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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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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5 14:44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三位独立董事独立性[1] - 三位独立董事无其他职务且无利害关系[1] - 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普莱得: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4-25 14:44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1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4)第 332C007565 号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得 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普莱得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并确保后附的普莱得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 实、完整地反映普莱得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我们的责任是对普莱得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
普莱得: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4-25 14:44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2] - 内幕信息存续期为形成日至依法公开披露日[11]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1] 股票买卖限制 - 可知悉未公开财务信息知情人在特定时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20] - 可能知悉非公开重大事项知情人在特定时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20] 其他规定 - 公司存在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并制作备忘录[14] - 内幕信息流转需按规定审批程序进行[17] - 禁止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获取者利用内幕信息交易[39]
普莱得: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5 14:44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6]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等[10]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0] 资金置换与使用期限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到账时间不得超6个月[14] - 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5]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2]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在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资金使用审议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节余资金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1]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14] - 每十二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超募资金累计不超总额30%[14]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15]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20] - 节余募集资金达或超项目计划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20]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2]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3]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15] 资产转移 - 公司以发行证券买资产应在新增股份上市前完成资产所有权转移[16] 超募资金限制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15]
普莱得: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25 14:44
证券代码:301353 证券简称:普莱得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8,623,868.94 元,母公司实现的利润为 72,096,232.5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90,155,836.54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98,596,690.70 元,根据孰低原 则,本年可供分配利润为 290,155,836.54 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 ...
普莱得: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4-25 14:44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合理、 有效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的对外投资原则、决策程序、审批权限、工作程序、 投资管理、投资后评价等内容。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的投资活动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 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 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第四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以利率、汇率和以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 权证 ...
普莱得: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4-25 14:44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 (1)有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之一的; (2)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3) ...
普莱得: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4-25 14:44
董监高买卖股票规则 - 买卖前3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3] - 上市交易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 涉嫌违法犯罪等特定期间不得减持[6] - 买卖股份2日内通过公司董事会在深交所网站披露信息[6] - 不得6个月内反向买卖[7]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等不得买卖[8] 股份锁定与申报 - 上市满一年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75%自动锁定[12] - 新任董监高任职通过后2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15]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或离任2日内申报[15] - 股份变动2日内申报并公告[16] - 离任后6个月内全部锁定[13] 违规处理与报告披露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20] - 董事会不收回股东有权要求30日内执行[20] - 年报披露董监高持股及变动情况[17] - 半年报披露董监高持股数量变动[17] - 违规买卖在年报披露具体情况等[18] 规则制定与生效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2]
普莱得(301353)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5 14:44
营收与利润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834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79%,主要系产品销售收入增加所致[5][9] - 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5.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64%[5][9] - 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78.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34%[5][9]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1.8348亿,较上期1.5845亿增长约15.8%[19] - 第一季度净利润1631.84万,较上期1531.76万增长约6.5%[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95.62万,上期为1532.58万[21] 每股收益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22元/股,较上年同期减少18.52%[5][9] - 2024年第一季度稀释每股收益0.21元/股,较上年同期减少22.22%[5][9] - 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22,上期为0.27[22] 现金流量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7.8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7.32%,主要系职工薪酬、销售平台费用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5][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447亿,上期为1.66亿[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999亿,上期为1.3069亿[24]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7.84万元,上年同期为3531.93万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4.20万元,上年同期为509.49万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065.86万元,上年同期为2571.12万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2031.66万元,上年同期为 - 2061.63万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344.95万元,上年同期为1977万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653.15万元,上年同期为3277.60万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308.21万元,上年同期为 - 1300.60万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 - 43.74万元,上年同期为 - 140.89万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 1935.76万元,上年同期为28.81万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9435.72万元,上年同期为18773.32万元[25] 资产与负债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末总资产14.7634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0.95%[5][9] - 2024年第一季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7099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0.06%[5][9] - 2024年3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合计947,718,846.81元,较期初968,360,665.97元有所减少[16][17] - 2024年3月31日,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528,625,640.92元,较期初522,123,596.41元有所增加[17] - 2024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1,476,344,487.73元,较期初1,490,484,262.38元有所减少[17] - 2024年3月31日,公司流动负债合计138,506,056.98元,较期初146,950,149.12元有所减少[17] - 2024年3月31日,公司非流动负债中长期借款为35,616,634.83元,较期初37,916,224.42元有所减少[17] - 负债合计2.0344亿,上期为2.1663亿[18] - 所有者权益合计12.729亿,上期为12.7385亿[18] 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17.48万元,主要包括政府补助、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6]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9510户,前十大股东中杨伟明持股比例17.02%,持股数量1293.82万股[11] - 杨伟明和韩挺合计控制公司67.11%的股份,为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2] 股份回购情况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716,832股,占总股本0.94%,成交总金额18,022,931.58元[12][14] - 2024年公司拟用2500 - 5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14] 费用情况 - 销售费用2702.89万,上期为1387.29万[19] - 研发费用673.1万,上期为502.05万[19]
普莱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5 14:44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在公司任职并领薪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 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的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由公司董事会任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