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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莱德: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锦山)
2024-04-24 08:12
会议召开 - 2023年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4][5] - 2023年召开3次审计等各类委员会会议[6] 人员履职 - 独立董事王锦山2023年出席各类会议并发表多项意见[4][5][6][7][8] - 2023年3月2日聘任薛伟等多名管理人员[18] 报告披露 - 2023年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14] 机构聘任 -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17]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推动发展[19]
阿莱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2-08 07:4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阿 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阿莱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对阿莱德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阿莱德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根据经 营规划及日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 2024 年度与关联方平湖市金九塑料加工厂(以下简 称"金九厂")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公司 2023 年度与金九厂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 542.46 万元(不含 ...
阿莱德: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2-08 07:49
证券代码:301419 证券简称:阿莱德 公告编号:2024-005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其中,董事会以同 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无需要回避的关联董事。公司根据经营规划及日常 业务发展需要预计 2024 年度与关联方平湖市金九塑料加工厂(以下简称"金九 厂")发生原料采购、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不含 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 1,25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实际发生金额为 542.46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尚未经审计)。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
阿莱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2-08 07:4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阿 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阿莱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对阿莱德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 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 ...
阿莱德: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2-08 07:49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419 证券简称:阿莱德 公告编号:2024-006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24,996.87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0,000 万元,募集资金账 户余额为 19,557.16 万元(含投资收益及净利息收入)。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 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 ...
阿莱德: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8 07:49
会议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2月8日通讯召开,9位董事全出席[2] 关联交易 - 2024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1000万元(不含税)[3] 资金使用 - 同意用不超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5]
阿莱德: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8 07:49
会议信息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2月8日通讯召开[2]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议案[3] - 审议通过使用不超1亿闲置募集资金补流议案[4][5] -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5]
阿莱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2-07 10:4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阿 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阿莱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对阿莱德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 万股,并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其中有流通 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76,290,51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
阿莱德: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24-02-07 10:42
证券代码:301419 证券简称:阿莱德 公告编号:2024-002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数量共计 8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9,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80%。解除限售的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0,35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10.35%。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2 月 19 日(星期一)。 一、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 万股,并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在深圳 证券 ...
阿莱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1-09 10:3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邮编:200041 23-25/F, Garden Square,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一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具有从事中国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