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

搜索文档
艾芬达: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证券之星· 2025-08-21 05:39
投资者关系管理安排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确保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管理事务 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对外发布 [1] -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策划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 [1] - 未来将注重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搭建畅通沟通平台确保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 [1] - 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 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董事会就现金分红时机条件比例等进行论证 [2] - 独立董事需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 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 [2] - 现金分红比例不符合政策时 董事会需专项说明原因及留存收益用途 [2] - 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需通过专线电话秘书信箱等多渠道与股东沟通 [3]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 股东投票机制建立 - 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对董事监事选举中推行累积投票制作具体规定 [3] -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详细规定表决程序关联交易回避表决等制度 [3] - 保障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投票权 使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投票权 [4]
佐力药业: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9 16:34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 完善治理结构 保护投资者权益并建立长期良性互动关系 [1] - 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定 强调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信息保密要求 [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企业价值 [1]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建立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 增进投资者了解与认同 [2] - 形成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获得长期市场支持 [2] -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2] - 通过充分信息披露增加透明度 完善公司治理 [2]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合规性原则:需符合法律法规 行业规范及公司内部制度 [2] - 平等性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便利 [3] - 主动性原则:主动开展活动并回应投资者诉求 [3] - 诚实守信原则:注重诚信规范运作 营造健康市场生态 [3] 管理对象与沟通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 证券分析师 财经媒体 投资者关系顾问及监管机构等 [3][5]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 经营管理信息 ESG信息 文化建设及风险挑战等 [4][5] - 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 业绩说明会 股东大会 公司网站 电话咨询及路演等十余种形式 [5] 信息披露规范 - 信息披露需第一时间在指定报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 [4] - 禁止通过其他公共传媒先于指定渠道披露信息 不得以新闻发布替代公告 [4] - 需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 禁止以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独立性 [4]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 [6] - 从业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 专业知识 沟通能力及行业认知 [6] - 部门职责包括信息沟通 定期报告编制 会议筹备 分析研究及危机处理等七项核心职能 [6][7] 运作机制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 传真和邮箱并由专人负责 确保线路畅通 [7] - 接待上门来访需建立档案记录并签署承诺书 [7] - 媒体宣传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 采访计划需提前报审 [8] - 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9] 培训与档案管理 - 可对员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知识培训 [9] - 需建立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 包括参与人员 时间 地点及交流内容等 [9] - 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文件 [9]
中南文化: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9 09:14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信息沟通并建立稳定投资者关系 [1] - 制度旨在通过信息披露和沟通促进投资者认同 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 - 规定投资者关系管理需遵守法律法规并禁止披露未公开信息或误导性宣传 [3] - 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架构 由董事长作为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主管 证券管理中心执行 [4] - 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 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6]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通过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沟通的战略管理行为 [2] - 管理需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状况 [3] - 禁止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发布虚假内容 作出价格预期或承诺 以及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 [3] - 目的包括树立公司诚信形象 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4] 投资者关系管理范围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 经营财务信息 企业文化及其他投资者关心信息 [5]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 股东会 公司网站 分析师会议 一对一沟通 邮寄资料 电话咨询 广告宣传 媒体采访 现场参观和路演 [6] - 交流内容需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为基础 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7] - 强调使用互联网提高沟通效率并降低成本 [8] 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能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主管 证券管理中心为职能部门 [9] - 证券管理中心职责包括信息披露 筹备会议 编制报告 回答咨询 组织活动 维护网站 保持投资者联系 媒体合作及拟定相关规定 [10] - 其他部门和员工有义务协助证券管理中心相关工作 [11] - 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 从业人员需具备全面公司知识 法律知识 市场了解 沟通技巧 良好品行和写作能力 [12][13] 投资者关系管理形式和要求 - 通过官网 交易所平台 新媒体 电话等方式建立沟通机制 [17] - 官网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发布更新信息 [18] - 为投资者现场参观提供便利并做好信息隔离 [19]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 完善投诉处理机制 [20] - 关注互动易平台和媒体报道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1] - 活动后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前刊载 包括活动参与人员 时间 地点 形式 交流内容及问答记录 是否涉及应披露信息说明及使用材料 [22]
