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熵基科技(30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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熵基科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12-22 10:49
证券代码:301330 证券简称:熵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3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序号 | | 《公司章程》修订前 | 《公司章程》修订后 | | | --- | --- | --- | --- | --- | | | 条目 | 内容 | 条目 | 内容 | | |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时, | | (30%)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 | | | 应当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 | | 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 | | | 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 | | 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已按前述规 | | | | 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12)个月 | | 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 | | | | 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最 | | 计算范围。 | | | |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 | | 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当经 | | | | (30%)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 | 出 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 | | ...
熵基科技: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3-12-22 10:49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 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 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公司按国家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是公司建立自我约 束、自我完善机制的重要环节。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 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 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 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公司授权内部审计部门根据本制度进一 ...
熵基科技: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3-12-22 10:49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熵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独立董事应当独 ...
熵基科技: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2-22 10:49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 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 律、法规、规范型文件以及《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 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
熵基科技: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3-12-22 10:49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 金往来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 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 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 ...
熵基科技: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3-12-22 10:49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熵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熵基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熵基科技 2024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日常业务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将与相关关联方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11,051 万元。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 2024年度预 | 2023年度实际发生额 (截至2023年11月30 | 定价原则 | | --- | --- | --- ...
熵基科技: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2-22 10:49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熵 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和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
熵基科技: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2-22 10:49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领 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熵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
熵基科技: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12-22 10:49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明确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
熵基科技: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2-22 10:49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通知保荐或独财[8] 募投项目论证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应重新论证项目[14]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等[14]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7]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募集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7] 协议签订与管理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应在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9] 资金置换与使用限制 -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17]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17] 专户设置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6] 超募资金使用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 每十二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超募资金累计不得超总额30%[20] 投资限制 -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0]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21]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27] 核查与披露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7] - 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8]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结论”等,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30]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重大违规或风险,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