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熵基科技(301330)
icon
搜索文档
熵基科技(301330)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10-09 11:47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7,123,013股A股,发行价43.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60,816.89万元,净额145,729.84万元,超募14,763.92万元[1] 项目调整 - 塘厦生产基地未使用资金和超募资金39,605.10万元用于多模态生物识别数字化产业基地建设[8] - 美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调减至14,392.65万元,留存2,999.56万元计划未确定[7]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调减3,548.39万元至14,692.19万元,留存资金计划未确定[8] 项目节余 - 截至2025年9月30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3,865.89万元,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14] 决策进展 - 2025年10月9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7][18] - 保荐机构认为事项履行必要程序、无违规使用情形,无异议[20]
熵基科技(301330) -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09 11:46
人员设置 - 公司依法设总经理一名,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2] 任期与报告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3] - 总经理原则上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项[22] - 重要临时事项发生二日内,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22] - 内外部环境重大变化,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23] - 董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常向董事长报告日常工作[24] 会议相关 - 总经理不定期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会前一天发通知[26] - 董事长提出等情形下,总经理应立即召开临时办公会[29] - 指定副总经理主持会议[30] - 办公会决定由总经理负责实施[30][32] - 会议记录由总经理审定、签发,保存至少5年[31] 绩效与薪酬 - 总经理绩效评价由董事会组织考核[32] - 总经理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挂钩[32] 其他 - 总经理离任公司可视情况进行审计[32] - 总经理失职致公司损失应受处罚[32]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36][37]
熵基科技(301330) -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0-09 11:46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 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 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第七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报告 第 1 页 共 4 页 第一条 为规范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理财交易 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熵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 ...
熵基科技(301330) -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09 11:4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职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会议通知提前三天送达,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4][16] 其他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9][20]
熵基科技(301330) -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09 11:46
制度制订 - 公司制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完善管理治理机制[2] - 公司应制订年报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5] 履职保障 - 年度报告编制期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3] 保密义务 - 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期负有保密义务[4] 审计职责 - 年报审计期独立董事应会同审计委员会沟通审计安排[4] - 独立董事应审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资格[6] 监督与决策 - 独立董事发现违法违规应要求纠正并报告[6] - 独立董事应关注年报董事会审议事项决策程序[10] - 独立董事对年报有异议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11] - 独立董事应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2]
熵基科技(301330) -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10-09 11:4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检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4] - 听取管理层和财务负责人年度汇报并考察重大问题[5] - 协调审计时间、审核财务信息等[5] - 评价年度审计费用合理性并提建议[7] - 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是否续聘[9] - 指导内控检查监督并审阅内审部报告[10]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工作时间由三方协商确定[6] - 年报工作有确定安排、审阅报表等程序[6] 信息披露与问题整改 - 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和会议召开情况[7] - 内审部发现内控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12]
熵基科技(301330) -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09 11:46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明确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职责。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 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 ...
熵基科技(301330) -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2025-10-09 11:46
制度适用 - 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管及委员会认为应适用人员[2] 管理职责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及薪酬分配管理[4] 薪酬标准 - 任职董事按职务定薪酬,非独立董事领津贴,独董领固定津贴[6] - 高管年度薪酬=基本薪酬+年终奖励[6] 发放方式 - 独董津贴按季或月发,高管基本薪酬月均发,年终奖励一次性发[8] 考核与发放规定 - 经营年度结束审计后二月内完成薪酬考核[10] - 出现特定情形不发年终奖励或津贴[8]
熵基科技(301330) -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09 11:46
专户管理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5]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5]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5] - 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 项目论证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项目[11]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3]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3]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超十二个月[14]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告相关内容,到期归还并公告[15] 资金使用计划 - 应妥善安排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等,明确使用计划并按计划投入[16] 现金管理 - 可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需符合安全性高、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不得质押等条件[18] 用途与地点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选择新项目要进行可行性分析[21]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告相关情况[23]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投资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情况[25]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7] 审计与鉴证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年度审计时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鉴证,披露鉴证结论[27]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27]
熵基科技(301330) -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09 11:46
担保主体 - 公司持有股份超50%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3] 担保审批 - 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的申请担保人不得提供担保[7]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批[11]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1]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关联方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2]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22]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董事会[25] 担保额度预计 - 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及以下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资产负债率判断 - 判断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是否超70%,以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24]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26] - 参与担保部门和责任人需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情况并提供信息披露文件资料[26] -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要在深交所网站和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内容[26]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及时披露追偿情况[27] 其他规定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规定执行,对公司提供担保除外[27] - 担保信息未公开披露前应控制知情者范围,知悉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7]