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高科技(301510)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董事选举制度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一名时不适用[4]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5] 投票规则 - 选独立董事选票数=持股数×应选独立董事人数[10] - 选非独立董事选票数=持股数×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10] - 所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选票总和不超有权票数,否则作废[10] - 对单个候选人投票不超有效投票权总数[11] - 投票总数多于累积票数无效,等于或少于有效,差额视为放弃[11]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票数占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以上[12] 特殊情况处理 - 三轮选举未达拟选人数,符合条件者当选,剩余重选[12] - 三轮重选仍不足,原任履职,10日内重推缺额候选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