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诺威(30076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 第一条 为强化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 和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石 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 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职责是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且为单数的董事组成,其成员须全部为 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