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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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观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27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004.53万元,较上年同期5732.28万元下降82.48%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320.59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4111.96万元扩大亏损规模 [2] - 总资产8.47亿元,较上年度末8.99亿元减少5.75% [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85.00万元,较上年同期-2416.12万元进一步恶化 [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55%,较上年同期-4.21%下降2.34个百分点 [3] 收入异常变动说明 - 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收入1316.37万元,但1-6月总收入仅1004.53万元,差异主要源于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预计客户退货的相关收入进行调减 [3] 股权结构与控制权 -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10,447户 [3] - 实际控制人高明持股40.35%,其兄弟李振冰持股10.35%,两人合计持股50.70% [3] - 高明与李振冰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25年5月25日到期后不再续签,但根据监管规定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3] - 实际控制人高明所持906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其持股比例的6.06%,占公司总股本的2.45% [5] 重大监管事项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高明于2024年5月28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 - 2025年7月7日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7月15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已调查终结 [6] 公司经营策略 - 随着合规事项落地,公司重心将聚焦业务发展,力争早日扭转经营局面 [7]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8-23 17:49
公司违规事实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苏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2021年通过子公司向苏同提供资金18153万元 占当期披露净资产比例最高达1207% [2] - 资金占用导致2021年半年度报告 2021年年度报告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3] - 公司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17329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672% 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69393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1031% [3][4] 监管处罚措施 -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公司处以500万元罚款 对实际控制人苏同合计处以750万元罚款 对财务负责人郭建军处以200万元罚款 [5] - 苏同作为控股股东组织安排资金占用和财务造假事项 郭建军作为财务负责人知悉相关违规事项 [4][5]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存在认错认罚情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收回全部被占用资金18153万元 [2][5][7] 财务更正情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对2021年至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3][8] - 更正涉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事项 相关决议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8] 上市规则影响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公司触及第981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6] - 公司未触及第951条 第952条 第9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6] - 最终处罚结果将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6] 公司应对措施 -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保持正常有序开展 已对涉及事项完成自查自纠和整改 [7] - 公司承诺加强合规建设 完善内部控制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8] - 公司将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8]
*ST紫天及相关人员领罚,2022 - 2023年财报多项虚假记载
新浪财经· 2025-08-23 06:29
核心处罚事项 - 福建证监局对ST紫天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并举行听证会 调查现已终结 [2] - 公司因2022至2023年期间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 [1][2] - 公司被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处以850万元罚款 对12名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至400万元不等罚款 [3] 2022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 - 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虚增营业收入2.28亿元及对应营业成本2.28亿元 [2] - 未抵销子公司间内部交易影响 虚增营业收入2.77亿元 营业成本2.63亿元及利润1391.51万元 [2] - 虚构短信发送服务业务及验收单据 虚增营业收入2.73亿元 营业成本2.01亿元及利润7137.33万元 [2] - 合并报表虚增营业收入7.79亿元 虚增营业成本4.65亿元 虚增利润8528.84万元 [2] 2023年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 - 云服务业务未开工 未验收且未收款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 [2] - 虚增营业收入2.08亿元及利润7937.44万元 [2] 2023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 - 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虚增营业收入17.21亿元及对应营业成本17.21亿元 [2] 相关人员责任认定 - 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姚小欣及财务总监李想被认定为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3] - 姚小欣及李想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 - 多名人员因未勤勉尽责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3]
“第二代豪宅教父”黄其森,被留置
新浪财经· 2025-08-22 18:02
公司管理层变动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其森因涉嫌违法被辽宁省新民市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措施 [1] - 公司按原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正常运转 各项经营活动仍然正常进行 [1] 公司运营状况 - 公司存在资产被冻结 查封的情况 会对公司运营产生一定影响 [1] - 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监管处罚事项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1]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 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1] - 证监会对公司处以600万元罚款 对黄其森处以300万元罚款 [2] - 对其他高管葛勇 王景岗 黄耀文等7人分别处以80-250万元罚款 [2] 公司历史背景 - 黄其森1996年创立泰禾集团 2020年以200亿元人民币财富名列胡润全球房地产富豪榜第99位 [2] - 公司发展初期重心位于福建 2002年进军北京豪宅市场 [2]
*ST汇科: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16:36
公司违规事实 - 公司在2025年1月24日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中仅披露净利润为负值 未披露2024年扣除后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 [3] - 公司2024年12月将尚未实际履行的业务提前办理出库手续并确认收入 [3][4] - 上述行为构成信息披露误导性陈述 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3] 行政处罚内容 - 公司被处以警告及200万元罚款 [4] - 时任董事长陈喆被警告并罚款150万元 时任总经理马德桃被警告并罚款150万元 [4] - 时任财务总监孙玉玲被警告并罚款100万元 [5] 管理层责任认定 - 董事长陈喆作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 未勤勉尽责且未关注大额业务动向 [4] - 总经理马德桃组织策划提前确认收入操作 系直接负责主管人员 [4] - 财务总监孙玉玲知悉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但未勤勉尽责 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4] 公司后续影响 - 违规行为未触及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5] - 公司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缴纳罚款 [5]
泰禾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被留置!
