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诺威(300765)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30 11:33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本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职责是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 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且为单数的董事组成,其成员全部为非 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且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新诺威(30076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5-09-30 11:33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 第一条 为强化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 和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石 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 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职责是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且为单数的董事组成,其成员须全部为 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 ...
新诺威(30076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9-30 11:33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现行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石药创新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应严格限定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运用募集资金, 自觉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会计 ...
新诺威(300765)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09-30 11:33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东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六条 董事会由 9 至 1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 3 名,董事长 1 名,职工董事 1 名。本规则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独 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独 立性。 第七条 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之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八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 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一条 为保障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新诺威(30076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5-09-30 11:33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 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 ...
新诺威(300765)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30 11: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石药创新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新诺威(30076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09-30 11:33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 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证券交易所 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 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披露。 第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按《股票上市 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公司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损害 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可以豁免披露。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 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 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
新诺威(300765) - 公司章程(草案)(2025年9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9-30 11:33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年9月 第五条 公司名称: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由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制药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 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100787019708G。 公司由原石家庄制药集团新诺威制药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承继原石家庄制药集团新诺威制药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业 务。 第四条 公司于2019年3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于2019年3月22日在 深 ...
新诺威(300765)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草案)
2025-09-30 11:33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 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公司股 票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上市地 证券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石药创新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主 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的董事。本工作细则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独立非 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性。 ...
新诺威(300765)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30 11:33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年9月 1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由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制药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 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100787019708G。 公司由原石家庄制药集团新诺威制药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承继原石家庄制药集团新诺威制药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业 务。 第四条 公司于2019年3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于2019年3月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 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SPCInnov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