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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安彩高科安彩高科(SH:600207)2025-09-30 11:33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 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