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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诺威(300765)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新诺威新诺威(SZ:300765)2025-09-30 11:33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东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六条 董事会由 9 至 1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 3 名,董事长 1 名,职工董事 1 名。本规则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独 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独 立性。 第七条 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之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八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 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一条 为保障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