芯动联科: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8 16:33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完善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 [2] - 相关工作需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规则等法律法规 [3]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与目的 - 工作原则包括公开公平公正、避免泄露未公开信息或误导投资者 [4] - 控股股东、董监高需高度重视并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5] - 目的包括建立良性投资者关系、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促进股东财富增长等 [6] - 基本原则涵盖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 [7]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现有/潜在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及监管机构等 [8][9] - 沟通内容涉及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及股东权利行使方式等 [10] - 需注意保密未公开信息,防止内幕交易 [11] - 沟通渠道包括官网、新媒体、电话及现场活动等多种方式 [12] 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与实施 - 董事会负责制定制度,董秘领导具体工作,其他部门需配合支持 [14][15] - 工作人员需具备专业法律知识、沟通能力及全面了解行业情况 [16] - 禁止行为包括发布误导信息、选择性披露、价格预测等违规情形 [17] - 公司需设立专用联系电话/邮箱并保证畅通,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 [20][21] 投资者关系活动规范 - 现场参观需合理安排避免泄露内幕信息 [22] - 路演、分析师会议需诚实沟通公司情况 [23] - 自愿性披露需提示风险,重大变化时及时更新信息 [24][25][26] - 信息披露需通过指定媒体,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便利 [27][28] 投资者说明会要求 - 需召开说明会的情形包括分红未达标、重组终止、股价异常波动等 [30] - 说明会需提前公告,包含时间地点、参与方式及问题征集渠道 [32] - 业绩说明会需说明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等投资者关注内容 [35] - 活动记录需包含参与人员、问答内容及是否涉重大信息等 [38] 投资者权益保障 - 公司需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及纠纷调解 [40] - 投资者诉求需由公司首要处理并及时答复 [40] 制度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证监会、交易所规定执行 [41]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 [42][43]
国睿科技: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8 16:30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股东权益并促进高质量发展,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则等法律法规[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互动交流、信息披露等活动增进投资者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企业价值的系统性工作[1] - 制度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所有控股子公司[1]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工作需遵循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尤其要为中小投资者参与创造便利条件[2] - 强调规范运作与责任担当,要求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2] - 董事及高管需支持投资者关系工作,相关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2][8]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总负责人,证券事务部为归口管理部门[5][6] - 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管需积极参与投资者说明会等管理活动[7] - 主要职责包括向投资者传达公司战略、财务信息及重大事项[9] 投资者关系管理形式 - 沟通渠道包括官网、上证e互动平台、电话会议及现场调研等多元化方式[11]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处理重大舆情或危机事件[12] - 需建立投资者关系档案并保存至少3年,包含活动记录、录音等资料[16] 投资者说明会规范 - 在发生重大事件或股价异常波动时需及时召开说明会[22] - 说明会需采取网络直播等便利参与方式,且原则上安排在非交易时段[23] - 出席人员必须包括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24] 调研活动管理 - 接受调研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禁止利用调研进行内幕交易[26][27] - 外部调研需签署承诺书,内容涵盖禁止打探未公开信息及禁止不当使用数据等条款[29] - 需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并由参与人员签字确认,必要时全程录音录像[30] 上证e互动平台使用规范 - 需指派专人及时回复投资者咨询,发布信息需谨慎客观且不替代正式披露[33][34] - 涉及未披露事项时需引导投资者关注公告,不得泄露重大信息[35] - 禁止利用平台炒作市场热点概念或不当影响股价[35] 责任追究机制 - 违规导致信息泄露或股价异动将追究行政及法律责任,构成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36] - 监管部门的处分不影响公司内部处罚[37]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39] - 制度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39]
博威合金: 博威合金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8 16:17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投资者沟通、完善治理结构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制度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四大基本原则 [1][2] - 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方式及机构职责,强调信息披露规范与保密要求 [2][3][5]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自律规则 [1] - 平等性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提供便利 [1] - 主动性原则: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并回应投资者诉求 [2] - 诚实守信原则:注重诚信、规范运作并营造健康市场生态 [2]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为基础,严禁替代信息披露 [3] - 采用多渠道沟通方式包括官网、新媒体、电话及股东大会等 [2] - 静默期规定:年报前30日内、季报前15日内原则上不开展现场调研 [3] - 必须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六类情形包括现金分红未达标、终止重组等 [4] - 年度报告披露后需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说明战略、财务及分红等情况 [4] 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 [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高管需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 [5] - 其他部门及子公司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5] - 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及沟通能力 [6][7] 信息管理规范 - 严禁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发布误导性、虚假性内容 [5] - 不得对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6] - 需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避免影响媒体客观独立 [7]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7]
赛微电子:股价波动受到多种因素影响
