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管理办法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完善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 逐步形成结构合理、水平适当、管理规范的薪酬分配制度,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程,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或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工会主席等人 员(如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以市场薪酬水平为参考、以公司内部实际 情况为依据,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及个人绩效挂钩的原则; (三)实行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 (五)绩效薪酬收入坚持"先考核、后发放"原则; (六)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