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信新材(30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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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4 12:53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直接登记在 其证券账户下的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 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 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制度办理。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圳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
仁信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24 12:53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2023年8月17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应到9名,实到9 名,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全部董事以现场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邱 汉周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 2023-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议采用记名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23万股,每股 ...
仁信新材: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
2023-08-24 12:53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2023年8月24日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 | --- | --- | | 其附属企业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 | 其附属企业 |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 | | | 属企业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公司法定代表人:邱汉周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王修清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泽旭 ...
仁信新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08-24 12: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特别决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2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XYZH/2023GZAA3B0134),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869万元变 更为14,492万元,公司总股本由10,869万股增加至14,492万股。 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7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 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登记主 管部门核 ...
仁信新材: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2023-08-24 12:53
鉴证报告 - 附件 1 专项说明 1-3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XYZH/2023GZAA3F0046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新材)管理层 编制的截至 2023 年 6 月 27 日止的《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专项 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编制专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仁信新材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 ...
仁信新材: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3-08-24 12:53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视同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适用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须报经公司审批,未经公司审批不得 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动。 第二章 管理原则 1 第四条 委托理财的管理原则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3 年 8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 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委托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维 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 套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
仁信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24 12:5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2023年8月17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参加会议的应出席监事3 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部监事以现场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悦 辉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 2023-003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
仁信新材: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4 12:53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 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 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二章 监事的选举和更换 第四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 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监事会设 3 名监事,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以下简称"股东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以下简称" ...
仁信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8月修订)订
2023-08-24 12:50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8月修订)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 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 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形成风险与收益相 对应的机制,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 ...
仁信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08-24 12:50
我们作为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