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信精密(3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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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信精密(30151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0:50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深圳市智信精密仪 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董事长及一名独立董事。 (二)未尽勤勉之责,连续两次无故缺席委员会会议或三次不能对应审核事项出具 1 / 4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意见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有权提名委员候选人。除董事长外的其 他委员经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董事长任委员会召集人,负责 ...
智信精密(30151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0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智信精密 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纳入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以下合称"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律和担保合同或者协 议,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向被担保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的行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 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 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授权财务 ...
智信精密(3015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0:50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以及《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八条 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予以免除其资格: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二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均有权提名委员 候选人。委员经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 员在董事会会议结 ...
智信精密(30151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0:50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股东、参 股公司以及有可能接触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三)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分支机构的负责 人;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 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 ...
智信精密(30151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0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 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
智信精密(30151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0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作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 经理等组织机构在公司投资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实施投资的行为。 第三条 投资项目涉及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的,应遵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以下简称"子公司")发生的本制度所 述投资决策事项,视同公司发生的事项,适用本制度的规定。子公司均不得自行 对其对外投资作出决定。子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应当在子公司经营层讨论后, 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批准后 ...
智信精密(30151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0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监管部门 的规范要求,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以下 合称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并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果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 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 ...
智信精密(30151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0:50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 息披露义务,明确公司内部及子公司和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范围、保密责任 和报告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等事项的信息披露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 ...
智信精密(30151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0:50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 导人员的产生机制,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占董事会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的董 事均有权提名委员候选人。委员经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选举委员的提 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
智信精密(3015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0:50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监 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审计工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 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 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 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 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 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 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