证券日报· 2025-08-18 11:12
公司股价波动因素 - 公司股价波动受估值水平 国际环境 宏观经济 行业趋势 投资者偏好等多种因素影响 [2] - 公司将综合运用市值管理 权益管理 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具使公司价值在中长期充分体现 [2] 公司并购重组事项 - 关于并购重组等事项需以公司正式发布的公告为准 [2]
华鼎股份: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8 10:19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完善治理结构、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 通过规范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活动实现尊重、回报和保护投资者的目标 [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涵盖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的沟通活动 [1]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 -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 [1] 基本原则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和提供便利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 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2] - 公司应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并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2] - 公司应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 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2] 管理目标 - 提高公司诚信度和透明度 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2] - 改善公司经营管理和治理结构 [2] - 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 提高公司融资能力并降低融资成本 [2]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需具备全面知识结构 熟悉公司治理、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经营状况、新产品及研发等各方面情况 [2] - 员工应熟悉证券市场运作机制和监管要求 了解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知识 [2] - 员工需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能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 [2] 信息披露规范 - 公司应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确保机构、专业和个人投资者能在同等条件下进行投资活动 [3] - 公司应对经营环境、战略规划及发展前景等持续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 帮助投资者做出理性投资决策 [3] - 自愿性信息披露应遵循公平原则 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3] - 公司应明确提示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相关的风险因素 说明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3] - 如已披露信息变得不准确或不完整 或已披露预测难以实现 公司应及时更新信息 [3] - 对于已披露的尚未完结的事项 公司有持续和完整披露义务 直至该事项最后结束 [3] 沟通渠道与方式 - 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条件许可时可利用互联网络进行直播 [3] - 公司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布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 [3] - 公司网址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公告 [4] - 公司可通过论坛直接回答投资者问题 [4] - 公司可通过电子信箱回复或解答投资者问题 [4] - 公司可整理投资者问题和解答后在网站投资者专栏以显著方式刊载 [4] - 公司可安排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 [4] - 条件允许时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举行会议 [4] - 公司应就会议举办时间、登陆网址及方式等向投资者发出通知 [4] - 公司可在会议上通过网络答复投资者问题 [4] - 公司可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活动并要求做出客观报道 [4] - 公司可将会议的音像和文字记录资料在网站上公布供投资者点播或查看 [4] - 公司可安排与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等进行一对一沟通 [4] - 公司可为中小投资者与公司高管交流创造机会 [4] - 公司可在网站上公布一对一沟通活动的音像和文字记录资料 [4] 危机处理与培训 - 公司应对处理投资者关系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4] - 公司应了解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4] - 遇重大事件或其他必要时候 公司应开通多部电话回答投资者咨询 [4] - 公司应及时处理媒体报道 对错误信息应及时更正 [4] - 公司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协助处理投资者关系事务 包括媒体关系、发展战略、危机处理等 [5] 外部机构合作规范 - 如聘用的投资者关系顾问同时为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服务 公司应避免利益冲突 [5] - 公司不应以现金、证券、期权或认股权等方式向投资者关系顾问进行支付和补偿 [5] - 当投资者提出相同要求时 公司应平等提供信息 [5] - 如公司出资委托分析师或其他独立机构发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 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本报告受公司委托完成" [5] - 公司不应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的考察活动提供资助 相关费用原则上应由分析人员和基金经理自理 [5] 媒体关系管理 - 公司向媒体提供相关信息时 应同时采取其他方式公开披露相关信息 [5] - 在未进行正式披露之前 公司应避免向某家新闻媒体提供相关信息或细节 [5] - 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资料与信息披露 如属于公司付费提供的宣传资料和文字 应在刊登时予以明确说明和标识 [5]
润本股份: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8 10:19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1] -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1] - 形成服务投资者 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1] -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2] -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改善公司治理[2]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 公司应当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公平地披露信息基础上 积极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2] - 主动性原则 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 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2] - 平等性原则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创造机会[2] - 诚实性原则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 守底线 负责任 有担当 培育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2] - 充分披露信息原则 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 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2] 投资者关系管理禁止行为 - 透露 发布或者泄露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事件信息 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息[2] - 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 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2] - 