科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为厦门市湖里区金钟路3号804单元 [2] -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福州市兆信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223.0204万人民币 [2] - 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经营期限为2014-07-10至2034-07-09 [2][3] 权益变动目的 - 权益变动主要因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导致持股比例被动下降 [5] -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2025年5月21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不超过8,37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 [5] -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增加或减少权益股份的计划 [5] 权益变动方式 - 2021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36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387% [6] - 2021年6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买入公司股份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1% [6] - 因股权激励计划等因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1626%,变动后持股比例由8.0992%降至5.0000% [6][7] 权益变动前后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5.0000% [7] - 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无任何权利限制,包括质押、冻结等 [8] 前六个月内买卖股份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公司股份,无其他交易记录 [8][9] 其他重大事项 -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如实披露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无其他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10] - 备查文件包括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 [10][11]
国际实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7-30 16:36
核心观点 - 信息披露义务人冯建方通过转让控股股东新疆融能100%股权 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由冯建方变更为冯现啁 但控股股东仍为新疆融能且持股比例不变[5][6][7] - 本次权益变动采用间接转让方式 交易对价为0元 不涉及上市公司股份直接变动 不触及要约收购义务[6][8][11] - 变动前冯建方通过新疆融能间接控制上市公司109,708,888股股份 占总股本22.82% 其中70%即76,796,221股处于质押状态[9][11] 权益变动方式 - 转让标的为新疆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受让方冯现啁与转让方冯建方为亲兄弟关系[5][8] - 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0元人民币 交割需在协议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8] - 本次变动后冯建方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新疆融能持股数量及比例保持不变[6][7][9] 变动目的与计划 - 变动原因为冯建方因个人身体原因拟退出上市公司经营管理 冯现啁基于对公司价值认同及发展信心接手控制权[5]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6][12] - 本次变动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股份权利限制 - 新疆融能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76,796,221股处于质押状态 占其持股总量的70% 其余股份无权利限制[9] - 股份质押情况不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实施 不涉及股份直接过户或权利变更[9] 信息披露 - 本次权益变动已按规定完成信息披露 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1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并已获得必要授权[1][11]
国际实业: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7-30 16:36
公司控制权变更 - 信息披露义务人冯现啁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获得新疆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从而间接控制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2.82%表决权股份[3][6] - 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0元 转让方冯建方因个人身体原因退出上市公司经营管理[5][8]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新疆融能 实际控制人由冯建方变更为冯现啁[6][7] 股权结构及持股情况 - 新疆融能持有上市公司109,708,888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22.82%[7] - 其中76,796,221股为质押股份 占新疆融能持股数量的70%[10] - 本次权益变动后 冯现啁通过新疆融能间接控制上市公司22.82%股份[7][22] 未来经营计划 -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10] - 无对上市公司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11] - 无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重大调整计划[12] 公司治理承诺 - 承诺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性[13][14] - 确认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并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15] - 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允原则 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16] 交易合规性说明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义务[2][6]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受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3] - 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18][22]
电光科技: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7-30 16:25
核心观点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因石碎标减持导致合计持股比例从55.30%降至55.00% [1][5][6] - 权益变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完成 涉及减持1,078,500股无限售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0.3% [5][6] - 本次变动系股东个人资金需求所致 未涉及股份质押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5][6] 权益变动主体结构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电光科技有限公司及石碎标等6名自然人 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1][3][4] - 电光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44.99%股份(162,900,000股) 为公司控股股东 [3][5] - 一致行动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共同控制公司 变动前合计持股200,222,500股(55.30%) [3][5] 权益变动具体细节 - 石碎标于2025年7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1,078,500股 持股比例从3.83%降至3.53% [5][6] - 其他一致行动人持股未发生变化:石向才持股5.01%(18,150,000股)、石晓霞持股0.90%(3,250,000股)、朱丹持股0.57%(2,062,500股) [5] - 变动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99,144,000股 占总股本55.00% [5][6] 公司治理与控制关系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石碎标、石向才、石晓霞、朱丹、施鹏与施隆六人 [3][4] - 电光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石碎标兼任上市公司董事 公司注册资金12,000万元 [3] - 信息披露义务人确认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超5%的情况 [4] 未来股份变动计划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股份的可能性 [5] - 若发生进一步权益变动 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 本次变动前6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股份交易行为 [6]
德马科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7-30 16:13
核心观点 -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四家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合计减持7,788,393股股份,导致其合计持股比例从40.43%下降至37.48%,触及5%的整数倍变动阈值 [1][3][6] - 本次减持系因德马投资、创德投资和湖州力固的自身资金需求,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实际控制人卓序仍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保持控制地位 [5][7][8] - 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未制定未来12个月内明确的增持或减持计划,且所涉股份无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5][7][10] 信息披露义务人结构 - 湖州德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德马投资)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49.4824万元,卓序持股79.60%并任法定代表人,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住权 [3] - 湖州力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万元,卓序持股1.92%并任执行董事,房殿选持股44.34%为最大股东 [3][4] - 湖州创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资本400万元,卓序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持股1.985%,于天文出资比例15%为最高 [4] - 卓序直接持有德马科技531,838股股份(占比0.20%),并通过德马投资、创德投资和湖州力固形成一致行动关系 [5] 权益变动细节 - 德马投资减持6,128,735股(占比2.32%),持股从34.77%降至32.45% [6][7] - 创德投资减持1,203,108股(占比0.46%),持股从3.04%降至2.59% [6][7] - 湖州力固减持456,550股(占比0.17%),持股从2.42%降至2.24% [6][7] - 卓序直接持股未变动,保持0.20%比例 [6][7] - 本次减持通过询价转让方式于2025年7月30日完成,股份性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6][9] 控制权与一致性 - 本次权益变动后卓序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德马投资仍为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7][8] - 四家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且不存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超5%的情况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