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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9-30 11:3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保障累积投票制度的有效实施,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 次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 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 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 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时,不适用累 积投票制。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细则适用于选 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 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舆情管理办法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 对。 第四条 公司舆情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必要时可成立 舆情管理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其他 成员根据舆情工作需要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职能部门 负责人等人员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负责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 1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完整, 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资金往来的有效监管,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的情况 下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公司资 金。 第三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 用本制度。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规定及《公司章程》,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 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及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董事会成员 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 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 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公司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超过部分(以下简称"超募资金") 的资金使用与管理,也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应当真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担保管理办法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彩高科""公司")的担保事务管理,健全和完善担保风险管理机制,确保公司 资产安全,促进经营业务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安彩高科及子公司担保管理事项。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 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担保事项,是指安彩高科及子公司以担保人名义与债权人约 定,当被担保人未按期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经济行 为。担保的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开立信用证、银 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 第四条 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 押、质押等,也包括出具有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30 11:33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 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管理办法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完善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 逐步形成结构合理、水平适当、管理规范的薪酬分配制度,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程,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或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工会主席等人 员(如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以市场薪酬水平为参考、以公司内部实际 情况为依据,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及个人绩效挂钩的原则; (三)实行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 (五)绩效薪酬收入坚持"先考核、后发放"原则; (六)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财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30 11:33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 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 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 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 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 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 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