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 或者存在重大遗漏[2] - 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者承诺[3] - 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3] - 从事歧视 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3] - 违反公序良俗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3] - 从事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或者涉嫌操纵证券市场 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2][9]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 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的机构或人员 媒体 公关顾问 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机构 其他相关人员或机构[5] - 沟通内容包括公司的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公司依法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 公司的环境 社会和治理信息 公司的文化建设 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 途径和程序等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4][5]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 股东会 公司网站 公司广告 宣传品或其他宣传资料 媒体采访和报道 上证e互动平台交流 现场参观 调研 电话 传真 信函 电子邮件咨询 说明会或路演 一对一沟通 投诉处理 其他符合法律 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的方式[5] -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 传真和电子信箱 咨询电话由专人负责 确保在工作时间有专人接听[4] - 公司可以在公司官方网站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 用于发布和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相关信息[4] - 公司应当就调研过程和交流内容形成书面调研记录 参加调研的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应当签字确认 具备条件的 可以对调研过程进行录音录像[6] - 公司应当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投资者说明会 证券分析师调研 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9] 投资者说明会要求 - 公司应当积极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 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 发展战略 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 分红情况 风险与困难等投资者关心的内容进行说明[7]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应当包括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至少一名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8]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进行 现场召开的应当同时通过网络等渠道进行直播[8] - 投资者说明会原则上应当安排在非交易时段召开[8] 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公司证券部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9] - 投资者关系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分析研究 沟通与联络 公共关系 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10][11]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需要具备熟悉公司基本情况 良好的知识结构 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良好的品行等素质和技能[12] - 公司以适当的方式对本公司董事 高管人员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相关知识的培训[12]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2] 投资者投诉管理 - 证券部为公司管理投资者投诉的直接责任部门 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投资者投诉事项[13] - 公司公开受理投资者投诉的渠道包括电话 信函 传真 电子邮件或来访 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其它部门单位转办的投诉等[13] - 公司受理投资者对涉及其合法权益事项的投诉事项 包括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违规行为 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违规 违规对外担保 承诺未按期履行 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13] - 公司自接到投诉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事项[14] - 公司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投资者投诉事项的答复 无法立即答复的 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向投诉人答复[14] - 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台账 台账记录和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15]
华友钴业: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8-17 10:12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框架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建立良性互动关系,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上交所上市规则等法规[1]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标包括促进投资者了解公司、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实现股东财富增长[3] - 管理原则强调合规性、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沟通及诚实守信[2][4]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 - 工作对象涵盖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监管机构等六类主体[5] - 沟通内容包含发展战略、法定披露信息、ESG信息、股东权利行使方式等九大方面[5] - 公司需建立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分类保存活动记录及文档[4][6] 投资者沟通机制 - 在六类特殊情形下必须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分红未达标、重组终止、股价异常波动等[6] - 说明会参与人员需包括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6]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官网专栏、电话咨询、分析师会议等13种形式[12] 工作职责体系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管理部门为执行部门,可列席公司战略及经营会议[7] -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投资者关系计划、研究政策动向、股权结构优化、境外投资者合作协调等九项[7][8][9] - 信息披露需覆盖发展战略、经营动态、重大事项等,并针对不同投资者类型定制发布内容[9] 投资者接待规范 - 接待推广工作由董事会秘书统筹,其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接触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13] - 调研机构需签署承诺书,禁止打探未公开信息、禁止内幕交易、研究报告发布前需知会公司[14][15] - 发现研究报告存在错误时,公司有权要求改正,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立即公告[15] 投资者保护措施 - 允许董事会、独立董事等主体征集股东权利,但禁止有偿征集,违规需承担赔偿责任[15][16] - 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造成损失时,控股股东可通过投资者保护机构先行赔付[16]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支持投资者诉讼,持股比例不受《公司法》限制[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