第一财经资讯· 2025-08-22 14:40
公司高管动态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其森因涉嫌违法被辽宁省新民市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措施 [2] - 公司联席总裁葛勇和联席总裁王景岗正常主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 [4] 公司运营状况 - 公司存在资产被冻结、查封的情况,会对公司运营产生一定影响 [2] - 公司按原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在正常运转,各项经营活动仍然正常进行 [2] 监管处罚事项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 - 公司被处以600万元罚款,黄其森被处以300万元罚款,葛勇被处以250万元罚款,王景岗被处以150万元罚款,黄耀文被处以120万元罚款,邵志荣、李卫东、刘向民、阮仕江各被处以80万元罚款 [3] - 公司将根据本次行政处罚事项及时整改,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3]
泰禾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被留置!
第一财经· 2025-08-22 13:51
公司高管变动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其森因涉嫌违法被辽宁省新民市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措施[3] - 2022年3月16日公司曾公告黄其森协助有关机关调查 当时由联席总裁葛勇和王景岗主持生产经营工作[4] 公司运营状况 - 公司存在资产被冻结和查封的情况 对运营产生一定影响[3] - 公司按原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正常运转 各项经营活动仍然正常进行[3] 监管处罚情况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3]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 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被立案调查[3] - 对公司处以600万元罚款 对黄其森处以300万元罚款 对葛勇处以250万元罚款 对王景岗处以150万元罚款 对黄耀文处以120万元罚款 对邵志荣、李卫东、刘向民、阮仕江各处以80万元罚款[4] - 公司表示将根据行政处罚事项及时整改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4]
泰禾集团董事长黄其森被留置
搜狐财经· 2025-08-22 13:50
8月22日,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会于近日获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其森因涉嫌违法被 辽宁省新民市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措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资产被冻结、查封的情况,会对 公司运营产生一定影响。除此之外,公司按原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在正常运转,各项经营活动仍然正常 进行。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 定,福建证监局决定:1、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2、对黄其森给予 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3、对时任泰禾集团董事、副总经理葛勇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4、对时任泰禾集团副总经理王景岗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5、对时任泰禾集团副总经理黄耀 文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6、对时任泰禾集团副总经理及广深区域总裁邵志荣给予警告,并处 以80万元罚款;7、对时任泰禾集团职工监事、监事长李卫东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8、对时任 泰禾集团财务总监刘向民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9、对时任泰禾集团监事阮仕江给予警告,并 处以80万元罚款。 公司同日披露,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 ...
泰禾董事长黄其森被留置
凤凰网· 2025-08-22 13:44
8月22日,泰禾集团公告称,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获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其森因 涉嫌违法被辽宁省新民市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措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资产被冻结、查封的情况,会对公司运营产生一定影响。除此之外,公司 按原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在正常运转,各项经营活动仍然正常进行。 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 局对泰禾集团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 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的要求2025年6月30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其 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 定, 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黄其森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 葛勇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王景岗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黄耀文给予警告,并 处以120万元罚款;对邵志荣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李卫东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对刘向民给 ...
突发!泰禾董事长黄其森被留置
搜狐财经· 2025-08-22 13:25
8月22日,泰禾集团公告称,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获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其森因 涉嫌违法被辽宁省新民市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措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资产被冻结、查封的情况,会对公司运营产生一定影响。除此之外,公司 按原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在正常运转,各项经营活动仍然正常进行。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另外,泰禾集团还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称,泰禾集团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泰禾集团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 案调查。 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 局对泰禾集团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 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的要求2025年6月30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其 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 定, 对泰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