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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诺威(300765)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诺威新诺威(SZ:300765)2025-09-30 11:33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本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职责是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 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且为单数的董事组成,其成员全部为非 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且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