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昌科技(30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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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昌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8月)
2023-08-28 11:44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协昌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本制度规定的内部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 制度。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要遵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原则: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三)完整性是指需上报相关事项材料时,须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内容完整地 上报交易信息和资料,不得有遗漏。同时须按照累 ...
协昌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8月)
2023-08-28 11:44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关联 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江苏协昌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1 - (三)关联人如在股东大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对关联交易 事项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 决时, ...
协昌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08-28 11:4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昌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协昌科技 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协昌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0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33,334 股,发行价格 为 51.8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5,1 ...
协昌科技: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28 11:44
证券代码:301418 证券简称: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2,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 金总额的 28.07%,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协昌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8月)
2023-08-28 11:44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的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 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