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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高科技(3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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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高科技(301510)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10-29 08:34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平台要求 - 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提问应注重诚信、谨慎客观[4] -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违反公序良俗及不宜公开的信息[6] - 要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提问的公平性[6] 管理安排 - 公司证券部是对口管理部门[9] - 董事会秘书对信息审核[10] - 各部门及子公司配合完成问题回复[10] 生效条件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2]
固高科技(30151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9 08:34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行为 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 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 ...
固高科技(301510)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08:34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7] 会议规则 - 会议原则上提前3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紧急时可通讯表决[14] 履职与细则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罢免[12]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9] 职责与建议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9]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10]
固高科技(30151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08:34
股东会议事规则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 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 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 十三条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 ...
固高科技(301510)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10-29 08:34
董事选举制度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一名时不适用[4]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5] 投票规则 - 选独立董事选票数=持股数×应选独立董事人数[10] - 选非独立董事选票数=持股数×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10] - 所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选票总和不超有权票数,否则作废[10] - 对单个候选人投票不超有效投票权总数[11] - 投票总数多于累积票数无效,等于或少于有效,差额视为放弃[11]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票数占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以上[12] 特殊情况处理 - 三轮选举未达拟选人数,符合条件者当选,剩余重选[12] - 三轮重选仍不足,原任履职,10日内重推缺额候选人[12]
固高科技(301510)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08:34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固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下设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代表董事会行使 对管理层的经营情况、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能。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 ...
固高科技(301510) - 固高科技公司章程
2025-10-29 08:34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则 |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8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8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12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14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17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20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 24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24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27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 32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35 | | ...
固高科技(301510)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0-29 08:34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合法、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固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披露信 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 ...
固高科技(3015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9 08:34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 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三) ...
固高科技(30151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9 08:34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二五年十月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系公司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 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 料和信息。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对于董事会秘书 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交易所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