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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仑新材(30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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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上市保荐书(注册稿)
2024-01-05 10:46
公司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19日,2021年7月1日整体变更,注册资本34,000.00万元[7] - 公司是专注功能性薄膜材料研发与生产的创新型企业,构建“聚酰胺6 - 功能性BOPA薄膜”产业链一体化战略布局[8] - 公司所属行业为“C2921塑料薄膜制造”,主要产品属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83][91] 业绩数据 - 2023年1 - 6月营业收入108,531.94万元,2022年度为229,683.11万元[21] - 2023年1 - 6月净利润11,678.53万元,2022年度为28,532.64万元[21] - 2023年1 - 6月核心技术产品收入106,504.70万元,占营业收入98.13%[19] -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呈小幅下滑趋势[40] 技术研发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取得专利授权189项[8] - 公司掌握多项核心技术,部分已批量生产,功能性膜材特种涂层技术处于中试阶段[11][12] - 公司坚持产品开发理念,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探索生物技术等应用[73][78] 市场情况 - 公司产品覆盖国内,销往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子公司产品有较高市场占有率[10][82] - 2016 - 2020年全球和我国BOPA薄膜需求量增长,预计到2025年继续增长[80][81] 风险提示 - 公司面临原材料成本、供应商集中、汇兑损益等风险[23][26][31] - 募投项目、业务扩张、产品质量、技术创新等方面存在风险[41][44][45][47] 上市相关 - 发行股数不低于6001.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15.00%[56]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同意推荐并承担保荐责任[122]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注册稿)
2024-01-05 10:46
RSM 容诚 审计报告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3|361Z043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 此两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 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nf.gov.cn)"进行查处 2019-08-22 - 1 - 1 3-2-1-1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1-6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7 | | 3 | 合并利润表 | 8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9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0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1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12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3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4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15-136 | 3-2-1-2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保荐书(注册稿)
2024-01-05 10:46
公司基本信息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4,000.00万元[14] - 公司系由中仑有限于2018年11月19日整体变更设立,持续经营已满三年[73]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74] 发行相关 - 本次拟发行股票不低于6,001.00万股,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15.00%[17] - 证券发行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16] - 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股[17] - 发行方式拟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采用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18] - 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拟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18] - 海通证券指定薛阳、张仙俊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章江河为项目协办人[9][10][11] 业绩数据 -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0,198.57万元、199,359.19万元、229,683.11万元和108,531.94万元[42] -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保持在95%以上[42] - 报告期内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929.05万元、29,827.10万元、28,532.64万元和11,678.53万元[44] - 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19,520.75万元、28,004.05万元、26,763.82万元和11,345.89万元[44] 产品数据 - MATT消光型薄膜相较于通用型BOPA薄膜,雾度更高超过40%,光泽度更低小于35%[48] - EHA锁鲜型薄膜氧气透过率降至2cc/(m².day.atm),远低于通用型BOPA薄膜30cc/(m².day.atm)[48] - PHA锂电膜拉伸强度≥220MPa,拉伸标称应变≥100%[48] 市场数据 - 2016 - 2020年全球BOPA薄膜需求量从27.13万吨增长至38.16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8.91%,预计到2025年需求量为57.90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8.37%[52] - 2016 - 2020年我国BOPA薄膜需求量从10.45万吨增长至17.36万吨,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3.53%,预计到2025年需求量有望达到30.45万吨[53][54] - 公司子公司长塑实业聚酰胺双向拉伸塑料薄膜产品2020 - 2022年全球市场占有率达20%,国内市场占有率达36%[54] 技术研发 - 母粒防黏助剂分散等多项技术取得成果,如实现防黏母料在BOPA和BOPLA薄膜中良好分散等[39] - 公司凭借双向拉伸工艺在BOPLA薄膜研发中取得突破,能促进材料生物降解并控制降解速度[50][51] -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为18,766.88万元[62] 未来展望 - 全球BOPA薄膜市场份额预计进一步向头部企业集中,公司有望凭借优势巩固竞争地位[146] - 募投项目建成达产,预计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金额约11,926.95万元[121] 其他 - 公司锂电膜进入璞泰来、福斯特等知名企业供应链体系[49] - 公司于2021年6月成功实现生物降解BOPLA薄膜产业化生产[51] -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食品饮料、日化、医药及软包锂电池等领域[128]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14 07:31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 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361Z070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 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361Z070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 年 9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 010876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对审核问询函按照所提财务 会计问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我 们"等)作为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我们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做专 项说明如下(除特别注明外,以下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释义、名称、缩略语与其在招股 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类别 | 字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14 07:31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零二三年九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10539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按照贵所要求,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仑新材""公司"或"发行人")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通证券""保荐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 会计师""审计机构""容诚")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 "国枫")等相关方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答复如下,请予审核。 除特别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释义、名称、缩略语与其在招股说 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 类别 | 字体 | | --- | --- |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 问询函问题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宋体(不加粗) | | 招股说明书补充、修订披露内容 | 楷体(加粗) | 本问询函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14 07:28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零二三年九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2〕011080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按照贵所要求,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仑新材""公司"或"发行人")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通证券""保荐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 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容诚")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 律师""国枫")等相关方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答复如下,请予 审核。 除特别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释义、名称、缩略语与其在招股说 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 本落实函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 --- | | 类别 | 字体 | | --- | --- | | 落实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 落实函问题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宋体(不加粗) |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2023-09-14 07:28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八 国枫律证字[2022]AN087-48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八 国枫律证字[2022]AN087-48号 致: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 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 律业务执业规则》《首发业务执业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提 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查验,并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已相继出具了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14 07:28
二零二三年九月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 年 9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1087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按照贵所要求,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仑新材""公司"或"发行人")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容诚")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发行人律师""国枫")等相关方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答复 如下,请予审核。 除特别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释义、名称、缩略语与其在招股 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类别 | 字体 | | --- | --- |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 问询函问题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宋体(不加粗) | | 招股说明书补充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14 07:28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 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361Z069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3.关于中仑塑业与长塑实业 申请文件显示: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361Z069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10539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对审核问询函按照所提财务会计问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我们"等)作 为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我们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除特别注明外,以下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释义、名称、缩略语与其在招股 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代表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